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蓝
离婚官司打多了,我却更加相信婚姻。
2015年,我考研失利,转而决定留在四川省成都市直接就业。春招之后,我顺利进入一家律所实习,工作是律师助理。我的上级是位离婚律师,姓林,四十多岁,所里女律师中的业绩第一永远是她。
2016年8月的一天,一位女客户前来咨询离婚事宜,师父不在,便由我暂时充当法律顾问。女客户自称叫张红,34岁,留学回国后在成都的一所高校教书,丈夫在另一所大学当老师。两人在三年前经朋友介绍相亲而认识,因为双方条件相当,又都赞同丁克,看对眼后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贷款未付清,除此之外,夫妻两人还有四十万存款。
“夫妻感情不和睦?”我顿了顿笔。
“嗯。”她低了低头。“婚后才发现和他没什么共同语言,平时为点鸡毛蒜皮的事儿他都能跟我吵。后来我意外怀孕,导致我动摇了丁克的想法,本打算好好跟他商量,他竟然二话不说让我去人流。”张红轻轻冷笑一声,用手扶着额头。
“夫妻感情破裂有什么直接原因吗?”我学着师父的口吻,试探性地问道。如果只有上面说的症状,一般人是不会费劲跑来律所咨询的。
“有,老公出轨。”她表现出一丝很平静的无奈。“第一次发现他出轨是?”张红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掏出手机给我看了一张截图。
“第一次发现是在去年,我突然收到了一条携程的机票预定信息,乘坐人是他和一个女人,可能是上次我用他的手机买票,在预留电话一栏习惯性填了自己的号码,信息才会发到我手机上吧。当天他跟我说的是去参加朋友的二婚婚礼,但据我所知,他朋友不可能去那里,他肯定是带着小三去度假。”
张红说完这些,像松了一口气似的。“这个事当时我也没揭穿,只是截了图留作证据。后来他频繁露出马脚,我跟他折腾过闹离婚,他却不同意。”她还告诉我,这两年和丈夫已经进入无性婚姻。在家里两人基本零沟通。
“那你手里还有没有别的证据?”我问道。
“只有他的微信聊天记录了。”她拿手机翻给我看。“这些证据够了吗?我想让他净身出户。”张红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
我看了看手机,无非是丈夫和情人打情骂俏的记录。我告诉她,证据中最复杂、最难辨真假的就是电子证据,何况这个证据是拿手机拍摄的,证明力度可能比较低。但据我初步判断,觉得案子还是能打赢的。当然,具体情况还得等我师父回来。
临送张红走时,我突然想起来什么,补充道:“您觉得自己对婚姻是否有什么过错呢?我是说……您在情感方面……”
“没有,我没有。”她懂了我的意思后,以超乎我预料的速度打断了我的话。我留下了张红的联系方式,并让她下周一再来与林律师详细面谈。
师父回来后,一边脱外套,一边听我念叨张红的基本情况。末了,师父点了下头,告诉我可以去忙别的事了。我刚跨出她的办公室,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句:“你这字能不能写整齐一点?!”
