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国资委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深化,企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国有经济在调整优化中不断发展壮大,活力、竞争力、带动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我省国有经济在调整优化中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也实现了由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向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重大转变。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我省先后在国有企业推行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调整了国家与企业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利益主体地位。从放权让利到利改税,从两权分离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到试行股份制,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向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转化迈出了第一步,虽然所有制没有变、结构没有变、企业和职工社会定位也没有变,但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方式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变了,政府不断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品种数量,从而逐步释放出市场空间。
这一阶段,改革取得的最重要成果,就是确立了国有企业作为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地位或身份。这是对计划经济最根本的突破,使国有企业初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面向市场的转变,企业有了更多自主权,经营机制由过去的单纯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从而进一步激发了企业活力和职工积极性。1986年,在全国8个工业总产值超过400亿元的省市中,我省生产增长速度和实现利税均占首位。据省统计局统计,到1992年,全省完成国内生产总值由1979年的251.6亿元增长到2196.53亿元。
第二阶段是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这一要求,我省实施“抓大放小”战略,坚持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并实施了改革脱困三年攻坚,通过债转股、技改贴息、政策性关闭破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
这一阶段,是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实现重要突破并迅速展开的阶段,也是全面深化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阶段,国有企业由政府附属物逐步成为市场主体。以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采取破产、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拉开了以股份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帷幕。中小型企业改革成为全国学习的典范,其成功经验为大中型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基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全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系统地构建全新的企业制度。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采取各种措施,全力打好三年脱困攻坚战,基本实现“三年两个目标”,并形成了一批核心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大公司、大集团。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劣势及资源枯竭企业,通过关闭破产等形式逐步退出市场,国有企业的利润规模和竞争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为全省国有企业乃至整个工业上规模、上实力、上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7年7月23日,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第三阶段是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要求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企改革进入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企改革的阶段。2004年,省国资委正式组建,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共67户。针对当时国有资本布局不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省政府确立了“发展壮大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改制退出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思路,就是通过精干主业、主辅分离、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上市、重组整合等措施推动大企业集团发展壮大,通过改制退出、转让股权、关闭破产等措施推动劣势企业国有资本退出。
这一阶段,国有经济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带动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机制基本形成,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逐步加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得到落实,企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二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明显优化。通过制定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战略和规划,大力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产业结构明显改善,国有资本集中度大幅提升。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进一步向主业、大集团和优势产业聚集,形成以煤炭、钢铁、黄金、汽车及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医药化工、商贸、投资、金融等九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涌现了山东能源集团、山东重工集团、兖矿集团、海信集团等一批体制机制新、实力强、知名度高、带动作用大的国有优势骨干企业。三是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到2012年全省5328户国有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2843户,国有资产2933亿元,占总量的48.44%。公司制、股份制企业依法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基本形成了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企业组织形式逐步实现规范化,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山东能源集团进入世界500强,兖矿、浪潮、潍柴动力、青岛啤酒等企业品牌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
2018年2月28日,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誓师大会在济南召开,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主持会议并讲话(摄影/本刊记者 王炜)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重要任务,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去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近年来规格最高的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10个方面提出了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的政策举措,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国企改革的施工路线图和时间表。截至目前,我省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了34个文件,相关省直部门制定了62个配套文件,搭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的制度框架,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在省委、省政府强力推动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开创了国企改革“山东模式”。
随着改革红利的加速释放,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动力不断增强,经济运行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省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资产总额达到70623亿元,同比增长26%,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3亿元,增长29%;利润总额1225亿元,增长84%。其中,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083.6亿元、利润总额473.3亿元,分别增长38.4%、123%,利润总额提前3年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末实现400亿元的任务目标。截至2017年底,在全国省级监管企业排名中,我省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列第6、第4和第4位。今年以来,省属企业经济运行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局面,1~8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00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21亿元,资产总额达到27479亿元。
