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大学国立化考察

2018-12-21 12:30肖卫兵
高教探索 2018年10期

肖卫兵

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大学国立化是指由省政府设立的大學转变为由教育部设立的大学的过程。面对经费不足和颠沛流离的生存环境,南京国民政府时期9所省立大学改为国立大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省立大学国立化在抗日战争期间基本完成,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不同的国立化模式。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贯穿这一进程始终。

关键词:权力博弈;南京国民政府;省立大学;国立化

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即省立大学变更为国立大学的过程。本研究中的“省立大学”,是在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后逐渐问世的,是中国近代公立高等院校中比较重要的一种类型,其特征是由“省政府设立”,必须包含文、理、法、农、工、商、医中“三学院以上者”,且“须经教育部核准”;本研究中的“国立大学”,是依据《大学组织法》规定,由“教育部设立”,且必须具备“三学院以上者”。[1]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开始,出现了省立大学国立化的趋向;到全面抗战爆发后,甚至酿成一股潮流。省立大学转变为国立大学的进程是如何发生与发展的?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为了限制和改变北洋政府时期以及国民政府初期滥设大学的状况,教育部相继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大学规程》。依据《大学组织法》和《大学规程》,先后大约出现了12所省立大学,这一数据是对零碎史料加以汇总而得出。1934年《中华民国教育年鉴》中记载了9所省立大学,分别为山西大学、安徽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东北交通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大学、东陆大学、广西大学。[2]“民国二十五年度全国高等教育概况统计表”[3]显示,当时的省立大学为“9”所,这9所省立大学在1936年1月公布的“全国公私立大学、独立学院、专科学校一览表”[4]中一一呈现,分别为安徽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勷勤大学、云南大学、东北大学和重庆大学。原来的吉林大学与东北交通大学没有了,东陆大学更名为云南大学,勷勤大学与重庆大学为新增加的省立大学。全面抗战爆发后,“浙江省政府为收容不能远赴后方求学的青年入学深造,经省政府1025次会议决定,筹建浙江省立英士大学”,“1939年秋开始招生”[5]。综上可见,这一时期省立大学分别为山西大学、安徽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东北交通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大学、东陆大学(更名为云南大学)、广西大学、勷勤大学、重庆大学和英士大学。经过战争的“洗礼”,省立大学的数量急剧下降。1940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民国廿六——廿九年度全国高等教育概况统计表”[6]中显示,截至1940年省立大学还有“4”所,这4所省立大学在1941年“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内迁及其分布统计表”[7]中得以体现,分别为河南大学、重庆大学、英士大学和山西大学。194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抗战前后高等教育比较表(1936—1945)”[8]中显示,“二十五学年度”省立大学为“9”所,“三十四学年度”省立大学为“0”所,“增减百分比%”为“-100”。1947年档案“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各类概况统计表”[9]之“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校数”中,各省“省立大学”一栏均为空白。194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主编的《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中统计的大学也只有“国立大学”与“私立大学”。[10]可见抗日战争期间省立大学的生存遭遇严峻挑战,战争炮火使早期的省立大学发展运行步履蹒跚甚至停办,同时又孕育催生新的省立大学,但恶劣的生存环境最终使得这些省立大学在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历史舞台上谢幕。但谢幕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新生”。根据194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第二次《中华民国教育年鉴》统计的31所“国立大学”中,安徽大学、英士大学、东北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山西大学、河南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均列其中。[11]也就是说这9所大学的“省立”历史走向了尽头,而换之以“国立”身份重新面世。这9所省立大学国立化是本文研究的旨趣所在。具言之,本文所研究的“省立大学国立化”,是指依据《大学组织法》成立的省立大学转变为国立大学的过程,即由“省政府设立的大学”变更为由“教育部设立的大学”的过程。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这一进程进行整体性研究,弥补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历史的这一空白,有利于拓展民国高等教育史研究视域,是对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的重要补充,是全面认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

当前专门对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主要以个别性研究为主,即研究者主要关注某一所省立大学的国立化,主要有黄晓通的《张学良与东北大学之“国立化”进程》和柯兰英的《“省立”东北大学改“国立”始末》,对其他省立大学改国立进程的研究相对不足,相关大学校史也主要集中在事件进程及结果的描述上,对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进行整体性研究的成果尚未出现。基于此,本文尝试从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前的生存困境、国立化的时间、国立化的模式三个方面对中国近代9所省立大学的国立化进行一个整体性的研究。

