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制定及实施的外部性及内部化问题分析

2018-12-17 08:01权艳敏
卷宗 2018年29期
关键词:内部化外部性经济法

权艳敏

摘 要:经济法制定及实施对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其本质在于对经济发展秩序进行规划,使经济处于一种平稳的发展状态。文章立足于经济法制定及实施的外部性和内部化问题展开探讨,注重把握经济法内涵,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指导。

关键词:经济法;外部性;内部化

当前经济法制定后,通过对经济法的实施,可以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进行解决,从而保证经济得到稳定的发展。从本质来看,经济法的目的在于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秩序,保证经济的可靠发展。在对经济法问题分析过程中,要注重对经济法制定及实施的外部性和内部化问题进行把握,注重把握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使经济法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以切实满足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1 中国经济法的本位

中国经济法本位问题的研究,要注重对政治、社会、经济的变化进行把握,以发展的观点对中国经济法的本位问题去探究,从而明确定义经济法的内涵,使经济法问题的分析能够更加透彻。根据现有的研究情况来看,大多数学者认为民商法的应用,从个体本位角度出发,其更多关注于私人利益;行政法则考虑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需要,具有“国家本位”的性质[1]。而对于经济法本位的研究,要考虑到经济法的私法性质和公法性质,其相对于民商法和行政法而言,考虑问题更加全面,具有“社会本位”性质。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质来看,很多人认为社会本位性质应该是个人本位和国家本位的总和,但从其实质来看,并非如此。

经济法所表现出的社会本位性质是其出于社会利益考虑,以社会利益作为立法的标准和法律价值导向。从国家利益角度来看,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国家利益涵盖了个人利益,并且可能与个体利益存在一定的冲突。社会利益则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价值的取向。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来看,市场发展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尤其是自由化市场背景下,导致市场调节失灵,这可能引起市场秩序的混乱。针对于这一问题,政府借助于宏观调控手段,保证市场行为规范,使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能够在经济法的约束下,实现各自的利益。因此,现代中国经济法本位应该是借助于政府行为约束,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使其处于一个良性发展的状态,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针对于中国经济法本位的分析,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中国经济法本位的认知,需要把握以下几点内容:

1)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其根本目的在于符合社会利益的需要,促进社会更好地发展和进步;

2)经济法应用促进社会利益实现,能够从整体角度出发,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调整,使各方利益在约束下,实现一种共赢;

3)中国经济法的本位实际上是对社会利益的一种再分配,一部分人会对其利益丧失,另一部分人会获得新的利益。但在利益划分过程中,其以社会的总体利益作为考虑对象,实现了利益的权衡。这样一来,能够对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进行协调,促进社会经济更加稳定的发展和进步[2]。

2 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分析

2.1 经济法制定的外部性内涵

经济法的外部性主要反映在了经济法的外部效应,即经济法在制定并且实施过程中,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直白地说,经济法的外部性是经济行为主体的个体经济行为的外在影响,反映出了经济参与主体的行为对另外一个经济参与主体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受到相关因素制约。经济法的外部效应与公共物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经济法的外部效应更多地表现为经济主体对其他经济主体施加影响后,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种经济法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为机会主义行为、投机行为等,并且反映出经济主体的自私性属性。经济法外部性问题的产生,更多地受到了经济发展本身的特征影响。经济具有社会公共性,而参与市场经济的各方主体更多地考虑到了各自的利益,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参与经济发展的目标,这种自私性与公共性产生了一定的矛盾。一些经济主体为了谋求利益的最大化,在采取措施时,可能会对其他经济参与者产生危害,对正常的经济秩序进行扰乱。因此,在经济法制定过程中,必须对经济法的外部效应问题予以把握,并能够做好妥善的处理,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秩序正常进行。

2.2 经济法制定的外部性类型

经济法制定的外部性类型问题,主要考虑到了经济法外部效应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在分析过程中,考虑到了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方面是经济法制定层次的;另一方面则是经济法实施层次的。在这两个层次当中,经济法的外部性具有好的一面,也具有不好的一面[3]。

