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对表 自我革新
————衢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纪实

2018-12-28 03:09包丽雯郑俊陈瑜敏徐静芳曹宇
城乡建设 2018年24期
关键词:衢州市节水型节水

包丽雯,郑俊,陈瑜敏,徐静芳,曹宇

衢州地处浙闽赣皖四省边际,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是一座具有18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是浙江生态屏障,是“浙江大花园”的核心区,是浙江省唯一拥有国家一级地表水源的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1.5%,是全国9个生态良好的地区之一和全国12个具有国际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分布中心之一;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十大宜居城市。衢州市境内河流分属钱塘江和长江鄱阳湖两大水系,其中以钱塘江水系为主,是钱塘江源头,水资源量丰质优。

衢州市站位高远,突重点,重技改,自我革新,力促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效卓显。

一、高定位,重保障,全面构建创建体系

(一)理清创建思路,双专班强力推进

衢州市委、市政府主动站在践行“两山理论”、建设“浙江大花园”和“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战略目标的高度统筹谋划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衢州市认识到创建节水型城市既是源头治污,又是节能减排,是保护生态屏障、践行“钱江源头筑屏障,一江清水送下游”的责任和承诺,是衢州转型发展、提升城市能级、打造“衢州有礼”城市品牌的具体体现。

为实现这一目标,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水、保供水、排涝水、防洪水、抓节水)战略,衢州市提出了“五水共治”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双专班推进的工作思路和体系,实体化、一体化双管齐下,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节水

近年来,衢州市相继出台了《衢州市市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衢州市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衢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衢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衢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衢州市市区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衢州市市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试行)》《衢州市市区节约用水统计制度(试行》)等系列文件,规范、指导全市开展节水、排水、供水等水资源管理等工作。2017年,通过市人大立法,衢州市出台了第一部涉水地方性法规《信安湖管理保护条例》,依法规范治水工作。

(三)编制专项规划,全面落实到位

2015年,衢州市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衢州市市区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行业的用水效率和节水潜力,提高了节水工作的管理、技术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节水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四)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创建力量

一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衢州市先后出台了《衢州市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衢州市关于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州市区城市节约用水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2017年,衢州市安排财政专项节水资金,确保节水基础管理、技术推广、设施改造建设、宣传活动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整合创建力量。将节水型城市创建与“五水共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水生态试点城市建设、国际花园城市创建等各类创建相结合,整合资源,提高标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是“党建+”引领节水。结合“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建设,通过“网格化+红手印”模式,在社区中细化网格,动员网格中的党员干部签署节水倡议书,践行节水承诺,带好头、起好步,为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五)强化目标考核,定期督查通报

衢州市政府与四个区块及创建成员单位签订创建责任书,将节水型城市创建纳入各区块及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视情予以表彰或问责。衢州市节水创建办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定期督查通报。同时,衢州市政府与各区块和相关部门签定“五水共治”军令状,在“五水共治”督查通报中对“抓节水”工作也进行了重点督查,形成双回路,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夯基础,强管理,发挥优势精准发力

(一)夯实计划用水管理基础

衢州市于2016年恢复计划用水,在完善制度基础上,重点强化了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

一是造声势。对市区年用水量2000吨以上的用水户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实行计划用水,下达用水计划,通过监管倒逼用水户养成节水意识。

二是广覆盖。对市区92.14%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每年1月底前核定非居民用水户下一年度用水计划,通过召开计划用水工作会议、邮政快递、直接上门等方式下达,按季考核。2016年征收25家单位累进加价水费,金额30546.2元;2017年征收113家单位累进加价水费,金额129287.7元。

三是细定额。委托衢州学院对衢州市的用水户进行全面走访调查,修定《衢州市用水定额》,于2018年8月发布。

四是抓重点。将行业示范作用强或用水量大的用水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录,利用智能水网监控管理系统、计划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节水管理部门、水业集团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用水户数据,对重点用户用水情况实时监控、及时统计分析。

五是强执法。住建、综合执法、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管理合力,推动各项节约用水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

衢州市制定了《衢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提高水的利用率;将节水“三同时”列入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各自责任分工,实行各职能部门配套联动,提前介入,共同把关。土地出让地块在出让前市住建局出具的出让地块建设管理条件中,将节水三同时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作为基本条件。2018年,衢州将节水“三同时”的审批和竣工验收纳入“多审合一”和“测验合一”, 统一在网上办理。

(三)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一是建立阶梯水价制度。2015年底,出台了《关于实施衢州市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

二是实行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衢州市专门出台《衢州市市区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用水户的申请、用水户前3年的用水情况、定额等因素核定用水计划,各用水户按照核定的用水计划用水,市节水办每季度对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征收累进加价费。

三是实行差别水价。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开展工业企业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排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区范围内单位要素综合经济效益评价为C类的工业企业,其供水价格按现行工业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3元。

