人口老龄化正成为我国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090万,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831万,占总人口的11.4%。我国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国家、社会和家庭面临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由于“四二一”家庭的大量存在,人口流动的加剧,养老越来越成为一个显性社会问题,而当前我国社会又正处于转型期,养老环境、养老观念和养老市场与巨大的养老需求存在矛盾。在这种情势下,在一些宗教场所较多和宗教慈善服务开展较全面的地方,宗教参与养老不失为一种现阶段的选择,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推进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宗教参与养老是一种历史传统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宗教参与养老其实古今中外早已有之,宗教对养老的关怀和支持是同宗教的教义相一致的。
(一)宗教教义包含养老之内容
一是佛教的教规教义中包含丰富的慈悲救世精神。慈悲为怀,普度众生是佛教的核心理念之一,慈悲即要饱含一颗慈爱之心,给予众生以仁爱和博爱。普度众生,就是要求对对芸芸大众要一视同仁,不能因善恶、贵贱和老少区别对待,要一视同仁,都是有血有肉的灵魂,都要践行菩萨道,教化和感化世间一切,在具体中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养老服务,就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二是道教倡导孝道,重视对父母及长辈的孝。其各种经典、戒律中提倡孝道的文句、言论真可谓数不胜数。兹举几例:《太平经》曾说:“夫天地至慈,唯不孝大逆,天地不赦。”《抱朴子》也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太上老君说父母恩重经》更是反复讲述了父母养育儿女的艰辛,要求修道者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并指出行孝道者会得到神明保佑:“若孝悌者,一家之中,老少安乐,天人钦仰,神明守护。”而不遵孝道者不仅会受到世俗的批评,死后更可能堕入地狱受苦。三是基督教也倡导孝敬老人,尊重老人生活。在基督宗教教义中的“孝”与“爱”是基于共同信仰的神圣之爱,是超越了血缘与亲缘关系的普世之爱,是对陌生人给予帮助的无私之爱。由此,在基督宗教中.互助精神成为养老理念社会化的强大动力。现代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实现养老保障责任的社会化,这种社会化水平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养老保障能力的重要指标。宗教信仰中的一些理念宣扬社会互助的至高境界,建立在此信仰之上的施助行为,客观上推动了养老保障的社会化进程。
(二)宗教活动与老人生活相一致
一是宗教团体创办的养老院在生活起居方面有规律有节奏,通过开展晨诵和晨练充实老人生活,起到修身养性作用。二是宗教场所免费或低价提供的斋饭,一方面可以节省老人的生活开支,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调养身体,减少和预防疾病。三是现代社会人口流动加剧,逐渐呈现家庭原子化,宗教场所可为老人提供一个可以交流和慰藉的场所,通过交流、教化和虔诚活动,排解寂寞、体察人间温暖。四是方便开展宗教形式的临终关怀。无论老人是否信仰某种宗教,宗教团体都可以为健在的老人释放对未知身后世界的恐惧和逃避的不良情绪,建构合理的心理适应机制;通过特有的宗教方式为即将临终的人提供切实的帮助,给予温暖的安慰;还可以安抚临终者家属和亲人疲惫的身心。通过宗教的参与,让老人有一个温馨和恬静的晚年生活,即使子女不在身边,他们也不缺乏关爱、不缺少温暖、更能消除他们的孤独和寂寞,让老人的生活充实快乐。
二、台州地区宗教参与养老的现状
台州地区宗教历史悠久,寺观教堂和宗教信徒众多,尤其是佛教、道教,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如佛教的“天台宗”、道教的“南宗”都创于天台山;道教全真龙门派发祥于黄岩区的委羽山;台州市的佛、道教在中外仍有重大影响,日本、韩国佛教天台宗信徒每年都要到国清寺朝拜祖庭,进行宗教文化交流。国清寺、高明寺、方广寺为全国汉族地区重点开放的寺院。在台州的广大农村,几乎村村有寺庙、道观或基督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这些场所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的需要,很多承担一些养老的功能。