1)经济法制定过程中的外部性主要表现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个方面内容,正外部性考虑到了经济法外部效应积极的一面。在经济法制定过程中,立法部门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进行把握,保证经济法立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在这一过程中,立法部门会对立法人员予以一定的奖励或是福利,激发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经济法立法创造有利条件。在这一过程中,经济法在立法时,其对公共利益的考虑增多,在解决社会经济问题方面,更加的公正,使经济法的社会效益得到提升。同时,在进行经济法立法过程中,为了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多个部门进行配合,以保证经济法立法的完善性。从我国经济法的立法情况来看,经济法立法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其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了长时间的考虑和分析,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把握,使经济法立法的针对性得以突出。同时,在经济法立法完成后,法律条文也进行了适当性的修改。在经济法制定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成本消耗,这种消耗与经济法产生的效益相互抵消。在这一过程中,经济法的成本消耗处于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并且其产生的效益要远远大于成本消耗。如果事實相反,立法成本高于其社会效益,我们将其称为负外部性。

2)经济法制定后,其在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秩序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经济法实施过程中,经济法正外部性的体现,是经济法实现其价值的关键。在经济法实施过程中,需要对社会经济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做好妥善地处理和解决。例如在发生经济纠纷问题时,要对涉及经济纠纷的双方权益进行把握,一方面对受侵害一方予以法律救济,弥补其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对侵害一方进行法律制裁,打击其违法行为,以保证经济秩序的稳定性。经济法的正外部性,更多地体现在解决经济交易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而从经济法实施的情况来看,经济法的执行需要依靠执法机构,执法机构是经济法功能和作用得以实现的关键。但在社会经济问题处理过程中,执法机构人员可能存在收受贿赂的行为,并对侵害一方的行为予以包庇,使被侵害一方的利益受损。这种行为在当下并不鲜见,这一行为的存在,可以将其理解为负外部性。执法机构没有使经济法的作用得以发挥,在经济法制定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消耗难以得到实现,其社会利益丧失,影响到了经济法的实用性。此外,经济法的存在,虽然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秩序,但不可否认的是,经济法仍旧存在诸多的不足,这些不足可能使一些不法之徒钻了法律的空子,导致社会经济中存在的冲突和矛盾难以借助经济法进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也可以归类于经济法负外部性。

3 经济法外部性的内在化分析

3.1 立法与执法的重要基石

经济法的外部性反映了经济法存在的利与弊,但从整体角度来看,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其利大于弊,将其应用于社会经济发展中,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且其在维护经济参与主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经济法立法过程中,需要对其外部效应进行内化,将其作为立法与执法的重要基石,围绕经济法正外部性进行立法和执法,以发挥经济法的优势,规避经济法存在的不足。在将经济法外部性进行内在化转换过程中,可以让外部性制造者引发的正外部收益转化为正外部性制造者的私人收益,从而激发正外部性制造者的积极性。在对其进行实际应用时,则要考虑私人利益,通过刺激私人利益,使其能够创造更多地公共利益。

3.2 实现经济法的相对公平

从中国经济法本位的分析来看,其对社会总利益进行了划分,原有一部分人的利益遭到剥夺,一部分新人获得了新的利益。从这一角度来看,经济法的应用,要注重对相对公平问题进行把握。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不存在绝对的公平。在考虑经济法外部性问题时,再对其进行内在化处理,就需要对经济法制定过程中存在的不良外部性进行把握,做好经济法的立法完善工作,使经济法在社会经济中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经济法相对公平问题的把握,要注重对执法问题做好妥善的处理。经济法执行过程中,要对执法部门的权责予以明确,使执法部门能够按照经济法的规定,发挥经济法的正外部效应,避免越权执法或是徇私舞弊问题的产生。

3.3 做好公共实施制度完善

从经济法的实施来看,其以公共机构进行设施和执行,在对其进行内在化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公共实施制度做好完善。由于经济法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完全处于经济法框架下对其进行执行,还是要注重多个部门的合作参与,使经济法内在化过程中,对负外部性問题予以有效解决,做好对经济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以发挥经济法的积极性。

4 结论

经济法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对经济法外部效应问题的把握,要注重从整体角度出发,能够对经济法负外部性问题予以深入分析和探究,从而使其内在化处理时,能够具有抓手,以发挥经济法的积极性作用。此外,经济法外部性的内在化处理,要注重加强第三方的参与,即对经济法实施予以监督,以保证经济法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

参考文献

[1]徐玖玖.走出公私合作制的落地难困境——外部性视野下PPP制度供给的经济法回应[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03):106-118.

[2]张长明,吴宇唯.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负外部性及经济法规制[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1(03):47-50.

[3]王晓萌.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原则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7,(04):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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