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东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重庆 402247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清理车,特别涉及一种吸式垃圾清理车。
现有的城市道路清洁中,大多数采用人工对城市道路进行清扫,这种清理方式具有人工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长,工作效率低等缺陷。
目前,也有一些垃圾清理车代替人工进行道路清扫,但是这些垃圾清理车仅对一些体积较大的垃圾进行清理,对于一些细尘,无法全部清扫,并且这些垃圾清理车清理的面非常窄,一条道路往往需要垃圾清理车往返几次才能完全清扫完毕。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减少人工劳动强度、清扫面积宽的吸式垃圾清理车。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吸式垃圾清理车,包括车身、位于车身前部的驾驶室以及位于车身下方的车轮,还包括一垃圾罩、一吸气筒、一吸尘管、一绞龙以及一绞龙驱动轮,所述垃圾罩设于所述车身的顶端,在所述垃圾罩的上端盖设有一透气布,所述吸气筒位于所述前车轮和后车轮之间,并且,所述吸气筒由车身的底端竖直的向上延伸至所述垃圾罩内,所述绞龙设于所述吸气筒内并且位于所述吸气筒的下端,所述绞龙驱动轮连接于所述绞龙与所述发动机之间以利用发动机动力驱动所述绞龙,所述吸尘管包括一横向管道以及一竖直的设于横向管道上端面的连接管道,所述连接管道插设于所述吸气筒的下端,所述横向管道位于所述车身下方,所述横向管道的两端分别向所述车身的两侧延伸,并且所述横向管道的长度与所述车身的宽度相匹配。
进一步的,在所述吸尘管的横向管道的下端面轴向开设有一第一吸尘口,所述第一吸尘口的轴向长度与所述横向管道的轴向长度相匹配。
进一步的,还包括可拆卸的套设于所述横向管道一端的第一辅助吸尘管,所述第一辅助吸尘管的下端面轴向开设有一与所述第一吸尘口匹配的第二吸尘口。
进一步的,还包括可拆卸的套设于所述横向管道的另一端的第二辅助吸尘管,所述第二辅助吸尘管的下端面轴向开设有一与所述第一吸尘口匹配的第三吸尘口。
进一步的,所述吸尘管的上端面所在的水平面高于所述车身的顶端面所在的水平面,低于所述透气布所在的水平面。
进一步的,所述透气布为透气纤维布。
进一步的,在所述垃圾罩的下端开设有一垃圾清理门。
进一步的,所述垃圾罩呈一上部空间大、下部空间小的喇叭状。
进一步的,所述垃圾罩采用硬塑料材质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吸式垃圾清理车,相比现有技术,有益效果是要同一时间内,吸入的垃圾和灰尘量更多,吸入面更宽,即使针对一些较宽的路面,本实用新型的吸式垃圾车也能一次性对较宽的路面进行清扫,节约了清扫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工作人员的劳作时间;采用辅助吸尘管,它们可拆卸的连接于横向管道,在需要时,将一个或两个辅助吸尘管接入横向管道上即可进行不同宽度的道路进行清扫。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吸式垃圾清理车的结构示意图。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首先,在对实施例进行描述之前,有必要对本文中出现的一些术语进行解释。例如:
本文中若出现使用“第一”、“第二”等术语来描述各种元件,但是这些元件不应当由这些术语所限制。这些术语仅用来区分一个元件和另一个元件。因此,“第一”元件也可以被称为“第二”元件而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教导。
另外,应当理解的是,当提及一元件“连接”或者“连接”到另一元件时,其可以直接地连接或直接地连接到另一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间元件。相反地,当提及一元件“直接地连接”或“直接地连接”到另一元件时,则不存在中间元件。
在本文中出现的各种术语仅仅用于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而无意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除非上下文另外清楚地指出,则单数形式意图也包括复数形式。
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括”和 / 或“包括有”时,这些术语指明了所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 / 或部件的存在,但是也不排除一个以上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部件和 / 或其群组的存在和 / 或附加。