二、步履维艰的生存困境: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的“前奏” 众所周知,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固定的办学场所是大学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对于中国近代省立大学而言,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多年内战的消耗、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无法为省立大学提供稳定的经费来源;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更使得省立大学雪上加霜,加重经费负担并失去稳定的环境保障。

(一)办学经费不足且来源不稳定

省立大学创办初期,其办学经费来源渠道多元,据史料记载,在1931年,山西大学的“国省库款”为“二三六,〇〇〇元”[12]、安徽大学的“省库款”为“三六〇,〇〇〇元”[13]、河南大学“省库款”为“三八一,三五五元”[14]、湖南大学“省库款”为“二〇四,八六二元”[15]、云南大学“国省库款”为“三九三,三〇三元”[16],广西大学“国省库款”为“三九六,四〇〇元”[17]等。根据这些资料可见,安徽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大学等主要办学经费来源于“省库款”,山西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等则为“国省库款”,东北大学更是特殊,“九一八事变前由辽黑两省府按十比一分担”[18]。从主要办学经费的横向比较来看,“贫富差距”较大,湖南大学、山西大学等经费不足,云南大学等办学经费较为充足,最“富裕”的是东北大学,据史料记载,东北大学“1929年度经费133万元,人均经费名列全国大学第一名”[19]。对照当时大学办学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许多省立大学办学经费仍显不足。1929年的《大学规程》第十条规定了大学各学院“每年经常费”的最低限度,其中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和商学院“每年经常费”最低限度为8万元,理学院、农学院和医学院“每年经常费”最低限度为15万元,工学院“每年经常费”最低限度为20万元。[20]以此标准作为参照,当时的山西大学、湖南大学等均未达标。当时山西大学的“学科编制”包括“文学院”、“法学院”和“工学院”[21],其“每年经常费”应该不低于36万元,而实际从国库和省库中获得的经费支持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二;湖南大学当时有“文学院”、“理学院”和“工学院”[22],其“每年经常费”应该不低于43万元,但每年湖南省省库拨付款不到最低额的一半,从1929年到1936年,“无论哪一年,均未达到教育部1929年颁布的《大学规程》第10条所规定之经费的最低限度”[23],在1930年国民政府召开的全国教育会议上,“教育部提议将湖大降为学院”[24]就让人不难理解了。省立大学的经费困境在日本侵华战争后更显突出,随着日本占领区的扩大,地方政府逐渐失去了提供办学经费的能力,这种困境就连办学经费最充足的东北大学都难以幸免。相关史料显示,东北大学流落北平后,经费支绌,校长张学良在1932年2月22日、7月7日、10月21日三次分别向教育部、财政部呈涵请求拨款支持。[25]办学经费不足且来源不稳定,还直接导致省立大学校长频繁更迭。以湖南大学为例,从1929年到1933年不到五年时间里先后有五任校长(包括代理校长和兼任校长),分别为任凯南、胡元倓、杨卓新、曹典球、胡庶华。“1929年7月,任凯南辞湖大校长职。省政府聘胡元倓继任”[26],“1930年8月胡元倓辞职,杨卓新代理。次年3月,杨卓新辞代校长职,省政府聘请曹典球兼任。翌年10月,曹典球辞校长职,省府聘胡庶华继任”[27]。连续五任校长平均任职年龄不足一年,在这高等教育史上应是罕见现象,从中更可见当时省立大学生存之艰难。

