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贵
摘 要: 孔颖达对《大学》的疏解,注重经注兼释,疏解虽宗主郑注,但也有所补充和超越;其详于训诂,重视考订字词章句、疏通字义及辨析古今名物;注重掘发义理,阐发大一统思想和为政之道。孔颖达疏解《大学》代表了当时经学研究的最高水平。
关键词: 孔颖达;疏解;大学;礼记正义
孔颖达(574—648),字冲远(又作仲达、冲澹),冀州衡水(今河北省衡水市)人,唐代著名的经史学家。他“八岁就学,日诵千余言。及长,尤明《左氏传》《郑氏尚书》《王氏易》《毛诗》《礼记》,兼善算歷,能属文”(《旧唐书·孔颖达传》)。由于博学多识,他不仅为唐太宗称为“关西孔子”“济南伏生”[1]7221,而且被任命主持编纂包括《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传》在内的《五经义疏》。书成后,太宗极为满意,赞曰:“博综古今,义理赅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赐“名为《五经正义》,令天下传习”(《旧唐书·儒学传》)。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经修订后,“颁孔颖达《五经正义》于天下,每年明经以此考试。自唐至宋,明经取士,皆遵此本”[2]198。其中的《礼记正义》就包含着《大学》,兹据此以管窥孔颖达对《大学》的解读特色。
一、经注兼释
《五经义疏》之所以更名为《五经正义》,关键就在于此处的“正义”,有“正前人之义疏”[3]的意思。在孔颖达看来,《礼记》自产生后,经文和注释就出现了不同。他说:“博物通人,知今温古,考前代之宪章,参当时之得失,俱以所见,各记旧闻。错总鸠聚,以类相附,《礼记》之目,于是乎在。去圣逾远,异端渐扇,故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门;王、郑两家,同经而异注。”尔后为之作义疏者多有,“爰从晋、宋,逮于周、隋,其传《礼》业者,江左尤盛。其为义疏者,南人有贺循、贺玚、庾蔚、崔灵恩、沈重、范宣、皇甫侃等;北人有徐遵明、李业兴、李宝鼎、侯聪、熊安生等。其见于世者,唯皇、熊二家而已”。现存二家义疏,各有弊端,“熊则违背本经,多引外义,犹之楚而北行,马虽疾而去逾远矣。又欲释经文,唯聚难义,犹治丝而棼之,手虽繁而丝益乱也。皇氏虽章句详正,微稍繁广,又既遵郑氏,乃时乖郑义,此是木落不归其本,狐死不首其丘。此皆二家之弊,未为得也。然以熊比皇,皇氏胜矣”。相较而言,皇侃之义疏优于熊安生之义疏,因此,孔颖达在做《礼记义疏》时,以皇氏为本,熊氏补之,“今奉敕删理,仍据皇氏以为本,其有不备,以熊氏补焉”。其删理的原则是,“必取文证详悉,义理精审,翦其繁芜,撮其机要”[4]3-4。由此可见,《礼记正义》注宗郑玄,疏采皇、熊,在具体操作上,不仅经注文兼释,而且原则上随文释义。
第一,主疏经文,兼及郑注。孔颖达在给《大学》做义疏时,主要是逐句、逐章的解释经文,而对其中涉及到的郑注则是有选择的予以关注。如“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下,郑注曰:“之,适也。譬,犹喻也。言适彼而以心度之,曰:吾何以亲爱此人,非以其有德美与?吾何以敖惰此人,非以其志行薄与?反以喻己,则身修与否可自知也。鲜,罕也。人莫知其子之恶,犹爱而不察。硕,大也。”[4]1867孔疏对经文逐节予以了详细的解读: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此经重明前经齐家、修身之事。“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者,之,犹适也。此言修身之譬也。设我适彼人,见彼有德,则为我所亲爱,当反自譬喻于我也。以彼有德,故为我所亲爱,则我若自修身有德,必然亦能使众人亲爱于我也。“之其所贱恶而譬焉”者,又言我往之彼,而贱恶彼人者,必是彼人无德故也,亦当回以譬我。我若无德,则人亦贱恶我也。“之其所畏敬而譬焉”者,又我往之彼而畏敬彼人,必是彼人庄严故也,亦回其譬我,我亦当庄敬,则人亦必畏敬我。