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理
基于金义都市区跨境通平台的跨境电商海关管理模式研究
文/陶理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即以互联网为渠道和方式进行的、跨国家的商品贸易行为。在这一行为活动当中,买卖双方并不需要面对面地进行商品交流,而是通过电子支付、快递配送的方式,实现商品的收发处理。基于此,本文通过理论内容、主要模式、管理问题、案例总结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最终基于金义都市区跨境通平台的运行,提出了科学的电商海关管理策略。
跨境电商;海关部门;管理模式
跨境电商是基于“互联网时代”兴起的新型商品交易模式,其通过线上化的营销服务方式,为世界范围内的商品销售者与购买者架起了沟通“桥梁”。据此,我们有必要对基于金义都市区跨境同平台的跨境电商海关管理模式进行分析研究。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即以互联网为渠道和方式进行的、跨国家的商品贸易行为。在这一行为活动当中,买卖双方并不需要面对面地进行商品交流,而是通过电子支付、快递配送的方式,实现商品的收发处理。从当前来看,跨境电子商务具有自由化、碎片化、高效化的贸易特点[1]。
所谓“海关管理”,即海关部门针对出入境活动执行的管理行为,具有征收海关税费、缉查走私行为、审核出入境人员身份等多种职能作用,对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平稳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从当前来看,我国的跨界电商交易模式主要有三种,即B2B、B2C与C2C。其中,B2B模式主要负责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大额进出口交易,以阿里巴巴为代表;B2C模式主要负责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小额进出口交易,以京东、海淘为代表;C2C模式主要负责企业与个人之见的小额进出口交易,以海外代购为代表。
第一,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属性不清导致税收征管存在差异。现阶段,受制于税收征管法规、税收征管方式、实际赋税水平等多个方面的不对称情况,海关管理人员很难对“跨境电商货物是个人物品还是商品”这一问题给出明确回答,进而造成了税收管理工作实施难、界定难的问题。
第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政策模糊导致通关环节存在瓶颈。由于跨境电商的产生时间较短,我国当前尚未制定出明确的通关政策和监管条例,大大增加了跨境电商货物进出口的阻碍力度。同时,一旦商品出现退换、维修等问题,还需进行再次的通关审核,一方面加大了企业贸易活动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大量的不必要运输成本,使电商企业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首先,杭宁模式的主要经验体现在“集中园区管理,进行集中申报”上,为我国跨境电商商品的快速通关做出了启示;其次,上海模式的主要经验体现在“开发信息系统,税费网上征缴”上,为我国跨境电商各类海关管理活动的便捷实现上做出了启示;再次,重庆模式的主要经验体现在“地方法规支撑,收结汇一站解决”上,为我国跨境电商在收汇款、业务办理等正规经营模式方面做出了启示。
首先,要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属性。从传统的角度来讲,所谓“个人物品”,多为亲朋好友之间相互馈赠的、具有一定数量限制的非商品物品类型。显而易见,跨境电子商务并不具有馈赠属性,且涉及一定的交易行为,故而并不在严格意义上的“个人物品”范畴当中。由此,为了防止走私行为的发生,海关工作人员必须要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非个人”属性,将其纳入到进出口行为的管辖体系当中。
其次,要明确跨境电商企业合法地位。现阶段,要想彻底解决跨境贸易发展的阻碍影响问题,实现跨境贸易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行,就必须要集合税务、海关、检验、工商等多种政府职能部门,赋予跨境电商以合法化的经营资质和企业地位,使微店、网店、代购等多种交易模式下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2]。
在“大数据爆炸”的时代背景下,跨境电商海关管理工作应迅速摆脱“孤军奋战”的传统态势,积极将自身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及配套数据库与税务、银行、物流等多个部门、单位的系统库进行联结,构建出共享化、动态化的信息平台网络。具体来讲:首先,要集中信息资源,创立共享平台,尽快实现跨境电商商品由销售、发出到物流、接受的全程化信息共享;其后,应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和规范制度,以此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间信息对接的流畅性和高效性,并保证跨境电商海关管理行为的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最后,应逐渐降低跨境电商活动申请过程中手工申报、纸质申报的出现几率,最终使电商企业进出口贸易申报的方式统一为“无纸化”电子形式,并建立起相应的自动化审批系统,以此降低跨境电商海关管理的工作难度,实现海关管理工作投入成本的有效降低。
首先,应借助跨境通平台的支持,对金义都市区内所有的跨境电商商品进行电子记录管理,实现对货物流通状态的全程跟踪。其后,再根据不同商品消费者的物流需求,设置出海、陆、空等不同类型的运输方式,并做出集约化的配送处理;最后,在实现跨境电商商品的集约管理后,即可实现海关管理行为的统一申报、统一结算、统一审核,进而形成集约型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管理模式。
综上所述,要想实现跨境电商海关管理模式的规范化、稳定化发展,就必须要对跨境电商的商品属性以及跨境电商所处的制度环境、经济环境、网络环境做出优化提升,最终实现跨境电商问题的“一站式”解决。同时,在我国大力推进“中国梦”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海关必须要进一步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实现与市场状态、贸易方式的深度融合。
[1]蒋丽萍. 关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5.
[2]吕雪晴,周梅华.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发展存在的问题与路径[J].经济纵横,2016(03):81-84.
陶理(1990.6-)女,浙江金华人,硕士,研究方向:国际商务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