(二)向非战区转移、颠沛流离

纵观中国近代省立大学的生存环境,特别是在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向非战区迁移、颠沛流离成为省立大学生存的常态。最先受到影响的是东北大学。“‘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大学迁校流亡关内”[28];“10月18日,学校借到南兵马司旧税务监督公署为校址,正式开学,勉强复课”[29],1933年“5月日本军队占长城以南滦河地区。东北大学迁往山西太原。塘沽协定签订后,东北大学迁回北平”[30]。当时国内办学条件最好的省立大学就这样逐步走向没落,勉强维持生计。其他的省立大学的命运也“不遑多让”。如河南大学,“七七”事变后不久,“河南省政府决定河南大学外迁”,“农学院和医学院首批随省政府迁往豫西南镇平,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及校本部迁往鸡公山”,1939年5月“河南大学又北越伏牛山,经方城、叶县、宝丰、林汝、伊阳、伊川抵达嵩县,行程600余里”[31]。山西大学也是战争的受害者。1937年8月,“法学院迁平遥、理工学院迁临汾、文学院迁运城”[32],最后停办。同样被迫停办的还有安徽大学。1938年5月,“日机轰炸安庆”,“开始向大别山一带迁移,计划在霍邱恢复农学院”;7月,“学校被迫继续西迁,在武汉设办事处”,不久“办事处迁至重庆,学校图书和仪器设备运至湖北江陵县沙市”;8月初,武汉保卫战开始后,“原定在湖北沙市复校的计划无法实现”,“宣布停办”。[33]

虽然在省立大学出现的初期,有的大学办学经费还算充足,但是随着政局的变化,办学经费不足成为所有省立大学共同面临的困境。战争、西迁等外部因素,具体化为大学重建、人员转移、物资转移等方式进一步加剧了省立大学的经费负担。寻求中央政府财政支持是处于经费困境中的省立大学“救命良药”。如重庆大学在其“国立促进会宣言”中明确提出“就经费而言,本大学向无确定设备费,每年仅有经常费五十万元,尚须七五折核发”,“且省府每欠发至数月之多”,“备受经济束缚,影响校政”,“应促进国立”[34]。湖南大学在胡庶华任校长职期间,“以经费全恃省款,财力有限”,“乃与教育部长王世杰和省教育厅长朱经农数度商议,请改省立为国立”[35],得不到回应后,“突然请辞”[36],后教育厅长何健发电称“湖南大学将改国立,仍请回湘主持”[37]。可见当时胡庶华面对湖南大学经费不足的窘境,寄希望于改国立以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支持,甚至以“辞职”来推动、扩大湖南大学国立化运动的影响。

三、战争中的奇迹: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的时间考略 从时间维度考察,以中央政府批文为主要依据,这9所省立大学国立化在1937年至1946年间基本完成。按照时间顺序,最早改为国立的是东北大学。蒋介石于1937年“5月5日签发‘行政院指令”,“东北大学拟于本年暑期集中西安办理,并确定为国立”[38]。紧随其后的是湖南大学。“教育部于二十六年六月呈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请定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将湖南、厦门两大学改为国立一案,闻已奉国民政府指令核准备案云”[39],根据此史料推断,湖南大学改为国立时间应为1937年7月。一年之后,云南大学被批准改为国立大学。“二十七年由教育部聘熊庆来、蒋梦麟、梅贻琦、龚自知、陆崇仁、张邦翰、缪嘉铭、任可澄、李书华等为国立云南大学筹备委员”,“于是七月一日正式改为国立”[40]。第四个被批准改为国立的是广西大学。在“行政院关于省立广西大学改为国立呈与国民政府批”中,“本院第四二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落款时间为“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三日”[41],这可视为国立广西大学设立时间。河南大学是第五个改为国立的省立大学。“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致教育部、财政部训令”中提及“教育部呈为准河南省政府电请将河南大学改为国立案,经提出本院第五五四次会议议决:‘照准”[42],由此推测河南大学改为国立的时间为1942年3月。在1943年1月,中央政府同时批准三所省立大学改为国立大学。“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一月五日”,“行政院致国民政府呈”中,就教育部提出将“四川省立重庆大学、浙江省立英士大学、山西省立山西大学改为国立”,“经本院第五九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改国立时期:自三十二年一月起改为国立”[43]。最后一所改为国立的是安徽大学,“三十五年一月奉令筹备复校”,“至十月初开始招生,十一月开学,筹备委员会任务终了,国立安徽大学成立”[44]。

