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
10月16日起,首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式启动反馈,江西成为首个反馈省份。在10月23日督察组向黑龙江省反馈督察意见后,10省份的反馈结果已全部出炉。
2018年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其中,河北、河南、江苏安排的是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内蒙古自治区是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另外,针对宁夏的水环境问题、黑龙江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江西鄱阳湖水环境问题、广东和广西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以及云南的高原湖泊环境问题。其中,河北、河南、江苏安排的是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内蒙古自治区是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另外,针对宁夏的水环境问题、黑龙江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江西鄱阳湖水环境问题、广东和广西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以及云南的高原湖泊环境问题,都开展了专项督查。据生态环境部数据,督察组受理的37640件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8407家,立案处罚7375家,罚款7.1亿元;立案侦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推动解决了3万多件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四个档位评价治理效果
督察组对于各省份环境治理的进展评价共有4个档位。分别是:显著进展、重要进展、积极进展和一定进展。
其中,河北、广东、江苏取得“显著进展”;内蒙古、宁夏、河南取得“重要进展”;江西、广西、云南省则取得“积极进展”;只有黑龙江取得“一定进展”。
取得“显著进展”的河北省在领导重视程度上名列前茅。自2016年以来,河北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分别达32次和22次,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683件。同样取得“显著进展”的江苏、广东两省都成绩不俗。江苏省累计召开省委常委会21次、省政府常务会24次、省政府专题会11次,研究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广东省先后出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10个改革文件,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等5个工作方案,南粤水更清实施计划等18个政策文件。
取得“重要进展”的河南省,问责人数是所有省份最多的,达到了1053人。此外,河南省2017年PM2.5浓度同比降幅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名第二,扭转了多年来持续上升的被动局面。内蒙古在强化大青山生态治理修复,取得显著生态效果,2016到2017年完成农业退灌还水12万亩,节水改造3万亩,建设围网围栏40公里。宁夏大力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2个县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56.9%。
取得“积极进展”的云南,2017年,全省纳入国家考核断面的地表水水质优于Ⅲ类比率达75%,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长江等六大水系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017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8.2%;森林覆盖率59.7%,位居全国前列。江西针对25个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建成污水管网740公里;投资近50亿元开展48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先后80余次深入现场调研,督导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取得“一定进展”的黑龙江在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比较被动。反馈意见明确指出,虽然成立省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但研究部署工作虚多实少,2017年仅召开过一次会议,且没有形成会议纪要或记录;“回头看”进驻期间,省内提供的整改进展情况自相矛盾,汇报材料提出完成整改任务38项,但任务清单只明列完成整改30项;经督察组核实,实际仅完成19项、基本完成7项。
弄虚作假成共性问题
梳理10省的反馈意见都出现了“敷衍”一词。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督察组对此指出问题之多,措辞之严,备受关注。
假装整改,云南“问题明显”,江西“时有发生”,江苏、河南“仍有发生”,广东则“问题突出”,宁夏则是“更为严重”。表面整改方面,云南“问题明显”;广东“问题突出”;河南“比较多见”;河北、江西、广西有的地方和部门表面整改问题“较为突出”;江苏“比较突出”;宁夏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突出”。督查组也指出内蒙古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情况,特别点名黑龙江一些地方整改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法。
2017年武进港等9条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未达到治理目标要求,但江苏省仅公开通报考核结果,未对相关“河长”及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无锡江阴市督察整改不到位,仍有62家印染企業未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长期超标纳管,江阴市仅要求有关企业集中停产一个月以应对督察。
在云南,督察组发现曲靖市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即使在国家及云南省有关部门专门督办后,也未引起足够重视。市政府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整改任务简单安排给县政府承担,当起“甩手掌柜”。
而在该省罗平县,当地政府对企业危险废物底数不清、监管不力。截至今年6月,2016年督察指出的近10万吨铅渣危险废物尚未处置,而另一场地又堆存约10万吨含铅、锌、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钙渣,问题更为严重。
督察组在宁夏发现,银川市应于2017年底完成“东热西送”项目,但市委、市政府推进不力,直至2017年10月才启动施工;应于2017年底前淘汰的6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18年4月才开始拆除,特别是贺兰县大量瞒报锅炉数量,直接影响全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的完成;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的大型全封闭配煤中心至督察时尚未建设。
在黑龙江,针对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八五三农场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督察组要求严肃查处,实施问责。但农垦总局未认真调查,仅凭八五三农场提供的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垦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件,即判定该移交问题不实,直接导致八五三农场顶风违法。
“汝阳县水务监管部门为应付督察,临时编造行政处罚案卷和日常巡查记录,情节十分恶劣。”
这是督察组对河南进行“回头看”时发现的情况。据督察组通报,被举报的汝阳县华氏砂石有限公司采砂证已于2017年12月到期,制砂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现场检查时企业虽未生产,但现场砂石成品堆砌,运输车辙清晰,有近期生产迹象。
督察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汝阳县水利局管理混乱,相关人员业务生疏,对属地河道存在的违法采砂问题和生态破坏情况视而不见。为了掩饰失职,不惜临时编造行政处罚案卷和日常巡查记录。
督察要求,各省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之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据了解,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将全面启动。5个督察组将于近日陆续进驻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份,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以及“一刀切”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作为、滥作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