关于实施例:
请参见图1及图2,本实施例的一种吸式垃圾清理车,包括车身1、位于车身1前部的驾驶室以及位于车身1下方的车轮2,还包括一垃圾罩3、一吸气筒4、一吸尘管5、一绞龙61以及一绞龙驱动轮62,所述垃圾罩3设于所述车身1的顶端,在所述垃圾罩3的上端盖设有一透气布7,所述吸气筒4位于所述前车轮2和后车轮2之间,并且,所述吸气筒4由车身1的底端竖直的向上延伸至所述垃圾罩3内,所述绞龙61设于所述吸气筒4内并且位于所述吸气筒4的下端,所述绞龙驱动轮62连接于所述绞龙61与所述发动机之间以利用发动机动力驱动所述绞龙61,所述吸尘管5包括一横向管道51以及一竖直的设于横向管道51上端面的连接管道52,所述连接管道52插设于所述吸气筒4的下端,所述横向管道51位于所述车身1下方,所述横向管道51的两端分别向所述车身1的两侧延伸,并且所述横向管道51的长度与所述车身1的宽度相匹配。具体的:
在车身1的两侧分别设有至少一车窗11和车门12。在所述驾驶室内设有各种操作手柄以对垃圾清理车进行操作,在所述驾驶室的前方设有车灯和玻璃窗。
所述垃圾罩3采用硬塑料材料制作而成,它大致呈喇叭状结构,它的上端到下端逐渐缩小,以使得所述垃圾罩3的底面的面积与所述车身1的顶面的面积相匹配。采用这种形状,垃圾罩3的上部空间大、下部空间小,使得所述垃圾罩3在与车身1更贴合的情况下,能够容置更多的垃圾,在所述垃圾罩3的下端开设有至少一个垃圾清理门。垃圾罩采用硬塑料一方面使垃圾罩较定型较好,另一方面,它的结构轻,成本低。
本实施例中,所述透气布7采用透气纤维布,利用它来蒙住所述垃圾罩3的顶端,一方面使得在吸入垃圾到垃圾罩3内时,该透气纤维布可使气体从垃圾罩3内向外散出,另一方面,该透气纤维布可随时清洗或更换,并且它的成本较低,可重复利用。
所述吸气筒4为一空心圆筒,它的下端位于车身1的底端面之下,贯穿所述车身1的顶端面,并且继续竖直向上延伸至垃圾罩3内。如此,由于所述吸气筒4的上端高于所述车身1的顶端面,稍低于透气布7所在的水平面,当垃圾罩3内的垃圾较多时,不会将吸气筒4位于垃圾罩3的出气口遮挡住,使得垃圾清理车能够吸入更多的垃圾和灰尘;另一方面,由于吸气筒4的出气口与透气布7之间间隔有一定距离,如此,使得吸气筒4的出气口不会被所述透气布7所堵住,使得灰尘和垃圾顺利被吸入并落在垃圾罩3内。
所述吸尘管5呈倒立的“T”形。它的横向管道51沿所述车身1的宽度方向设置,在横向管道51的上端面的中间位置处开设有连接口,所述连接管道52通过该连接口与所述横向管道51连通,以使所述吸尘管5形成一个三通管状。所述连接管具有外螺纹,在所述吸气筒4的下端设有内螺纹,所述连接管通过与所述吸气筒4螺纹配合以使所述吸尘管5固定于所述吸气筒4的下方。在所述吸尘管5的横向管道51的下端面轴向开设有一第一吸尘口53,所述第一吸尘口53的轴向长度与所述横向管道51的轴向长度相匹配。如此设置,只要垃圾清理车开过的路面,该路面上的灰尘以及垃圾均能够被吸入到所述垃圾罩3中。
本实施例中,吸式垃圾清理车还包括可拆卸的套设于所述横向管道51一端的第一辅助吸尘管81,所述第一辅助吸尘管81的下端面轴向开设有一与所述第一吸尘口53匹配的第二吸尘口811。所述吸式垃圾清理车还包括可拆卸的套设于所述横向管道51的另一端的第二辅助吸尘管82,所述第二辅助吸尘管82的下端面轴向开设有一与所述第一吸尘口53匹配的第三吸尘口821。所述与第一吸尘口53相匹配是指,第二吸尘口811开设在第一辅助吸尘管81的下端面的位置与第一吸尘口53的开设位置相匹配、第二吸尘口811的长度与第一辅助吸尘管81的轴向长度相匹配;第三吸尘口821开设在第二辅助吸尘管82的下端面的位置与第一吸尘口53的开设位置相匹配、第三吸尘口821与第二辅助吸尘管82的轴向长度相匹配。如此,当第一辅助吸尘管81和/或第三辅助吸尘管5套接于所述横向管道51时,它们的吸尘口的形状、大小、轴心相匹配。
使所述第一辅助吸尘管81和第二辅助吸尘管82分别位于所述横向管道51的左右两侧,它们可拆卸。当清扫的路面较宽时,即可将第一辅助吸尘管81和/或第二辅助吸尘管82套在所述横向管道51的一端或两端,当接上第一辅助吸尘管81和/或第二辅助吸尘管82后,第一辅助吸尘管81和/或第二辅助吸尘管82从车身1的侧面向外延伸,使得整个吸尘管5的轴向长度更长,如此,在一条较宽的道路上,所述吸式垃圾清理车仅需要清理一次即可将该道路上的垃圾和灰尘吸入垃圾罩3中,可以达到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清洁面广、减轻工作人员的劳作时间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当发动机启动时,即使得所述绞龙驱动轮62驱动所述绞龙61进行工作,即可使得吸尘管5开始工作,吸尘管5将路面的灰尘和垃圾吸入到垃圾罩中,如此,只要垃圾清理车经过的路面,该路面的垃圾和灰尘即可被吸入到垃圾罩中。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