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
作为我国第一部“旅游产业”相关法律,《旅游法》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旅游景区违规涨价、旅游团纠纷、导游违规等旅游业乱象,为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面对《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行业所带来的影响,我国旅行社产业也面临着转型发展的需求。
(一)《旅游法》塑造公平旅游市场竞争环境
在《旅游法》实施前,我国旅行社行业存在“零负团费”现象,这种价格战的背后是对旅游消费者的强制购物消费和混乱自费项目支持的,极大扰乱了旅行社产业价格的合理性。《旅游法》针对购物和自费项目均有相关限制条款,在这种制约下,市场上旅行社价格逐渐趋于合理化,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合理维护,这对于打造我国公平的旅游市场竞争环境有积极作用。
(二)《旅游法》促进旅行社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实际上是一种“服务产品”,而旅行社产品价值的最终体现就是服务的体现。在过去的行业规定中禁止导游“收受”小费,这导致导游的服务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所以服务质量自然难以得到提升,而且在以往旅行社产品中,很多消费者更关心旅行社在食宿预定上是否便宜,不能正确审视价格与服务质量之间的关系,但《旅游法》实施后,规定导游不可“索取”小费,但如想獲得超值服务,游客可以通过正确的价值审视来购买更好的旅游服务,这促进了旅游产品的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也提升了旅行社的服务转型,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开始优化。
(三)《旅游法》降低旅行社经营风险
《旅游法》实施后对于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等内容作出了相关规定,比如,要求“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这种对于景区门票涨价程序的合理规定以及其他一系列符合旅游市场规律的预定程序要求都为旅行社风险把控提供了便利,促进旅行社行业走上健康经营与发展的转型之路。
在《旅游法》的影响下,我国旅行社产业发展也逐渐转变,形成新的态势,当前旅行社产业发展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差异化增大
随着《旅游法》的实施和我国人民旅游消费习惯的变化,旅行社产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旅游路线、食宿规格、主题游和半自助游等方面,各家旅行社都有了新的尝试。旅行社产品差异化转型日趋明显,产品的差异化使得旅行社市场百花齐放。但随之而来的旅行社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也是当前旅游市场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旅行社产业向电子商务化发展
随着人们移动互联网使用习惯的形成以及各类便捷的手机APP的产生,当前旅行社产业产品向电子商务化趋势转变比较明显,各旅行社都在极力开发旅游网络服务平台,但是相关的“旅游电子生态圈”搭建及服务却还有待完善。
(三)品牌竞争日趋激烈
与过去的零散化市场状况不同,自从《旅游法》实施以来,我国旅行社产业开始注重自身品牌的打造,在产业转型中逐渐由价格战向品牌战转变。但个旅行社品牌特色趋同化、不突出,也是当前旅行社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一)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
旅行社产业发展的优化需要在产品结构和质量上作出调整。针对当前市场中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增多,旅行社如能够针对客户需求进行旅行产品的精细化区分和设计,并注重个性化服务的提供,那么可以为旅行社的行业进步和市场竞争都提供新的活力。
(二)提升网络营销水平,构建线上旅游产品生态圈
当前旅游消费者对于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线上选择依赖性逐渐提升。更多消费者习惯通过网络及APP方式了解旅行社产品。如旅行社在产业转型中能够更加关注线上平台的搭建及宣传扩大,善用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旅游产品精细化咨询服务的提供并打造线上旅游产品“生态圈”,将能更好地实现旅行社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塑造品牌特色,实施品牌战略
随着《旅游法》的实施,旅行社产业不能再依靠单纯的价格战争取市场。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追求逐渐提升,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行业需要依托《旅游法》相关规定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具有市场识别度和特色的旅游品牌,让消费者产生更高的品牌认可与依赖度,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旅行社产业的长远发展。
自2013年《旅游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旅游市场得到了有效规范,但对于旅行社产业转型发展之路的探索却仍需在《旅游法》的指导下进行持续完善。
(作者单位: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