本研究没有选用通常使用的问卷调查方法,而是采用了定性研究中的访谈法、观察法与座谈法,这样就避免了问卷产生的封闭性,但基本保证了信息来源的丰富性、客观性和开放性。正如斯科特在《弱者的武器》一书所言:“一个实例不仅是将一般概括具体化的最成功途径,而且它具有比归纳出的原则更为丰富和复杂的优势”。
(一)宗教场所参与养老方式
台州的宗教场所众多,稍微大一点的宗教场所承担一定的养老功能。一是日间照料功能。一些寺院为周边老人提供的“一元”餐(主要是中晚餐)的福利服务,减除老人自己做的麻烦和不便,在一起聚餐既节约成本,也利于老人交流;一些是只收成本价的斋饭,不盈利;还有一些是依靠周边老人自愿提供的食物给寺庙食物,而寺庙免费提供给老人的餐饭。二是心理慰藉功能。台州一些城镇边缘的寺庙,每天会有很多人在寺庙诵经,诵经完毕后这些老人会聚在一起,聊身边的事,聊子女,聊过去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由于很多是空巢家庭,这样他们聚在一起干活(主要是摘菜、折叠纸钱)就能很好地打发时间,不会感到寂寞和空虚,精神上得到转移和寄托,在说说笑笑中不知不觉度过了一天。在访谈中有些大妈说,“以前在家没事干,坐着发呆,只能看电视打发时间,现在这边有说有笑心情好多了,”“时间也过得快”“干活也有劲”“人也有精神了”。三是养身保健功能。一些上规模的寺庙,每天会有早课诵经打坐活动,每天早晨一些宗教人员会领颂一些经文(如金刚经、三世因果文和地藏菩萨本愿经等),通过观察和访谈了解,一般大致诵读十分钟一次,有利于专心和静心,同时围绕大殿进行顺时针和逆时针边诵读边绕行,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锻炼了老人的身体,而闭目打坐更有利于对老人身体的调理和保健。当然,这些活动期间是有间隔休息,需要几个过程才能结束。而这些宗教日常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更是放松了心灵。一些大妈“是练了一段时间精气神好多了”“能进入状态了”“绕着走头也不晕了”。四是自身价值的再发挥。一些宗教场所定期举办一些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一些人主动积极地参与,可以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展现和发展,如集体活动的组织,文艺才能的发挥,依据自身的特长而开展的志愿服务等活动,使老人感觉并不是老了就没有价值,仍然可以发挥余热,极大地提升老人对生活的热情。甚至一些老人在每天专心学习新技能,以赶上自己的队伍,这种团队活动,重新激发老人的学习兴趣和生活热情。
(二)台州宗教参与养老存在的问题
在走访中一些宗教场所的老人以“不老”的心态和极大的热情投入晚年的生活和学习中,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乐趣,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晚年,但是由于宗教场所的属性和养老机制的不完善,宗教参与养老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宗教养老参与方式单一。目前台州宗教参与养老还只是停留在简单的日间照顾方面,主要是提供福利性的斋饭和聚众交流、养身静心的平台,是一种自发性和自愿性的活动。一些寺庙提供中餐,有些寺庙提供中餐和晚餐,但是以提供中餐居多,提供的只是最简单和最基本的老人照顾服务,且不规范。如老人的全托(在寺庙过夜)无法开展,老人的医疗和健康服务则无法提供服务,而老人在往还中如遇到问题也只能靠自己去解决。主要靠的是周边老人的熟人关系带动和私人捐助而开展和维系。
2.宗教场所参与养老机制不健全。宗教场所参与养老虽然有政策明确规定,有场地、人员、设备等要求。如果按照制度衡量,绝大部分宗教场所不达标。老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维护,宗教场所养老如何和宗教活动相区分,还缺乏明确的规范和约束,各级政府机关的检查和监督也薄弱。在走访中了解到,他们参加某个宗教场所的活动是没有任何契约形式的凭证,单凭熟人介绍或者对某个宗教场所的信赖,一旦出现问题也无法得到权益保障。
3.宗教场所参与养老没有保障。综观台州地区的一些宗教场所实施的各种养老措施,一方面体现了宗教教规教义的宗旨,普度众生,体恤百姓。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宗教世俗化和积极服务社会的与时俱进,面对老龄化社会养老带来的空前压力,宗教组织为社会分担负担。但是由于宗教组织所做养老主要是周边民众的日间照顾方面,属于熟人社会的小圈子范围内,人员固定、活动固定、服务方式固定,是自愿自发行为,缺乏在宗教局和民政局的备案,从软硬件方面严格来说,达不到养老的开设标准和服务要求,因此从制度上说是不合法和不规范的。由于人群的特殊和场所特殊,只能是逐渐规范和引导。
4.宗教场所养老如何避免宗教化。由于宗教场所是传教的阵地,不可避免存在对老人的宗教教义的潜移默化,而在宗教场所养老的老人,大都是对某一宗教有一定信仰或者有感情的,他们白天都在宗教场所中度过,如何做到养老的关怀与宗教的灌输相对分离,防止老人的极端思想和极端热情,在规范宗教组织利用自身的力量积极参与养老的同时约束宗教教义对老人思想的渗透,防止把宗教参与养老变成宗教传播,也是地方宗教管理部门所必须重视和考虑的事情,这可能也是一些地方近年来严格限制宗教养老规模和影响扩大一个重要原因。
