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磊
新经济形势下普通公路路政管理若干经济问题的思考
文/杨磊
衡阳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
无论从经济学理论或者是社会对普通公路的认识上来说,普通公路本质属性是公共产品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普通公路在国民经济和公共财政中的定位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对于普通公路的从属属性—经济性的定位高度进行了系统的思考。那么,从经济属性的角度出发,对普通公路路政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经济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更有效的完善普通公路路政管理,更是整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经济形势;普通公路;路政管理
普通公路是我国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之一,其发展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贡献。为此,研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通公路路政管理的提升问题,进一步理顺普通公路的产权关系、建立健全普通公路现代产权制度不仅是普通公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整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于公路路政的管理,在国内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法律所规定的的含义;第二种是相关的学者专家对法律法规所给的补充。本文所想阐述的主要是从法律法规方面所做的界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二号文中对路政管理的定义是这样的:“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路政管理的含义在国外主要是指与公路相关的所有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的总称。如:对公路的依法规划、建设、经营、养护、管理及使用等。这种含义上的路政管理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大,属于广义上的概念。在我国根据《公路法》和原交通部的《路政管理规定》中对于“路政管理”的定义,都是以保护公路,维护路产路权而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而我们作为路政的管理部门也只是对“在公路上的使用行为”进行管理,尤其是在费税改革后,我们把路政管理成立为一个单独的机构,施行了“管养分离”的管理模式,因此这里所讲的路政管理只包含使用和管理领域,属于狭义上的路政管理概念。
一是对路政管理的重视不够。一些基层路政管理人员只看重短期的经济利益,缺少对普通公路的总体战略规划和设计,甚至在普通公路入口处违章建房,直接造成路产不明晰和路权不完整的事件发生,也为以后的公路使用和管理带来一些困难。二是一些路政管理人员将路政管理工作简单地等同于管理公路,认为只需保证公路的畅通即可,忽视了普通公路的社会经济价值,更是达不到路政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要求。
实现交通现代化管理必然要积极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科技化的进程。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普通公路路政管理不仅没有实现信息化,而且管理设备和管理技术相对普通公路发展速度而言是滞后的。目前很多路政巡逻车以及勘测设备存在严重资源不足且落后的情况。其次,专业性的技术人员严重匮乏,信息化技术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且在出现问题时,频繁的因为不能得到及时的修复而造成系统的瘫痪。
普通公路存在里程较长、面积较广的特点,加之受到路政管理人员少、管理技术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对于普通公路的设施不能时时监管,且在受到严重破坏后无法及时修复的情况频频出现。例如,防护栏、通信、绿化等设施的破坏,对于肇事者的抓捕是非常困难的,同时,严重影响普通公路的畅通。车辆损坏、路面被油渍污染、损坏、隔窗抛物等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让普通公路的养护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处在不利的地位,这种情况导致的法律责任问题划分不清,很有可能导致路政管理部门坐在被告席上。
路产是公路局的重要资产,但目前我国很多基层公路局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普通公路产权不清晰的问题。一般来讲,路政管理工作直接关乎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这就导致一些基层单位往往出于自身局部经济利益的考虑,“争夺”路产,导致路产产权越来越模糊。还有一个现象不容忽视,就是在很多基层公路局所管辖的公路附近存在大量的违章建筑,如餐馆、酒楼、商店、旅社和停车场等,这不仅直接对普通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带了负面的影响,也严重侵占了公路的路产和路权,导致路产产权不明晰。此外,对路产路权界定模糊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一些普通公路在建设阶段,由于征用农业耕地等存在巨额费用的问题,负责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就会采用变通处理的方式,不按照正式的手续办理土地征用。这也是容易导致在路产路权遭受侵损时,路政单位和部门执法困难。
①成立市级路政管理执法支队,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地方道路路政、高速路政的人员、财务整合为一体由市路政支队实施统一管理。路政支队在各县设置路政大队。②市路政支队统一管理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市管高速,地方道路的路政(治超)管理工作。③路政执法支队人员、装备、业务经费单独列支,资金留归市级管理。路政(治超)罚没收入全部上缴。④采取考试录用的方式。考试对象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获得交通部印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从事行政执法三年以上,经考试合格后,择优录取。这种改革的方案能逐步逐层的解决改革中的难题,使改革更加有序。
加大公路政策及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向车辆驾驶员,公路沿线居民、企业、厂矿讲解路政法律知识,宣传最新的法律政策,使人人心中知法懂法,达到防预性管理的目的。做好路政巡查基础工作,建立建全路政巡查机制,做到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早,较少当事人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减轻路政机构的处理难度降低执法的成本,达到公路路政工作的和谐及公路环境的和谐。
普通公路点多线长的特点要求路政管理实现信息化操作。一是不断完善普通公路信息化路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如加快制定与完善《普通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管理办法》、《普通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普通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实施办法》等。二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通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路政管理人员对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能力。三是加大投入,根据普通公路路政执法现场监控的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路政执法视频远程监控系统,从而为其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视频信息,使管理人员可以在视频监控中心对普通公路范围内的现场进行远程监督、检查、指挥和管理。四是建立一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例如,普通公路上如果发生车辆着火、有毒化学品泄露、多车相撞等突发事故,很可能导致普通公路封路或是堵车,给通行者带来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普通公路的经济效益。为此,路政管理部门要制订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路政管理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确保国有资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是要求路政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路政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了推动路政工作的科学化不断充实自己,从而真正树立先进的路政管理理念。二是建立路政宣传的长效机制,营造依法治路的环境。例如,在公路沿线、高速路收费站出入口、治理超限超载站点、隔离带W板等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大力宣扬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损坏路产路权的严重后果。
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进行制约。如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等。执法机关用多种方式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管如:巡查、视频远程监控、驻点等。在车辆生产合格证,对非法改装的车辆,一律不许出厂。实行“一超三罚”的处罚制度,即罚司机,罚运输企业,罚货主。
首先普通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关系,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在实际路政管理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产生利益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只有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才能将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完成。主要是以下三种关系:与交警的合作、与沿线各级政府以及居民的关系、与公路消费者的关系。其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允许民间、企业、银行等部分外部资金的进入,将普通公路从单一的国家全额投资建设向融资渠道多元化发展转变。最后建立路产以及路权的所属关系界定的制度,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明确路产与路权且积极主动维护产权,从而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细致而又繁琐的工作,怎样才做好一直都是在探索中进行。但随着我国深化体制改革大潮的袭来,我们也看到了很多成功的案例,这些成功的经验是否能用到路政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此次论文中提出的研究对策还局限于理论之中,需要结合实际的工作,改进方案,在路政执法以及人员培训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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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淑兰.刍议公路路政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J].民营科技,2014(02).
[3]曾娜.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路政管理提升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