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在巩固扩大国企政治优势上取得新成效。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层层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促改革、以改革强党建、一体化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日趋完善。一是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围绕把党的领导融入国资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各个环节,着力推动党组织“地位法定、体制建强、运行高效”。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目前,省属一二级企业基本完成章程修订,市县管理企业已有九成以上完成章程修订。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省属企业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中80%以上在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党委书记与董事长全部实现“一肩挑”。指导企业对“三会一层”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重大事项由党委事先研究、董事会和经理层按法定程序决策的原则得到全面落实。二是逐级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了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标准,推动企业各级党组织建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深化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研究出台了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了过硬党支部建设工程,二级及以下企业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基本完成。建成了“省属企业智慧党建平台”,成立了省国资委党校,设立了上海、深圳、新疆、内蒙古4个党建工作综合协作区,着力抓好驻外企业党建工作。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经常性考察的意见》等7项制度,规范了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程序。建立国有企业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层层抓好任职回避、关联交易监管等制度,部署开展职工代表民主评价项目工作和物资采购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发挥巡视、巡察监督震慑威力,省委及省国资委党委先后对36户企业开展了巡视、巡察,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违法违纪问题,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着力抓好公司治理,在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取得新成效。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规范治理主体运作,初步搭建起了比较规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一是着力抓好董事会建设。向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在省属一级企业层面实现了股权多元化,股东会实现规范运行。基本配齐了省属企业董事会成员,全部按非执行董事占多数的原则配备,建立了专职外部董事制度,形成了董事管理、选聘、考核、激励、追责的制度闭环。11户企业建立了专门委员会,1户企业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3户企业设立了董事会秘书,18户企业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其中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召集人。目前,省属企业董事会组织结构基本健全,运作逐步规范,决策质量明显提升。二是改进监事会设置体制。省国资委设立6个监事会办事处,由办事处派出公务员监事、专职监事与企业职工监事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目前,省属企业监事会已实现全覆盖。同时,研究制定了专职监事履职评价暂行办法,建立监事会定期分析报告所在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制度,监事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推行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自2014年起,我省开始在省属企业推行高管人员契约化管理,要求经理层放弃行政级别,与董事会签订聘用合同。除总经理外,实行契约化管理的高管人员一般不在董事会、党委会担任职务,其选聘权、考核权、分配权均交由董事会行使,完不成任务的由董事会按照契约解聘,从而彻底摘掉了高管的“官帽子”。四是加强人才库建设。配合公司治理建设,建立了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和职业经理人3个人才库,目前已有518人进入外部董事基础人才库,37人被派到企业担任外部董事;195人进入外部监事基础人才库,12人被派驻企业担任专职监事;1807人进入职业经理人基础人才库,遴选了一批具备任职条件的人才到企业任职。
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在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上取得新成效。近年来,我省市场化改革的着力点是把国有体制、民营机制和有效激励有机结合起来。一是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度体系,出台《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省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意见》《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制定了省属企业2018~2020年混改三年计划和资产证券化三年规划。设立了混改工作信息发布平台,组建了国惠改革发展母基金。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的方式,不搞“齐步走”“一刀切”,目前首批58户混改试点企业有46户基本完成,剩余企业年底前全部完成。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在全省选择了10户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目前进展顺利。省属企业储备上市资源企业40户,7户企业正排队上市,6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山东国信、齐鲁高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二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制定了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压缩管理层级的意见,省属企业基本完成集团总部“三定”工作,核定内设机构、编制人数平均压缩10%左右,累计调整产权层级、压减法人单位365户,管理层级在四级及以下的企业占比达60%以上。大力推行企业内部市场化改革,将职工个人利益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实现从“发工资”到“挣利润”的转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解决员工能进不能出、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收入能增不能减等问题。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推动部分省属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启动了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增量奖股、超额利润提成、分红权、虚拟股权、长期激励计划等多种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各企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激励方式。制定了授予企业负责人公益捐赠额度办法,鼓励企业家捐助公益事业。出台省属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指导意见,完善国企职工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四是建立完善改革容错机制。出台支持和鼓励省属企业改革创新建立考核免责机制的意见,细化了免责范围及条件,规范了免责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建立了改革创新容错机制,为企业负责人开拓创新、干事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2012年9月,潍柴动力与德国凯傲集团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该项目为当时中国企业在德国最大的投资案例。图为凯傲巴西工厂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上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按照以“四新”促“四化”要求,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推进国有经济加速转型升级。一是健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机制。省政府成立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兖矿集团并购澳大利亚联合力拓项目、山东黄金并购巴里克公司阿根廷金矿、国泰租赁股权债权优化等一批重大事项。省国资委制定了《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导企业完善各自“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建立从战略规划到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的战略执行体系。二是扎实推进“去降补”。省属钢铁、煤炭企业按期完成去产能任务,钢铁、煤炭等传统资源型产业转型工程取得重要进展。肥矿集团改革重组基本完成,实现了扭亏为盈。济钢产能调整和山钢转型发展完成预期任务,济钢钢铁产线实现安全平稳停产,近2万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日照精钢基地一期一步工程投产运营。列入三年处置计划的321户“僵尸”企业年底全部按期出清。山东能源、山东黄金等5户企业与银行签署“债转股”协议总规模达970亿元。推动落实国有划拨土地作价注资政策,增加省属企业资本金402亿元。出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省属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制定了“四视同三激励一奖励”创新激励政策。2017年,省属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新产品产值分别达到94亿元、9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和64%。三是积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建立了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储备重大项目167个。山东重工规划投资500亿元建设新能源动力产业园,济青高铁、鲁南高铁建设、济青高速扩建工程加快推进,齐鲁交通集团建成世界首条高速公路光伏路面试验段。主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积极“走出去”。潍柴集团并购欧美知名企业并进一步占领市场,浪潮集团全球业务已拓展至104个国家和地区。四是全面推进战略合作。大力推进与央企、行业顶尖企业的战略合作,借助其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优势,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建立与央企合作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和激励保障机制,举办了央企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座谈会。2017年以来,全省与中央企业累计签约合作项目524个,计划总投资超1.7万亿元。省属企业与阿里巴巴、正威国际、英国ARM、德国西门子、慕尼黑再保险等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顶尖企业战略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省属企业与中科院深度对接,有86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其中30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规划建设了中科科技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园区一期工程有望年底前全面建成。五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省政府出台《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全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年底前完成分离移交任务。