“之其所哀矜而辟焉”者,又我往之彼,而哀矜彼人,必是彼人有慈善柔弱之德故也,亦回譬我,我有慈善而或柔弱,则亦为人所哀矜也。“之其所敖惰而辟焉”者,又我往之彼,而敖惰彼人,必是彼人邪僻故也,亦回譬我,我若邪僻,则人亦敖惰于我也。“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者,知,识也;鲜,少也。人心多偏,若心爱好之,而多不知其恶。若嫌恶之,而多不知其美。今虽爱好,知彼有恶事;虽憎恶,知彼有美善,天下之内,如此者少矣。“故谚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者,硕,犹大也。言人之爱子其意至甚,子虽有恶不自觉知,犹好而不知其恶也。农夫种田,恒欲其盛,苗唯硕大,犹嫌其恶,以贪心过甚,故不知其苗之硕。若能以己子而方他子,己苗而匹他苗,则好恶可知,皆以己而待他物也。“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者,此不知子恶、不知苗硕之人,不修其身,身既不修,不能以己譬人,故不可以齐整其家。[4]1873-1874
上述解释,既有对字词的释读,也有对经文大义的阐释,全面而周详。
但对郑注,孔疏则是有选择性的进行了注释:
“之,适也”,《释诂》文。云“反以喻己”者,谓见他人所亲爱,被贱恶,以人类己,他人之事反来自譬己身也。云“则身修与否可自知也”者,谓彼人不修,则被贱恶敖惰,己若不以修身,事亦然也。若彼修身,则被亲爱敬畏,己若修身亦当然也。故云“修身与否,可自知也”。云“硕,大也”,《释诂》文。[4]1874
孔颖达指出了郑注中两个字解释的出处,有选择性地解释了其中两句话的大义,并没有逐句予以诠释。
第二,以疏不破注为主,但亦主张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孔颖达受唐初政治上“一统”形势的影响,在做义疏时大体遵循着“疏不驳注”[2]201的基本原则,主要依据郑注来展开对经文的疏解。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下,郑注曰:“‘明明德,谓显明其至德也。止,犹自处也。得,谓得事之宜也。”[4]1859对其中的三个词进行了解读。孔颖达在疏解此段文字时,凡是涉及郑注的地方,均按照郑注的意思予以阐发,“‘在明明德者,言‘大学之道”,在于章明己之光明之德。谓身有明德,而更章显之”,“‘在止于至善者,言大学之道,在止处于至善之行”,“‘虑而后能得者,既能思虑,然后于事得宜也”[4]1861-1862。
孔颖达对《大学》的疏解虽宗郑注,但对其绝非如后人所评价的“守着一条‘疏不破注的规矩,因而无多新义”[5]28,“正义解释注文则不得有出入,注文错了,也要顺着它强词辩说,有比注文更好的解释,也不能采用,要一概排斥”[6]530,而是对于所据注文有所补充、有所超越,对于经注难点尤多疏解。
一是有所补充。孔颖达对于郑注中解释简单或不到位之处给予了补充和说明,对于人们深入理解经文和注文甚有帮助。
如“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中的“谦”字,郑注曰:“谦,读为慊,慊之言厌也。”[4]1860孔疏曰:“以经义之理,言作谦退之字。既无谦退之事,故读为慊,慊,不满之貌,故又读为厌,厌,自安静也。”[4]1863对“谦”读为“慊”的原因作了补充说明。
又,“《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下,郑注曰:“《楚书》,楚昭王时书也。言以善人为宝。时谓观射父、昭奚恤也。”[4]1870孔疏曰:
郑知是“楚昭王时书”者,案《楚语》云:“楚昭王使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其为宝几何矣?王孙圉对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新序》云:“秦欲伐楚,使者观楚之宝器。楚王召昭奚恤而问焉,对曰:‘宝器在贤臣。王遂使昭奚恤应之。昭奚恤发精兵三百人,陈于西门之内,为东面之坛一,南面之坛四,西面之坛一。秦使者至,昭奚恤曰:‘君客也,请就上居东面之坛。令尹子西南面,太宗子牧次之,叶公子高次之,司马子发次之。昭奚恤自居西面之坛,称曰:‘客欲观楚之宝器乎?楚之所宝者,即贤臣也。唯大国之所观!秦使无以对也。使归,告秦王曰:‘楚多贤臣,无可以图之。”何知有观射父、昭奚恤者?案《战国义》云:“楚王筑坛,昭奚恤等立于坛上。楚王指之,谓秦使曰:‘此寡人之宝。故知有昭奚恤等也。谓贤为宝者,案《史记》云:“理百姓,实府库,使黎甿得所者,有令尹子西而能也。执法令,奉圭璋,使诸侯不怨,兵车不起者,有大宗子牧能也。守封疆,固城郭,使邻国不侵,亦不侵邻国者,有叶公子高能也。整师旅,治兵戈,使蹈白刃,赴汤蹈火,万死不顾一生者,有司马子发能也。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怀霸王之业,拨理乱之风,有大夫昭奚恤能也。是皆为宝也。”引之者,证为君长能保爱善人为宝也。[4]1878-1879
通过引证前人著作,对郑注所涉及的情况予以了说明,有助于后人更加清楚地理解经文。
二是有所超越。孔颖达在疏解经文时,突破了郑注的解经模式,在诸多方面有所超越。
其一,节有节旨。孔颖达于《大学》的许多章节,都首先點明其主旨。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节,孔颖达指出:“此经大学之道,在于明明德,在于亲民,在止于至善。积德而行,则近于道也。”[4]1861
又,“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下,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终篇,覆明上文‘平天下在治其国之事。但欲平天下,先须治国,治国事多,天下理广,非一义可了,故广而明之。言欲平天下,先须修身,然后及物。自近至远,自内至外,故初明‘絜矩之道,次明散财于人之事,次明用善人、远恶人。此皆治国、治天下之纲,故总而详说也。”[4]1876
其二,指明经文的原意和文中义。在《大学》经文中多处涉及到《诗经》篇章,孔颖达在解释时,既注明其在《诗经》中的意义,又指出它的当下意义。如《大学》中有“《诗》云‘宜兄宜弟”句,孔颖达疏曰:“《诗》云‘宜兄宜弟者,此《小雅·蓼萧》之篇,美成王之诗。《诗》之本文,言成王有德,宜为人兄,宜为人弟。此《记》之意,‘宜兄宜弟,谓自与兄弟相善相宜也。既为兄弟相宜,而可兄弟之意,而后可以教国人也。”[4]1875本义为称赞成王敬兄爱弟的德行,当下义则引申为兄弟之间相互善待,和睦相处。
第三,跨经典诠释。孔颖达在对《大学》的解读过程中,常常引证其他经典,力图贯通经典文本以便相互证明,更好地使各种经义达到融合。这其中既包括对经文的注疏,也包括对注文的注疏。如“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下,郑注曰:“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畜马乘,谓以士初试为大夫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鸡豚、牛羊,民之所畜养以为财利者也。国家利义不利财,盗臣损财耳,聚敛之臣乃损义。《论语》曰:‘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4]1872孔疏曰:“‘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者,此据《左传》文也。‘畜马乘,谓以士初试为大夫者,案《书传》‘士饰车骈马,《诗》云‘四牡騑騑大夫以上,乃得乘四马。今下云‘伐冰之家,‘百乘之家,家是卿大夫。今别云‘畜马乘者,不察鸡豚,故知‘士初试为大夫也。伐冰之家,卿大夫者,案昭四年《左传》云:大夫命妇,丧浴用冰。《丧大记》注云:士不用冰。故知卿大夫也。士若恩赐及食,而得用,亦有冰也。但非其常,故《士丧礼》‘赐冰则夷槃可也。《左传》又云‘食肉之禄,冰皆与焉是也。云‘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此谓卿也。故《论语》云‘百乘之家,郑云‘采地,一同之广轮是也。”[4]1882此段解释引证了《左传》《诗经》《书传》《仪礼》《论语》等经文。
二、详于诂训