过了几天,张红准时赴约了,师父在接待室里跟她谈了两个多小时。我进去送水时,恰好听到师父正耐心地劝导她:“你必须把所有真实的情况告知我们,我们对这个案子才有足够把握。”
张红还是坚持自己没有做对不起对方的事。
最后的结果是,张红要起诉离婚,师父则是她的代理律师。她走后,师父在办公室叹了口气。
“她说没有那就没有呗,可能就算有,她老公也不知情吧。”我接了一句嘴。师父摇摇头,她还是不太相信张红的话。她点着一根烟,说:“有时候当事人撒谎,隐瞒实情,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啊。”
说完,师父便掏出手机,联系起老吴。老吴是个四十多岁、秃了顶的中年大叔,失业后一直在一家事务调查所工作。业务范围非常广,寻人、讨债,还有子女行为监护,以及“情感忠诚调查”。
干这行的人,说白了也就是“私家侦探”。如果有必要,在当事人正式离婚前,我们便会雇人跟踪搜集对方出轨的资料以证明其过错和责任。而当事人离婚也并不意味着案件告终,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可据此提请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有些当事人在离婚前并不知道对方已出轨,那么在他们离婚后,我们往往还会继续跟踪调查对方,一旦发现其之前深藏不露的出轨对象,便有机会起诉其婚内出轨,从而给我们的当事人带来更多财产性利益。但直到开庭前,老吴那儿都没有传来什么有用的信息。
11月8号,一审开庭。我随师父进入法庭时,发现张红的老公并没有请律师。在开庭前,我偷偷观察了下这个男人,他个子不算高,一米七出头的样子。面相很文弱,但眼袋重重的,看起来很疲惫。
整个庭审过程很短促。让我吃惊的是,男人竟然完全没有反驳,而是同意了张红的全部请求,也就是说,两人离婚,且他将净身出户。
既然对方已经无异议了,我们便没有控诉男人出轨,毕竟我们在证据方面还没有十分的信心。
官司结束后,张红一脸轻松的样子,而我从师父的神情里读出,这场战役并没有真正結束。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师父安排老吴继续调查男人。这期间,我和师父又忙于其他的案子。
果不其然,没等多久,我们便收到了老吴的好消息。男人被多次抓拍到与情妇出入小区、饭店等场所。据调查,这个小区正是情妇住的地方,男人如此频繁出入情妇家,想必是已经同居了。
我们把这些铁证拿给张红看,她似乎很为难,毕竟她得到了全部财产,对方分文未争,不想把事情做绝。没想到,她做出决定没多久,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她反倒被男方起诉了!
对方在起诉状里控诉了张红在外多次发生“一夜情”,借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震惊之余,我才明白这件案子并没有看起来的这么简单。
看见对方提出的三十万补偿的诉讼请求,张红开始面露不安,一脸愧疚地询问师父该怎么办。我偷偷瞄了师父一眼,她果然是见多不怪,一脸平静。
推想而知,一审时,男人其实已经请好了律师,且已掌握了张红的把柄,他以为我们拿不出他出轨的证据,便设计策略,故意接受女方的所有请求,好让我们放松警惕,以为大功告成,最后再出其不意地突然一击,想让我们输得猝不及防。
无奈之下,张红便和我们坦白了。2015年年初的一个晚上,她和老公大吵了一架,后来愈演愈烈,老公出手打了她后在半夜离家出走,过了半个月才回家。她心里烦,便先后与人发生过几次一夜情。师父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并准备好了应对方案。
这次庭审,男人的律师现身了,他们看起来信心十足,男人也显得比上次精神多了。两人私下轻松地聊起天来,并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庭审中,对方律师滔滔不绝地对张红和其婚外一夜情进行大肆剖析和批判,还拿出了张红和对方的网络聊天记录、进出宾馆的照片以及开房记录,并主张财产分配不公,要求张红赔偿三十万。
既然他们有备而来,我们当然也不能任人宰割。我们抓住对方证据的漏洞,竭尽全力一一突破,试图以“证据不足”推翻对方的说辞。随后,我们针锋相对地罗列了男方出轨的各项证据,从张红在离婚前提供的男方与情妇的聊天记录、出游证明,到后来男方多次与其出入情妇住宅的照片等。
“对方当事人在婚内对外称自己已离婚,并参加‘离婚帮集体聚会,多次与异性勾肩搭背出入各种KTV、洗浴中心、酒吧等场所,后与张姓女子相识,互生好感,产生婚外情。并多次对我方当事人编造谎言,以工作为由与张姓女子约会,被发现后屡教不改,反而对当事人实施了家庭暴力,给我方当事人苦心经营的婚姻造成巨大伤害,这也是两人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
“2015年1月至3月,男方与张某逐渐形成同居关系,根本将自己身为丈夫的职责和义务抛之脑后,如若男方坚持索赔30万元,我们将主张男方赔偿因出轨而应承担的离婚损害赔偿。”
一番又一番的激烈辩论后,对方的嚣张气焰被我们浇灭了许多。师父凭借着自己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在法官面前滔滔雄辩,据理力争,步步为营。
看得出男方律师已经慌了手脚,男人却还在垂死挣扎,在法官让其做最后陈述时,他竟声泪俱下,突然抱头痛哭起来,指责张红如何如何伤害他。
我和师父冷眼旁观他的表演,估摸着法官大概已有答案。最后,合议庭判决男方败诉,我暗自窃喜,同时也深深叹服师父的先见之明。
离场时,男人的律师灰头土脸的,一言不发,而男人则跟在后面,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出了法院,师父伫立在路边,望着两人上了一辆车,她好像又在用她犀利的直觉捕捉着什么气息。
回去后,我全身放松地躺在椅子上,师父却给老吴拨通电话,让他跟踪调查男人和他律师。我听了,立马从椅子里弹起来:“什么?还要继续跟踪?还是跟踪男人和他的男律师?”