浪潮集团全球业务已拓展至104个国家和地区。图为2017年浪潮集团发起成立“一带一路”数字化经济战略联盟
突出强化国资监管,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监管模式上取得新成效。围绕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制定实施了以部分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加快实施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为先导,以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转变职能、改进国资监管工作方式、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扎实推进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出台《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将省属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公益类,其中商业类进一步细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充分体现分类要求,有效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和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二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新建改建13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投资运营公司定位为国资运营平台、产业投资平台、投融资平台和创新产业孵化平台,对所出资企业,以出资关系为基础、以管资本为主,通过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行使股东职责。不再采用审核批复方式,而是采取“放风筝”式的股权管理,以资本为线,通过董事履职体现国有股东意志,实现财务管控和战略管控。目前,多数投资运营公司已调整总部职能和机构设置,改进对权属企业的管控模式。三是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研究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按照“分层分类、有序划转,因企制宜、分类监管”的原则,整合6个部门所属221户企业,组建了鲁粮集团等6户省属一级企业,另有184户企业划入其他省属企业,共涉及资产总额843亿元,在省级层面基本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积极推进各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济南、枣庄、日照、莱芜等4市已完成。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特殊性,组建了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作为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四是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大力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转变职能、简政放权,2014年以来省国资委已分3批下放36项审批事项,把该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全部下放企业董事会,对企业进行大幅松绑。加强对企业的财务和审计监督,以上市公司标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了常态化审计机制,省属企业首轮审计基本完成。建立了省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定期将财务预决算、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等方面信息向社会公开。创新出资人履职手段,通过开展经营绩效综合评价,解决企业“看不见”“不愿改”的问题。规划建设了省属企业采购服务平台和“国资云”平台,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打造“阳光国企”。
伴随着4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我国国有企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山东也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总结了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启示。这些经验启示,加深了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认识,也对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概括起来主要有6个方面。
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强调,“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修订的党章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国企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独特政治优势。在深化国企改革进程中,要想真正确保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确保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的切实拥有,保证国有企业可以在国家和人民需要时勇于奉献和牺牲,就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全过程,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最广泛的力量,努力把国有企业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经过40年的改革,国有企业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物,逐步发展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与经营者,呈现出较强活力和竞争力,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自主经营,通过市场竞争,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是从体制和机制上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了市场化运作的适应力和自觉性,一批国有大型企业成长为与国内外大公司竞争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遵循企业市场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是完全能够搞好的。
山东能源集团以2017年度营业收入456.5亿美元,列2018《财富》世界500强榜单第234名,位居山东上榜省属国企第1位
必须始终坚持强化改革顶层设计。40年来,我省始终把国企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市场等外部环境,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从放权让利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环境日趋健全;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到发展完善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源等市场,国企改革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从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到分离办社会职能,再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必要条件。特别是近年来面对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从根本上找准症结,从整体上制定政策,搭建起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制度框架,设计了一张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新一轮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是行动的先导。40年来,全省每一次改革必定伴随着一次大的思想解放,而每一次思想解放又必定进一步推动新一轮的改革进程。扩权让利、承包经营、逐步放开市场与价格,首先打开的不仅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还有长期形成的计划经济的思想禁锢。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思想持续解放,全省国企改革从实行股份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抓大放小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到建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次次冲破体制机制的障碍,一步步走向深入。国企国资改革历程,也是一次次实事求是、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按照中央关于国企国资改革的大政方针,我省结合省情,坚持实事求是,采取实施了一系列符合山东国有企业实际的改革举措,并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践证明,40年来国企国资领域的每项重大改革,无不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无不是勇于进取、积极探索的生动实践。在今后的国企国资工作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仍将是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
