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及对策探讨

2018-12-19 07:20罗志雄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8年11期
关键词:农林办学机构

陈 昕,罗志雄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 福州350002)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丰富教育供给,推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为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到2018年7月2日,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含内地与港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全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1320个。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农林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是高等农林院校推进教育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卓越农林人才、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手段。开展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与问题研究,对促进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现状

1994年,中国农业大学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学(丹佛)联合开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是国内较早开展合作办学的项目之一,同时也是高等农林院校中第一个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1]。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截至2018年3月2日,全国高等农林院校获准设立的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个 (均为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4个。其中,1个机构和21个项目已停止招生,本文对2017年仍然在招生的45个机构和项目(见表1)进行了分析:

表1 高等农林院校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

1.从办学层次来看,全国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涵盖了从博士、硕士到本科教育各层次,现有2个博士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比利时列日大学合作举办农学和生物工程博士学位教育项目、与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合作举办农业与生命科学博士教育项目),1个硕士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山东农业大学与英国切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其余机构和项目均为本科层次合作办学。

2.从省份分布来看,全国农林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主要分布在农林教育科研资源密集或者农林产业发达的区域,按项目和机构总数递减依次为北京、黑龙江、山东、福建、湖南、云南,其余10个省份均为2个或2个以下(见表2)。

表2 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省份分布一鉴表

3.从合作国家与地区来看,全国高等农林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涉及12个国家29所国外合作院校(见表3),大部分高校优先选择欧洲大学和北美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大洋洲和亚洲分别只有2所和1所。按机构和项目总数,前四位依次是加拿大、英国、俄罗斯、美国。

表3 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合作国别分布一览表

4.从学科专业布局来看,除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该校2个博士项目涵盖专业较多,比较特殊,不在此项统计)外,2个机构和41个项目共开设专业27个,涉及工学(占比34%)、管理学(占比21%)、农学(占比 17%)、理学(占比 13%)、经济学(占比13%)、文学(占比2%)等6个门类。开设最多的专业是食品科学与工程,其次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再次为工商管理、会计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见表 4)。

表4 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开设频次较高专业一览表

二、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成效

1.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形成“窗口”效应,发挥国际化办学的示范引领作用

2.引进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形成“鲶鱼”效应,助推高等农林教育教学改革

3.“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扩大了我国高等农林教育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1.研究生层次的项目与机构偏少,农林特色专业仍有许多空白等待填补。目前,高等农林院校举办的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有3个,研究生层次的机构尚无。截止到2018年3月2日,全国开展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经有43个、项目235个[2],高等农林院校在研究生层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已明显滞后。在专业设置方面,随着近几年教育部对新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的宏观政策调控,高等农林院校专业设置重复和趋同的现象有较大缓解,但植物保护、动物科学等农林特色专业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仍然空白。

2.生源质量与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要求不相适应。随着高等教育供给日益充足,各高校对优质生源的竞争越发激烈,高等农林院校因学科专业特点等原因,在优质生源争夺上处于明显劣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了弥补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的办学成本,学费通常高于普通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报考考生的范围。同时,大多数省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单列,未录满时无法从本校普通专业调剂生源,又进一步限制了生源来源。现实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分数往往低于本校非合作办学的同名专业。就教学要求来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相当数量的引进课程需要采用双语甚至全英授课,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语言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生源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外合作办学整体教育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瓶颈。

3.部分高校办学者对中外合作办学本质认识不足。国务院于2003年3月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明确指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和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形式,属于公益性事业,其核心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双方必须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3]。因此,中外合作办学也被称为“不出国的留学”,然而现实中不少办学者将中外合作办学等同于一般性的校际交流、留学预科等,把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高收费作为弥补办学经费不足的一种途径,对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认识仍仅停留在引进部分国外大学前置性课程上,人才培养模式设计上缺少面向不出国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方案,除部分学生达到外方大学录取标准可以前往国外继续学习外,不出国学生的利益以及发展诉求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对策

1.清晰办学定位: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及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中外合作办学要遵循2个基本规律:一是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二是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4]。当前,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培养造就一支立足“三农”、“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林人才队伍。这要求高等农林院校一是要主动响应国家战略,积极利用国外高等农林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为我国培养各类和各层次的高级农林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我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二是要结合院校自身“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围绕农业(食品)产业链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科学设置合作办学专业,不同院校间要形成差别优势,减少同质化竞争;三是要积极适应国内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制定科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凸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生在创新意识、团队合作、国际视野、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就业优势。

2.加强科学规划:处理好规模、质量和效益三者的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适度规模是基础,创新质量是关键,提高效益是目标[5]。要确保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就要协调好质量、规模和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是慎重选择外方合作伙伴。外方院校除应具备正规的办学资质和良好的教学科研水平还应当具有合作诚意,客观认识国外大学的优势专业以及与自身的关联度与匹配度,这样才能在中外合作办学中拥有平等的话语权[6];二是做好前期可行性论证,做好成本核算和市场调研,明确中外方办学主体的权力与义务,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与成本分担机制,既要防止盲目追求热门专业,又要防止罔顾学校自身财力开设过于冷门的专业,导致规模小、生均办学成本大,使项目或机构的后期运行无以为继,甚至被迫关停。

3.深化内涵建设: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打铁还靠自身硬,高等农林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要尽快从盲目追求增加项目、机构数量的粗放型扩张模式回到“凝练特色、建设内涵、打造精品”的道路上来。要继续遵循中外合作办学“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进一步结合和发挥中外双方学科优势,加快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及有效利用,以培养国际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探索优质、特色的农林人才教育培养有效途径。要依托教学质量内部监控评价体系及外部质量认证评估机制,切切实实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要通过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改革转专业政策或建立校内遴选机制,吸引优秀学生进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同时,要建立健全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浓厚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氛围,真正使学生实现“不出国的留学”。

4.明确政策指引:为高等农林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保驾护航。教育部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遵循教育以及外事工作的基本规律与特点,避免急功近利,按照管评办分离原则,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顶层设计与科学规划,严格准入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办学主体规范办学。引导部分科研实力强的高等农林院校开展起点更高的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农林领域国际化人才。同时,要充分考虑高等农林院校在办学经费、招生等方面的困难,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与财政支持。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鼓励并协助高等农林院校教育“走出去”,使我国高等农林教育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主动地参与世界高等农林教育的国际竞争与合作,拓展办学空间,扩大国际学术影响力。

四、结束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要“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别强调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等农林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更应紧扣国际高等农林教育的步伐,把中外合作办学与“双一流”大学建设整体建设方案相结合,真正将引进的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转化成为自身改革和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高等农林院校的学科建设水平、科学研究水平以及开放办学水平,满足高等教育消费者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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