师父卖了一个关子:“你打电话让张红过来面谈。”张红来了后,师父单刀直入地问她:“除了我们在庭上提到的证据外,你前夫平常在外还有没有别的什么言行?特别是一些你不会注意到的?”
张红思忖了半天,回忆说:“也就是中年男人的那些把戏了,之前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在外宣称自己是单身,还说好几次碰到他在酒吧玩。”
“在酒吧不稀奇,具体在哪家酒吧,你知道吗?”师父吸了口烟。“好像是在东大街那边。”师父听了酒吧名字一笑,用手指轻轻弹掉烟灰:“看来我猜得没错,这样就说得通了。”
我恍然大悟,师父一定是在庭上看出了什么端倪,才要老吴去查男人和他律师的吧?张红不明白,一会儿望望师父,一会儿看看我。我忍不住戳穿了这个事实:“那可是成都最有名的同性恋吧呀!”随后,师父对她做了一个特殊交代,并叮嘱她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不要跟人约会,免得又惹来麻烦。
张红回家后没几天,便接到男人电话,对方威胁她要是不给30万,就向她家人和学校告发她的私生活混乱,并且不会让张红有好日子过。张红遵从了我师父的交代,把男人的话一字不漏地用手机录了音。男人对此并不知情,还厚着脸皮经常在张红的单位、小区围追堵截,直到被她报警后才罢休。
我对师父佩服得五体投地。不久,老吴又送来一个文件夹,里面有一沓男人和律师牵手去电影院等地方的照片。原来男人和律师多年前便认识并保持着亲密关系,包括在男方的婚姻持续期。中途分手后,男人便与其情妇张某相识了。
2017年7月,我们再次向法院递交了男人出轨的系列证据。显然,这次男方律师完全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他大概没想到我们会对他们如此穷追不舍。他坐在椅子上耷拉着脑袋,不时地摩擦双手,这次审判对他来说是场煎熬。
“对方当事人隐瞒自己的性倾向,与我方当事人结婚,借以婚姻的形式来掩盖其滥交的私生活。婚内从未尽到自己身为丈夫的职责,反而多次出軌,造成双方的婚姻名存实亡,给我的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害……”
然后,我们乘胜追击,当庭播放了男人威胁张红的音频。录音中,男人那令人不寒而栗的几句话,暴露了他的全部难堪和尴尬。
面对我们最后使出的杀手锏,对方不知所措。
法院最终判决对方赔偿当事人损失十万余元。而男人也因敲诈勒索被送上了刑事法庭。据说,男人在监狱里呆了四个月,出来后再也不敢骚扰张红。
[编后]借用作者的话来说,现实生活往往很难区分善恶,也做不到彻底的是非有别。就像在婚姻里双方没有绝对的对错一样,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便是用自己奉行的标准来评判他人道德上的对与错。道德是用来自律的,而非约束他人。而律师,正是最大程度从法律上维护道德的一群人。
编辑/白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