必须始终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国企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关系的调整,所积淀的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挑战和困难错综复杂,改革的难度、硬度、深度前所未有。40年来,全省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试验再推广,由点到面,不断扩大实施范围,遵循从局部试点到应用推广、再到制度或政策形成并深入贯彻的路径,做到稳步向前推进。把保持稳定放在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关系,坚持分类推进,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的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确保了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保持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必须始终坚持增强活力和加强监管相结合。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做到两者有机统一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党的十六大确立新的国资管理体制以来,我省国企改革突破了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体制性障碍,进入由出资人推进的新阶段,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新阶段,一方面,全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推进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等体制机制改革,减少和撤销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围绕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从体制机制和纪律规矩上堵塞监管漏洞,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激发活力和加强监管二者有机结合,才能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使改革真正成为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校准定位、提升标准、完善思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推动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快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把推动国有体制、民营机制和有效激励有机结合作为改革的着力点,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把推进混改作为重中之重,引导省属企业拿出优质资源、优质企业,吸引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参股省属企业。完善混改政策体系,制定混改操作指南,强化混改政策保障。建立上市推进、考核督导机制,提高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二是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事项,优化决策程序,理清职责边界。加强对重大投资决策的事前研究论证,指导企业聘请行业高层次专家建立决策智囊库。制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政策,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推动契约化高管人员向职业经理人转变。三是深化考核激励制度改革。根据发展阶段和功能定位,“一企一策”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探索实施上市公司奖励基金激励机制。在权属非上市公司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探索建立省属企业决策者和经营管理者项目跟投、风险抵押机制。四是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大力推进管理层级压缩,减少法人户数,确保年底前将实质性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严格定岗定编定员,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组建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严格落实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引导国有经济转型升级。一是落实“去降补”任务。建立“僵尸”企业处置快速通道,加快去产能、除“僵尸”。严格执行省属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完善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省属企业集中招投标平台,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改革制度性成本。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发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大力实施重组整合。加强省属企业主业指导管理,制定我省培育发展世界一流企业工作规划。推动汽车、文化旅游、医养健康、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国有资源整合重组,打造优势产业集团。三是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省属企业新增投资向科技含量高、赢利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领域倾斜。积极推进省属企业与ARM、阿里巴巴、华为等代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合作,力争引进更多具有关键核心技术、位居产业高端的龙头项目。四是坚持重点项目带动。充实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推动山东重工新能源动力产业园、济青高铁、鲁南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投入运营。五是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巩固央企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座谈会成果,推动已签约项目落地实施,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创新合作方式,实现更多优质项目签约落地。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抢抓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成果转化有利时机,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推进省属企业与德国西门子、慕尼黑再保险等世界500强企业战略合作,争取更多世界500强企业与我省开展资本技术合作,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大力培育发展总部经济。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倡导创新理念,营造创新氛围,聚合各类创新要素,形成并放大全面创新、综合创新、跨界创新、协同创新的叠加效应。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出台支持省属企业培育和参股创新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资源整合、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创新百强”工程和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与高层次科研机构合作,发挥中科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国资中心平台作用,建成中科科技园,力争引进一批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育一批科技型上市公司。支持潍柴动力等省属企业设立海外科研机构、离岸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加快设立山东(美国)硅谷科技创新交流平台。充分发挥鲁沪、鲁深、鲁港、鲁京4个“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中心”作用,引进一批能够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再到营销服务的全流程互联网转型。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引进高端人才专项计划,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机制。加快申报设立“千人计划”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推动省属企业在引进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方面实现新突破。深化与重点高校合作,建设一批重点高校人才工作站。加大对核心高端人才在股权激励、薪酬待遇、成果转让等方面的激励力度,加快建成管理、技术、技能等多个序列并行的人才晋升通道和薪酬分配体系。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家后备人才库,研究制定我省国有企业企业家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三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创新思维、方法、机制落实好国企国资各项关键性改革举措,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制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行规范,理清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权责边界,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深化“放管服”改革,修订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投资负面清单,细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落实“一对一”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设立“绿色通道”,让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建设省属企业“国资云”平台,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落实落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规范容错免责程序,树立“宁要改革有失误,不要避免失误不改革”的鲜明导向,保护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坚持把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优势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党组织“地位法定、体制建强、运行高效”。一是深入推进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党委前置把关的制度和程序。深化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工作,逐级向有控制力的权属企业层层推进。完善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二是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理顺省属企业分支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督促省属企业逐级建立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党委巡察工作,不断提升巡察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标本兼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夺取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