从国立化时间所处的历史坐标来看,有8所省立大学的国立化是在全面抗战期间完成的。中日战争对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规模的影响与人们的常规认知大相径庭。以高等教育的“学校数”来看,“二十五学年度”为“一〇八”所,“三十四学年度”为“一四一”[45]所;从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数”来看,“二十五学年度”为“41,922”[46]人,“三十四学年度”为“八〇,六四八”[47]人。通过对比不难发现,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前后,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不减反增,相比二战时期欧洲很多国家高等教育的萎缩甚至停顿不前,这是一个奇迹。这既得益于当时国民政府实施的“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也离不开大学师生饱满的“教育救国”热情与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省立大学能完成国立升格,不得不令人惊叹。

四、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模式 从省立大学改国立的过程来看,自下而上模式是省立大学国立化的基本模式,即由省政府代表省立大学向中央政府提出改国立请求,再经中央政府考察批准的过程。在自下而上的改国立模式中,大学师生、地方乡绅名流、地方政府作为省立大学人格化的力量来源,在国立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湖南大学为例,办学经费短缺一直影响着湖南大学的发展,寻求中央政府财政支持一直以来是全校师生与当地政府的重要议题。在胡庶华任校长职期间,“即商请教育厅长朱经农先生,进行改本大学为国立,业经教育部派员来校视察”[48],后因战事加剧而停歇;“1936年1月,湖南大学学生代表谭兴铎等3人向教育部再次提出改為国立的要求,并请在南京的湘籍人士襄助”,未得到教育部明确答复;同年“3月25日,黄士衡校长召开师生联席会议,讨论国立运动问题”,“一致要求改为国立,并于28日赴省政府请愿。省政府对此深表赞同”[49]。后湖南省教育厅厅长朱经农就湖南大学国立之事面呈蒋介石,仍未得到明确答复。为了推动国立进程,湖南大学师生专门成立湖南大学国立运动促进会。朱经农针对当时国内很多省立大学要求改为国立这一事实,提出通过制造舆论,增强国立运动力量。12月2日湖南大学国立促进会“发表《告三湘父老书》及请求武汉大学湘籍教授、教育部湘籍职员共同襄助”[50],得到省政府主席何键支持,并于12月中旬复派朱经农等代表赴京请愿,并得到武汉大学任凯南、杨端六等著名教授签名襄助。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得到教育部长王世杰表态,“明年暑假以前,可以完全解决”[51]。经过全校师生、地方名流以及省政府的多方努力,湖南大学终于在形式上改为国立。安徽大学、云南大学、河南大学、重庆大学等国立化过程类似于湖南大学,都是省政府提出申请争取中央政府批准的过程。