三、完善宗教参与养老的建议
(一)明确界定宗教场所举办养老的标准、权利和责任。宗教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要联合出台宗教场所养老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宗教团体创办养老院明确的标准、程序、条件和规模、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及其优惠和保障;并且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可能出现的院方与安养老人及其子女的人身、财产等纠纷进行仲裁协调机制,既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宗教团体办养老院的积极性。同时,宗教组织可以利用原有宗教场开设养老照顾,进行合理规划,有条件的宗教组织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设立专门的养老院,承担住院养老服务,在土地、资金和人员安排上政府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和统筹考虑。
(二)倡导宗教参与养老方式多样化。现阶段的宗教参与养老都是最基本的养老需要,基本是活动单一,如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满足老人的多样化需要也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一是提升养老是服务的硬件。有条件的养老院可以从养老的日常需要出发,结合宗教场所的实际优化升级一些设施设备。二是提升养老需要的软件。老人的精神状态既是养老的内容,也可能是养老的一种财富。既要开展老人多种多样的活动,带动老人参与,在活动中舒缓身心,排挤孤独,同时也积极挖掘老人自身的文艺才华和专业特长,让他们重新散发出光和热,进而实现自身的价值,重新认识自身,获得新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三)加强宗教参与养老财政上的资助。大多数宗教团体创办的养老院是免费的、非营利性质的,因此在运作过程中都或多或少面临资金上的困难。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支持、文化推动等多种举措为宗教团体创办的养老院募集专项资金,保障养老院的正常运行。同时定期对房屋、食品、消防、医疗等方面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消除任何安全隐患,加大财务监管力度,杜绝极少数场所借兴办养老机构敛财的恶劣行径,维护宗教界的良好社会形象,也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四)注重老人内心宁静与社会和谐的统一。很多宗教场所由于位处郊区或山中,远离喧嚣社会,不失为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也是很多老人选择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人毕竟是社会上的人,老人也不例外,如何防止进入宗教场所后就不问“世事”,甚至不关心尘世的“家人”,这样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不符合宗教组织的本意,因此如何在养身养心的寻找清幽的时候也保持不脱离社会,特别是对家人的关心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照顾,也是宗教养老要注意的一个问题。要求宗教团体不能纯粹地通过教规教义来启发老人远离尘世、一心皈依,让他们把追求内心的宁静与社会和谐统一起来,把个人的解放与家庭的照顾协调起来。
(五)加强宗教参与养老寺院典型的挖掘和培育。通过现场走访考察、老人评价和组织达标考察等方式,从本地宗教团体中挑选出有代表性的寺观教堂养老院,作为典型,进行试点和扶持。通过对宗教养老人员的培训、服务的标准、服务的范围、后勤保障与家庭和社会机构关系的建立与维护、临终关怀等进行探索,既能总结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宗教组织举办养老院的经验和教训,也能为养老事业提供新领域和新思想,不断丰富养老的新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联一般项目: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宗教参与养老模式研究(批准号:14054524);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项目:人口老龄化台州宗教参与养老模式研究(2016ZJ10)
(作者单位: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