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教师非常匮乏。50年代调上来教书的大多是高小毕业生,60年代基本上是初中生,师范生和大学生有如凤毛麟角。我是60年代初调上来的,独自带着一个襁褓中的孩子来到长沙县高桥公社虹桥小学,在此任教五年。虹桥小学只有一个“四个头”的班(一个班一、二、三、四年级学生都有),所有课程全包,还要种菜、砍柴等。
我从教三十多年,从没离开过语文教学。一年级是最基础的,拼音是识字的拐杖,而在六七十年代的乡村,拼音又是最难教的,因为方言难改。70年代末,中国教育走上正轨,要求在四周之内,每个刚发蒙的学生都能默写所有拼音字母。那时没有教具,家长也不认识拼音,无法搞“亲子阅读”。我就用硬纸板自制拼音卡片,放在衣服口袋里,随时抽出来指定学生读,加深他们的记忆。
那时的乡村语文教学曾闹出不少笑话。比如,“解”在长沙土话中读“改”音,有个代课教师在教孩子们识字时,这样带读:“解,解,‘改放军的解。”引起哄堂大笑。
我在识字拼读中则采取土洋结合的办法。比如教“角”字,我先告诉学生这个字我们土话读“国”音,但在普通话中读“jiǎo”,一角钱、角落、牛角等。我一边在黑板上画各种各样的角,一边要孩子们在教室里找“角”,四角的、三角的、多角的,等等。拼音基础打好了,往后走,字、词、句的教学就轻松多了。
三年级以上的课文有很多战斗英雄的故事,如《小英雄雨来》《刘胡兰》《董存瑞炸碉堡》等。我的办法是,先讲课文中的故事给学生听,用情感引入教学;在分析课文时再把生词、重点词语、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板书在黑板上;然后要大家合上书,看着老师黑板上的板书,自己把这个故事讲出来,回家的作业就是把这个故事讲给家里人听。
70年代末期,对教师仪表的要求开始严格起来:不许穿奇装异服,不许烫发,不许穿背心、拖鞋进教室……有次,一位年轻女老师剪了个包菜头,受到公社书记在教师大会上的点名批评。还有个杨老师,着装则讲究得有点过分,每天都把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就有老师写了个顺口溜:“杨老师头发梳得溜溜光,苍蝇爬上去还要拄拐杖。”
有个暑假,路口区小学语文教师培训班在高桥中学举办。辅导老师要我上一堂公开课。我第一次面对那么多领导和老师上课,心里很紧张,只顾着准备,竟然忘了换鞋。上课铃一响,我慌慌张张地往教室里走,走到教室门口,抬脚过门槛时才发现自己还穿着拖板鞋!我连忙甩掉拖板鞋,打着赤脚进了教室……
课上得还不错。下课后,有个领导对我开玩笑说:“原来不仅有赤脚医生,还有赤脚老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