唐代经学总体上来说属于汉学体系,较为重视诂训。孔颖达专门对此有过论述,他说:“‘诂训传者,注解之别名。……传者,传通其义也。……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然则‘诂训者,通古今之异辞,辨物之形貌,则解释之义尽归于此。”[7]269由此可见,在孔颖达看来,经传训诂旨在“通古今之异辞,辨物之形貌”,基本要求就是考订字词章句、疏通字义以及辨析古今名物。
第一,考订字词章句。一方面考订经文。如“若有一介臣,断断兮”下,孔疏曰:“‘若有一介臣,断断兮者,此秦穆公誓辞云,群臣若有一耿介之臣,断断然诚实专一谨悫。兮是语辞。《古文尚书》‘兮为‘猗。言有一介之臣,其心断断、猗猗然专一,与此本异。”[4]1879指出了《大学》和《古文尚书》的一字之差。另一方面,考订注文。如“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下,郑注中有“《春秋传》曰:‘登戾之”句,孔疏曰:
云“《春秋传》曰:登戾之”者,此隐五年《公羊传》文。案彼传:“文公观鱼于棠,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彼注意谓以思得而来之,齐人语,谓“登来”为“得来”也。声有缓急,得为登。谓隐公观鱼于棠,得此百金之鱼,而来观之。《公羊传》为“登来”,郑所引《公羊》本为“登戾之”,以“来”为“戾”,与《公羊》本不同也。郑意以戾为“贪戾”,故引以证经之“贪戾”也。[4]1876
孔颖达指出了郑玄所据《公羊传》与其他版本《公羊传》的不同。
第二,解释字词。一方面,孔颖达对《大学》的经文予以解释,如“顾諟天之明命”下,孔疏曰:“顾,念也。諟,正也。”[4]1865又,“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下,孔疏曰:“忒,差也;正,长也。”[4]1875另一方面,对于注文中的字词进行解读,如“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下,郑注曰:“于止,于鸟之所止也。就而观之,知其所止,知鸟择岑蔚安闲而止处之耳。言人亦当择礼义乐土而自止处也。”[4]1861孔疏曰:“岑,谓岩险。蔚,谓草木蓊蔚。”[4]1866
第三,辨析古今名物。如“伐冰之家,不畜牛羊”下,孔疏曰:“谓卿大夫丧祭用冰,從固阴之处伐击其冰,以供丧祭,故云‘伐冰也。谓卿大夫为伐冰之家,不畜牛羊为财利,以食禄不与人争利也。”“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下,孔疏曰:“百乘,谓卿大夫有采地者也。以地方百里,故云‘百乘之家。言卿大夫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使赋税什一之外征求采邑之物也,故《论语》云‘百乘之家是也。”[4]1881对“伐冰之家”和“百乘之家”进行了重点说明。
“瞻彼淇澳,菉竹猗猗”下,孔疏曰:“菉,王刍也。竹,萹竹也。”[4]1864对两种植物予以了解读。
三、抉发义理
“义疏体”,作为对经典文本的诠释方式,有发挥义理的成分在其中,有学者指出:“所谓‘义疏者,当合‘义‘疏二义而言。‘义体释大义,以见文外之意,故多引申发挥。‘疏体重疏通,以明本来之义,故多不破经注。‘疏取本义‘通,与‘义体结合,所谓‘义疏者,则有疏通经文,发挥义理之意;‘疏取引申义‘记,与‘义体结合,所谓‘义疏者,则有讲演经义,记录成文之意。此两者,取义不同,分界亦极明显,而体式或可相似。”[8]孔颖达在《大学》和《中庸》的疏解中,也极尽发挥义理之能事。清代学者陈澧曾曰:“孔疏非但详于考典制,其说义理亦甚精。”[9]182
第一,阐发大一统思想。唐朝完成了政治上的一统,其在思想文化方面上的体现就是一统经学,故孔颖达在疏通《大学》经、注之时,贯注了鲜明的“大一统”思想。