相比这些自下而上国立化模式的省立大学,东北大学和山西大学则显得“与众不同”。这两所省立大学国立化过程是自上而下的模式,是中央行政部门主动要求其变更为国立大学的过程,虽然万分不情愿,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最终“被国立”。东北大学“被国立”的过程可谓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据史料记载,东北大学“于民国二十年‘九一八以前,承教育部颁发关防一颗”[52],当时的评论认为,“凡经教育部颁发关防者,均为国立大学”[53],但东北大学并未具领。日军侵占东北使得东北大学流落北平,失去经费支持的东北大学校长张学良在1932年三次向财政部请求拨款支持(但在呈请函中并未提出将东北大学改为国立的请求)。面对张学良的请求,中央政府并未直接答允给予经费支持,而是先迫使东北大学在1933年1月1日“正式启用了由教育部颁发的校章”[54],直到1934年5月4日才通过“按月补助东北大学贰万伍仟元”、“补编二十一、二十二年度补助费追加经常概算”[55]的训令。中央政府在为东北大学提供办学经费的同时,也在名义上获得了东北大学内部管理的权力,其后的两次“整顿令”充分证明了这点。1934年7月14教育部发布第八五五一号训令,对东北大学的院系调整、招生進行整顿[56];1935年7月20日教育部发布第九九四七号训令,除了对院系设置进行规范外,还专门提出“行政人员太多,应严加裁剪,以节省支出”[57]。中央权力的全面渗透引发了东北大学的“反抗”,1936年东北大学制定“组织大纲”,在其第一条中明确规定“本大学定名为省立东北大学”[58]。但这种反抗对于“寄人篱下”的东北大学只能是饮鸩止渴,1937年1月7日,“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为彻底整顿东北大学,连发三份密令,令臧启芳会同北平社会局雷局长接收东北大学,并令接收后由臧启芳代理校长职务”[59]。臧启芳按照教育部的指令接收东北大学后,立即着手大学的改国立工作。同年“3月3日,东北大学代理校长臧启芳,就东北大学由‘省立改为‘国立一事呈文教育部”,“教育部就同意东北大学改为‘国立之事,于1937年4月29日向行政院呈文”[60],最终东北大学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改为了国立。东北大学国立化过程是中央权力强力涉入的过程。教育部的这种控制意图贯穿东北大学国立化始终。如前所述,在1932年东北大学办学经费极度匮乏的时候,作为校长的张学良也仅仅是从“国家民族使命”的角度请求教育部、财政部提供帮助,这种“帮助”并不是“请求改为国立”,而是暂时支持;而教育部在1934年、1935年提供财政支持后,就认为理所当然地获得了掌控东北大学的权力,因而直接对其进行整顿,在遭到抵制后,又强制“接收”,包括直接委派校长。由此看来,臧启芳作为教育部直接委派、且不受东北大学师生欢迎的校长,在接管东北大学后即申请改为国立,这一举动不免使人怀疑这是教育部“自导自演”的剧目。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表现出来的“主动性”明显不同于自下而上模式中的湖南大学、安徽大学等省立大学国立化进程。中央政府的这种“主动性”在山西大学国立化过程中也有体现。据史料记载,1939年,原山西大学工学院教授王宪等向“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孔祥熙提议恢复山大,得到同意”[61]。阎锡山得知这一信息后,“恐山大若由国民政府恢复,不能为其控制,便令山西省政府商议讨论此事”[62];“12月初,山西省政府下达了山大编制人事”[63]。阎锡山兼任校长,山西大学在三原县复校。阎锡山与中央政府“争抢”复校,说明这所大学在两种不同势力集团中的重要性。中央政府并未因此放弃,1941年的“改国立风潮”事件就是由中央政府控制的三青团师生导演的。在这一事件中,学校负责人被赶出学校,阎锡山闻讯后,急电“马上将山西大学迁回二战区司令长官部所在地宜川秋林镇,哪怕是无一个教授、无一个学生跟着北迁,也要将山西大学的牌子扛回来”,“4月份,教育部突然通知山西省政府将省立山西大学改变为国立山西大学”[64]。“争校斗争”最终以中央政府强制国立而结束。这一模式的特征是在国立化中,省政府并未提出申请,中央政府直接批准。

五、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

综上所述,导致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办学经费极度缺乏影响大学生存,地方政府(代表了大学师生、地方名流)为了谋求充足的办学经费且得到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希望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二是中央政府欲借省立大学生存困难之机,通过提供办学经费、变更大学性质从而获得大学的全面管理权,以实现其政治上的目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国立化的进程中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双方之间的权力博弈贯穿始终。

权力博弈是指在同一活动中,不同权力主体运用策略主张利益的过程。利益主张与实现是权力博弈的核心。省立大学的国立化,顾名思义,就是将省立大学改为国立大学的过程,因此省政府(地方)作为省立大学的举办者和教育部(中央)作为国立大学的举办者是两个主要的权力主体。在国立化的进程中,中央与地方这两个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决定了权力博弈的形式与过程。众所周知,1928年以后,蒋介石及南京当局虽然在形式上统一了全国,地方军阀也通过归附革命运动,“获得了国民党党籍,并接受了南京政府等级制中的显赫职位”[65],中央与地方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基本形成;但由于诸多原因,“全国性的中央政府实际上早已不复存在”[66],并且受时局限制,蒋介石与南京当局“有必要容忍地方军阀的自主权力”[67],地方政府“甚至设立了一些当地的政治分会,使各省军阀的地位合法化”[68],后来经过复杂曲折的派系内部斗争,虽然“从1932年直到1949年,蒋介石是国民党政权中统治一切的领袖”[69],但在中原大战中乘机扩张势力的阎锡山集团和张学良集团,在抗日战争期间仍在中央政府的权力之外。所以,中央政府与9所省立大学所在地的省政府之间的关系,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山西大学和东北大学为代表,表面上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实际上地方政府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他的省立大学则代表了另一种关系模式,一种完全隶属关系。

