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有企业监督责任全覆盖

2018-12-29 00:00:00丁妮张涵
党员生活·下 2018年12期

鄂旅投集团纪委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开展“监督责任全覆盖”试点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责任。

构建体系,确保监督“全方位”。科学整合力量,用好现有资源,将监督责任全覆盖的目标聚焦在探索建立党内外监督、公司内外监督、各职能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贯通的监督体系,形成由公司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以工会纪检监督联络员和群团组织为主,特邀监督员(乙方单位)、第三方独立机构为补充的“五级联动”监督体系。

压实责任,确保监督“出成效”。根据“五级联动”监督体系,建立由支部书记负第一责任,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工会纪检联络员、特邀监督员、第三方独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承担相应责任的“分级负责制”,将监督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以责任倒逼公司各业务良性发展的科学机制。

明晰范围,确保监督“无盲区”。以加强“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为着力点,延伸触角,消除盲区,将监督责任全覆盖的范围聚焦在探索实施人员、意识、责任、流程、风控和信息的“六个维度全覆盖”。

严明制度,确保监督“有依据”。以严肃监督纪律为着力点,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监督流程,将监督责任全覆盖的实施方式聚焦在深入调研、落实群众路线、奖惩结合和突出实效上。

交叉互评,确保监督“有考核”。公司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工作情况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公司纪检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由公司纪检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牢牢牵住问责的“牛鼻子”,以考核倒逼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同部署、同考核”工作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