突出强调君主个人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下,孔疏曰: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者,言人君行善于家,则外人化之,故一家、一国,皆仁让也。“一人贪戾,一国作乱”者,谓人君一人贪戾恶事,则一国学之作乱。“其机如此”者,机,谓关机也。动于近,成于远,善恶之事,亦发于身而及于一国也。“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者,偾,犹覆败也。谓人君一言覆败其事,谓恶言也。“一人定国”,谓由人君一人能定其国,谓善政也。古有此言,今记者引所为之事以结之。上云“一人贪戾,一国作乱”,是“一言偾事”也。又云一家仁让,则一国仁让,是知“一人定国”也。一家则一人也,皆谓人君,是一人之身,先治一家,乃后治一国。[4]1874-1875
在孔颖达看来,在家国同构的社会中,人君的一言一行事关家国兴亡,突显了君主个人的影响。
第二,阐发为政之道。鉴于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混乱和隋朝的短命,唐初君臣思考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统治与治理好国家。作为唐初的重臣,孔颖达在《大学》注疏中也阐发了这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注重修身。在孔颖达看来,为政者应是有德之人。他说:“民皆视上所行而则之,不可不慎其德乎,宜慎之也。”[4]1877因此,要想成为有德之人,就必须修身。孔颖达说:“上从天子,下至庶人,贵贱虽异,所行此者专一,以修身为本。”[4]1862在他看来,若不能修身,则无法治国。在疏解“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时,孔颖达曰:“本乱,谓身不修也。末治,谓国家治也。言己身既不修,而望家国治者否矣。否,不也。言不有此事也。”[4]1863
二是要爱民贱财。在孔氏看来,德本财末,因此为政者不要与民争利。他指出:“‘德者本也,财者末也者,德能致财,财由德有,故德为本,财为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者,外,疏也;内,亲也;施夺,谓施其劫夺之情也。君若亲财而疏德,则争利之人皆施劫夺之情也。‘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者,事不两兴,财由民立。君若重财而轻民,则民散也。若散财而周恤于民,则民咸归聚也。”[4]1878只有贱财重民,才能赢得民心,“仁德之君,以财散施发起身之令名也”[4]1881。同时,爱民还要做到“减省无用之费”,“缓于营造费用”[4]1881,敬顺民心,“若能以己化,从民所欲,则可谓民之父母”[4]1877。孔氏认为,善政则可以顺应民意,“善政恩惠,是民之原好,己亦好之,以施于民,若发仓廪、赐贫穷、赈乏绝是也”;苛政则有违民意,“苛政重赋,是人之所恶,己亦恶之而不行也”[4]1877。逆民心而动,则民离心叛之,“若人君政教之言悖逆人心而出行者,则民悖逆君上而入以报答也,谓拒违君命也”,“若人君厚敛财货,悖逆民心而入积聚者,不能久如财,人畔于上,财亦悖逆君心而散出也。言众畔亲离,财散非君有也”[4]1878。
三是要进贤诎恶。为政在人,所以孔颖达也比较重视对贤才的选用。他说:“君行善政,则民从之,故欲为善政者,在于得贤人也。”[4]1864在疏解《秦誓》曰“若有一介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时,孔氏指出:“‘《秦誓》曰者,此一经明君臣进贤诎恶之事。……‘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者,言此专一之臣,无他奇异之技,惟其心休休然宽容,形貌似有包容,如此之人,我当任用也。‘人之有技,若己有之者,谓见人有技艺,欲得亲爱之,如己自有也。‘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者,谓见人有才彦美通圣,其心中爱乐,不啻如自其口出。心爱此彦圣之美,多于口说,言其爱乐之甚也。‘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者,实,是也。若能好贤如此,是能有所包容,则我国家得安,保我后世子孙。黎,众也。尚,庶几也。非直子孙安,其下众人皆庶几亦望有利益哉也。