从举办者的角度看,省立大学主要是由省政府举办,省政府的相对独立决定了省立大学的地方属性;但从办学经费的公共性特征看,省立大学是国家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29年颁布的《大学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省立大学的“设立、变更及停办,须经教育部核准”[70],因此省立大學肯定具有国家属性。但中央与地方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微妙政治关系,使得中国近代省立大学的属性定位模糊不清。相比而言,国立大学的定位则十分明确,不具有地方属性。所以省立大学国立化的进程,其实质就是剔除其“地方属性”而明晰甚至放大其“国家属性”的过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欲在这一过程中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正如阿普尔所描述的那样:“作为政治机构的一个有机部分,教育系统经常处于这些重要斗争的中心,即为民主而斗争、为合法的权威和文化而斗争、为谁应当从政府的政策和事件中获益最大而斗争。”[71]作为“政治机构”的中国近代省立大学,成为了中央与地方权力博弈的中心,他们如何从中获益?有必要对自下而上的国立化模式和自上而下的国立化模式进行分别论述。

在自下而上的国立化模式中,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着“推动者”的角色。虽然大学师生、地方名流在“改国立”运动中是发起者、倡导者、实践者,但最终还需依靠地方最高行政部门与中央政府进行谈判、沟通。省政府也同样会借助大学师生、地方名流的力量增加与中央政府博弈的砝码。从双方的行为方式上看,地方政府往往表现得十分积极,中央政府则是“欲迎还拒”,最终在“克服一切困难”后“勉强”同意。从成本与收益上看,对地方政府而言,在依附于中央权力的前提下,虽然失去了作为省立大学举办者而应该享有的权利,但同时也免除了提供办学经费的义务,并且在改为国立大学后,同样可以获得大学功能实现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对中央政府而言,虽然会加重财政负担,但是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权力控制,提高了中央政府的威信。所以在自下而上的国立化模式中,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达到了“博弈均衡”。

在自上而下的国立化模式中,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阻碍者”的角色。地方政府无意改省立大学为国立大学,中央政府则利用省立大学的生存困境,通过改国立的方式,达到权力涉入及控制的目的。这一点在山西大学和东北大学的国立化中充分得以体现。从双方的行为方式上看,地方政府表现出抗拒、消极,而中央政府则表现得主动、积极。从成本与收益上看,对地方政府而言,在相对独立于中央权力的前提下,改为国立意味着失去大学的管理权,更严重的后果是,增加了由于中央权力渗透而带来动摇地方权力根基的风险。这相对于提供办学经费的成本而言,利益亏损太大;对中央政府而言,通过提供办学经费控制大学,使中央权力逐步渗透到地方,以此为突破口达到瓦解地方势力及扩充中央权力的目的,收益可观。在双方博弈过程中,中央政府坚持“国立”策略,获得预期收益;地方政府不得不妥协,让渡部分利益。

六、结论

第一,自1929年《大学组织法》颁布之后,先后出现了12所省立大学,到1947年省立大学的学校数为零,其中安徽大学、英士大学、东北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山西大学、河南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均由“省立”改为“国立”。

第二,东北大学、英士大学等8所省立大学(安徽大学除外)在抗日战争期间由“省立”转变为“国立”,这对于处于战争泥潭中的近代中国来说,万分不易;相较于二战时期欧洲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而言,更是一个奇迹。

第三,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进程中出现了两种模式:自下而上模式与自上而下模式。在自下而上的模式中,省立大学、地方政府积极主动,中央政府相对被动;在自上而下模式中,中央政府积极主动,省立大学、地方政府相对被动。

第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博弈贯穿于9所省立大学国立化进程之中。通过改国立,中央政府达到了对地方权力渗入与控制的目的,地方政府则通过让渡部分利益,获得“国家”这一象征性资源及中央财政经费的支持。

总之,中国近代省立大学国立化的进程,是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过程,是双方利益主张与实现的过程,其中既充斥着权力的斗争与依附、对立与妥协,也包含国家与民族、责任与使命的情怀,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丰富多彩的历史画卷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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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钟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