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2月3日,国务院批复成立长春新区,吉林银行长春新区支行作为长春新区范围内第一家一级支行级金融机构,肩负助力新区经济发展重任。目前,金融机构间竞争日益加剧,如何借助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进行金融创新,实现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升级,进而达到银企双赢的效果,是商业银行的努力方向。本文根据长春新区的发展实际,剖析吉林银行长春新区支行的业务创新模式,并对长春新区优惠政策进行研究,特别对怎样结合区域经济状况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转型做重点阐述。
关键词:长春新区;吉林银行;业务转型
长春新区是2016年2月3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17个国家级新区,也是“十三五”时期国务院同意设立的首个国家级新区。吉林银行长春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新区支行”)位于长春新区核心腹地,如何借助新区经济发展形势,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经营模式,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进行转型升级,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
一、长春新区发展概况
长春新区紧邻长春市主城区,主体位于长春市东北侧,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重点规划构建“两轴、三中心、四基地”的发展格局,“两轴”即哈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轴、长吉高端服务业发展轴;“三中心”即科技创新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四基地”即高技术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产业基地、临空经济产业基地、健康养老产业基地。管辖范围包括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德经济开发区四个区域。长春新区依托长春高新区组建,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65亿元,培育了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拥有国家级汽车电子产业基地、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园区和基地34个;建成区拓展到148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较完善,形成较强的承载功能;东北亚国际物流园区长春铁路综合货场启动建设,为新区参与国际开放合作搭建了平台。
“十三五”期间,长春新区将紧紧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全面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到2020年,实现新区立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建成,陆海联运的对外物流通道基本畅通,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取得重大突破,创新驱动能力明显提高,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成为推动吉林省新一轮振兴的重要引擎。
二、新区财税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长春新区投融资环境,推动区域科技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促进新区经济发展,长春新区特在技术创新资金中安排 “投融资发展专项资金”,以奖励、贴息、补贴等形式,对企业和投融资机构进行支持,鼓励企业贷款融资。另外,财政同时出资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助保贷”“小微贷”等新型金融产品,服务于区域内创新型科技企业。
三、新区支行创新金融服务方案助力实体经济建设
(一)补充企业资金——银租通模式(保理业务)
新区支行创立银租通(售后回租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商业银行转型升级的典型模式。
根据相关制度、法规,新区支行成立首年即根据新区发展现状,创立银租通(售后回租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是商业银行转型升级的典型模式:某集团全产业链资金具有低盈利、轻资产、高负债的特点,缺少银行可接受的抵押物,但在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可形成一定抵押产品,针对供应商在政府的应收账款可开展保理金融业务。为某集团进行10亿元的买方承保额度授信。融资租赁方以管网资产为标的物,与该集团签订售后回租协议,由此产生了融资租赁租金(即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我行基于这部分应收账款,占用该集团的买方承保额度,对融资租赁方发放10亿元的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通过上述无追索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盘活了该集团现有的管网资产,根据穿透性原则来看,该笔业务的实际用款人为该集团,融资的用途为建设新区重点项目。该笔业务的落地,进一步促进了吉林银行在租赁业务领域的发展,丰富和扩展我行国内保理产品序列和业务范围,通过收取买方保理手续费、贷款利息等,多方增加我行利润来源,同时盘活企业固定资产,为企业补充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真正实现了银企双赢的圆满结果。
(二)助力小微企业——流贷模式
为深植新区沃土,扎根新区,支行始终专注于小微企业。辖内小微企业吉林省某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农业生物防疫產品、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保健食品、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为助力其快速成长,支行为其发放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以企业持续收入作为还款来源,为辖内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新区范围内,高科技、环保型企业落户较多,可以说企业的成长与商业银行成长同速度,因此,助力成长型小微企业,就是对支行未来成长规模的储备。
(三)提升创客启动资金——个人经营贷模式
授信申请人王某为长春市某公司法人,为新区青年创客注册经营的企业,企业主要以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为主。我支行为其设计流动资金最高额抵押循环授信产品,金额600万元、期限三年,单笔期限一年。循环额度授信产品,适用于规定期限内,额度循环使用,方便灵活,与信用卡使用模式相同,便于后续管理。
四、未来新区支行金融业务模式探讨
(一)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
新区支行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未来新区支行将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拓展第二还款来源。积极探索各类银行与证券、担保公司的合作模式,建立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与各金融机构够紧密联系,借助政策性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功能积极扩大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放大服务倍数,扩大服务能力。未来新区支行建议上级行紧密联系各级政府机构,建立信贷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将原有贷款规模进行放大,配套相应的资金量,服务中小微企业。引进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由企业、银行及第三方互担风险,利益补偿。积极探索抵押新模式,由传统对物的抵押,扩大到对股权、专利权、未来收益权、未来物权等的抵质押,扩大抵质押的范畴,使中小微企业更具借贷资本。支行还将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去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从而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快支行自我革命,加大银行审批流程,放款速度,不断进行业务转型。
目前,在小微获客能力上逐渐丧失优势,未来,支行将主动通过电子、数字等方式获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导入存量客户,线下深度了解客户需求,延伸客户服务能力。积极研究产品创新开发无还本续贷、银税产品互动等新型信贷模式,寻找适应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产品,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对其多样化的需求,从而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提升了新区支行服务新区、服务小微的能力。
(二)在产品创新方面
新区支行在紧随新区发展脚步的同时,专门针对长春新区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提供金融业务,将有效地扩大吉林银行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如上文所分析,我行不仅在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传统金融业务方面具有广阔的业务拓展空间,也可参与PPP项目、产业基金,或撮合交易,或以LP入股,或提供财务顾问,或资金托管。通过开展多元化的业务模式,增加贷款收益和中间业务收入,全面带动支行各项业务开展。
(三)加强风险约束方面
新区支行严格贷后风险约束工作,在责任方面,严控新增贷款逾期,要全面监测管控资产质量,杜绝逾期贷款。对于新增的贷款逾期、非应计、不良贷款等情况,支行第一时间认定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将风险防控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不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重点突出质量和效益,将风险在前期堵截,充分调查企业相關风险,确保支行资产质量的稳定可控。在技术方面,重视加强信用风险暴露机制,提升社会环境信息披露意识和能力,以推动金融机构在资源节约型、绿色信贷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地位。
(四)做好城商行转型先行试点
未来的银行发展将摒弃仅靠存、贷、汇业务发展的落后模式,重点创收将集中在中间业务方面,在目前强监管的态势下支行将寻找在投资银行、代理类业务等方面发力点进行改革实验,继续加强在传统中收领域的占有额。深耕新区这片高科技产业发展集群的沃土,创新产品类型,通过产业基金、委托贷款等方式,银行对企业对政府放大融资额度,扩大其债务能力。争取新区互联网领域贷款的托管业务,这是一片净土,未来随着互联网管理的规范,辖内网贷企业多,支行将主动成为网贷企业的托管银行。
长春新区孕育着巨大的财富机遇和合作机会,新区支行的发展已经初露端倪,未来支行还将以服务新区高科技企业为己任,以金融创新为突破口,深耕新区发展,积极进行商业银行业务转型。
作者简介:
周雎南(1988.6- ),女,吉林银行长春新区支行副行长,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