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编辑部:
我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在正式开始上班之前,公司要求我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以及相关的专业课程,并要求我自行承担培训费2000元。公司表示这部分培训费用将从我的工资中逐月扣除,每月扣200元。请问,公司收取岗前培训费是否合法?
黄伟旗
黄伟旗读者:
该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职工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
职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手段。《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显然,该公司将自己应承担的培训费用转嫁给劳动者是违法的,从你每月工资中扣除则是克扣工资的性质。劳动者遇到此类收费情况,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所收取的培训费或所扣工资。
企业安排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同样不能让员工承担培训费,但可以约定服务期。只有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即按照未履行的服务期限折算出应返还的培训费。
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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