(四)加大节水统计工作力度

衢州市重视节水统计的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节水统计制度,修订和完善用水统计报表。经衢州市统计局批准,2015年市节水办印发了《衢州市市区节约用水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市区范围内取用自来水和自备水的企业(单位)分季度、年度按时进行统计填报。

三、抓项目,增后劲,以创促建补齐短板

(一)持续推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标准,全市污水处理厂在一级A排放基础上已全面启动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建设,目前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市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正有序推进。2017年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17公里,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7.5%;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5.7%,位列全省第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到100%,连续多年全省排名第一。

(二)优化完善城市供水设施

2016年全市新建、改建供水管网187.5公里;2017年新建、改建供水管网135.94公里,饮用水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信息每日向社会公开。水厂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水质100%达标。供水厂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开展工作,规范化运行,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加强供水管网管理,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水量,管网漏损率从2012年的18%降到2017年的 9.24%,修正后为 3.04%。

(三)全面推行海绵城市建设

衢州市于2016年5月入选为浙江省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目前已全面超额完成,并已在全市域全面推开。

(四)全面普及节水型器具

2018年,衢州市住建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的前10大用水公共建筑和宾馆、服务业、餐饮业、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节水器具普及工作情况进行普查,节水型器具普及率为100%。

2018年,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新标准,衢州市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开展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活动的通知》(衢节水创〔2018〕7号)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型器具,杜绝非节水型器具进入家庭。每年对节水器具改造进行补助,2018年,全市共补助节水器具改造资金84万元。

(五)有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为深入开展源头截污及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2017年衢州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节水器具改造开展“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工作,2018年全面推开。衢州市政府下发《衢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市住建局负责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环保局负责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市“五水共治”办负责乡镇零直排建设、执法局负责“六小行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衢州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分别制定了《衢州市居民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衢州市工业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

四、突重点,重技改,对标对表确保长效

(一)突出创建重点,开展“三个载体”建设

衢州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把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三个载体建设作为实现创建目标的关键和核心任务,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成功一批、申报一批、改造一批”的程序,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一是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2016~2017年,市政府投资2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帮助市本级69家企业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在用水企业、单位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并在资金与政策上给予扶持。

二是积极创建节水型小区。按照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节水型小区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衢州组织各小区认真落实创建标准和要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完善小区节水管理。目前,25个小区已经通过“浙江省节水型小区”验收,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达到17.5 %。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和小区意识到创建的效益,三大载体的创建工作正从政府主导,转变为企业(单位)和小区主动创建,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和小区主动加入到创建队伍中来。

(二)推广技术改造,拓展非传统水资源利用

一是积极开展节水科技创新。近三年,衢州市共计授权节水相关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56项,给予相关政策补助经费45.6万元。

二是推广应用非常规水资源。2015年,衢州市制定了《衢州市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施意见》,对市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营)和维护及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和相关管理活动做了全面详细的解释,指导、推进了市区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

五、重宣传,树理念,形成节水文化

衢州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宣传模式。通过全方位、强有力、经常性的节水宣传,市民的节水意识得到了增强,逐步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形成惜水、爱水和节水的良好习惯。

六、站位高远,自我革新

(一)节水与“五水共治”有机融合

衢州市按照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在全省率先建成‘两山’实践示范区和美丽富饶‘大花园’”战略目标,积极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高标定位,铁腕攻坚,实现全域、全程、全民治水;建立全域覆盖的“天眼+天网”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预警。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连续四年出境水考核均为优秀,有力践行了“钱江源头筑屏障,一江清水送下游”的政治承诺。

(二)节水与工业转型有机融合

充分挖掘衢州独特的水资源优势,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引进并举,加快转型发展,积极培育涉水产业。一是攻坚破难,重拳整治。二是眼睛向内,提升存量。加大化工、造纸、竹木等传统领域产业的技改力度,促使其向高端、环保、生态转型。三是做大蛋糕,引进增量。将涉水产业作为一个环保型的新经济增长点来培育,涉水产业已经迅速成长为衢州支柱性产业之一。

(三)节水与“最多跑一次”有机融合

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理念和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顶层设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为目标,打破部门籓篱,勇于自我革命,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与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等高度融合;衢州市节水办建立“衢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用水户用水计划申报、调整、查询和管理部门核定、监管等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将节水“三同时”的审批和竣工验收纳入“多审合一”和“测验合一”。节水管理从 “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重服务、善监管”进行转变。“轻审批”是进行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真正实现了“无纸化”“零跑腿”。

(四)节水与海绵城市有机融合

衢州市于2016年5月入选为浙江省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完成了《浙江省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建立了一套贴合衢州市实际的项目管控政策体系,建立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并已在全市域推广,完成了示范区内外间的无缝衔接。

(五)节水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

衢州市将多个部门的项目资金统盘规划使用,突出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撬动作用,科技经费使用的市场化导向进一步显现,充分调动了全市节水科研项目申报的积极性。一是近三年共计授权节水相关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56项。二是指导专利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贯标实施工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展示60余项最新节水专利成果。三是组织了“新型节水型器具”专题讲座和参观交流活动,向衢州市民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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