‘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者,上明进贤之善,此论蔽贤之恶也。媢,妒也。见人有技艺,则掩藏媢妒,疾以憎恶之也。‘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者,见他人之彦圣,而违戾抑退之。俾,使也,使其善功不通达于君。……‘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者,若此蔽贤之人,是不能容纳,家国将亡,不能保我子孙。非唯如此,众人亦曰殆危哉。”[4]1879-1880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进贤诎恶的利弊。
孔颖达对包括《大学》在内的《礼记》的疏解,代表了当时经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对后世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成为后人研究《礼记》不可绕过的里程碑式著作。有些学者对孔颖达及《礼记正义》评价较高,如四库馆臣曰:“其书务伸郑注,未免有附会之处。然采摭旧文,词富理博,说礼之家,钻研莫尽,譬诸依山铸铜,煮海为盐。即卫湜之书尚不能窥其涯涘,陈澔之流益如莛与楹矣。”[10]169齐召南《礼经注疏考证跋语》曰:“郑注既精,孔氏与贾公彦等又承南北诸儒后,斟酌于皇熊二家,讨论修饰,委曲详明,宜其书之垂世而行远也。”夏传才亦曰:“唐初撰写《正义》的时代,汉学系在汉、魏以来四个多世纪中已经积累了各家各派的丰富成果,整个学术领域在语言学、考古学、历史学等方面部有很大进步,有条件解决过去阙疑或误解的一部分问题。所以《正义》的疏解,较过去的笺注有所充实和提高,它体现了汉学系经学在新历史条件下的总结和发展。”[11]39有些学者则相对较为中肯,如皮锡瑞说:“议孔疏之失者,曰彼此互异,曰曲徇注文,曰杂引谶纬。案著书之例,注不驳经,疏不驳注;不取异义,专宗一家;曲徇注文,未足为病。谶纬多存古义,原本今文;杂引释经,亦非巨谬。惟彼此互异,学者莫知所从;既失刊定之规,殊乖统一之义。即如谶纬之说,经疏并引;而《诗》《礼》从郑,则以为是;《书》不从郑,又以为非;究竟讖纬为是为非,矛盾不已甚欤!官修之书不满人意,以其杂出众手,未能自成一家。唐修《晋书》,大为子玄呵诋;梁撰《通史》,未见一字留遗。《正义》奉敕监修,正中此弊。颖达入唐,年已耄老;岂尽逐条亲阅,不过总揽大纲。诸儒分治一经;各取一书以为底本,名为创定,实属因仍。书成而颖达居其功,论定而颖达尸其过。究之功过非一人所独擅,义疏并非诸儒所能为也。”[2]201-202
【 参 考 文 献 】
[1] 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1960.
[2] 皮锡瑞.经学历史.北京:中华书局,1959.
[3] 申屠炉明.南北朝儒家经学义疏三论,江苏社会科学,2001(4).
[4]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 吴孟复.训诂通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
[6] 杨端志.训诂学.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6.
[7] 孔颖达.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8] 刘卫宁.儒经义疏名义、体式考正,《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8(4).
[9] 陈澧.东塾读书记.北京:三联书店,1998.
[10]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
[11] 夏传才.十三经概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
(编校: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