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旨在引导和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和早日擺脱补贴依赖。
根据通知,平价上网和无补贴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局不再对此类项目实施年度建设规模管理。通知表明:如果光伏、风电项目无需国家补贴,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原则上由省级电网企业按照电力改革关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的制度,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签订长期售电合同,确保按照上述电价政策按照全年弃电率不超过5%的要求优先收购相应电量。
《通知》也表明了严格控制弃光、弃风限电的态度。对于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或评价为红色地区除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外,不再专门安排新的平价上网项目;橙色地区鼓励选取资源条件好的已核准(备案)项目开展平价上网工作;绿色地区在落实消纳条件的基础上执行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来源: OFweek太阳能光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