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存在问题及路径优化探究

2018-12-13 09:11丁宝龙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8年9期
关键词:助残残疾人志愿

丁宝龙

摘要:我国残疾人群体数量大、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残疾人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着显著差距,基本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养老等方面面临的困难仍十分突出。国务院在2016年下发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到了残疾人脱贫的帮扶,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十九大报告又明确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大学生作为具有较高道德认知与理想信仰的人群,敢想敢做,接受性强,易于与新思想、新技术接轨,不仅是国家培养的高级专业人才,更是社会发展的栋梁之才。由大学生群体参与对残疾人群的脱贫攻坚战,既能对残疾人起到有效帮扶的作用,也能引导大学生“学富思源”,回报社会。文章从目前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研究现状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的优化路径。

關键词: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问题;路径优化

助残志愿活动是志愿组织或志愿者个人利用知识、技能、财富或体能,通过各种无偿服务性的行动去帮扶有生理缺陷的残疾人群体,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生活、平等地参与到社会活动中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助残志愿活动可以有效地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使残疾人有机会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更有利于我国加快社会主义残疾人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

一、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研究现状

自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来,“助残日”便以法定形式存在,助残队伍逐年壮大。近年来,国家对于助残类志愿服务的关注度逐年提高。2010 年7月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等八部委在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上出台了《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初步建立起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作用的助残体系,不仅丰富了助残志愿活动的主题,内容也逐年细化,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开始焕发生机。为响应国家的号召,传递人文关怀,助残志愿活动也在全国大学生中逐步推广。

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是德育的活泉,为高校德育注入了全新的生命力。然而围绕助残志愿活动的专项研究却相当匮乏,在知网通过“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等关键词进行主题检索,仅显示9条相关结果。除去人物等新闻报道,仅6篇针对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现状展开论述,且助残类别区分不明显,行之有效的建议更是寥寥无几。纵观各项研究,对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的叙述大致归结为以下两点。其一,肯定当代社会对于大学生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积极性高,助残形式多样,社会认同度有所提高。其二,对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时间、场地等安排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指出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团队建设的缺位。

很显然,现阶段的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教育性强,帮扶性弱。因此,对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的研究不能仅从大学生德育效果出发,服务质量、助残成果的评价,都应该列入考量。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大学生成为注册志愿者,但不少志愿者仅停留在“助人”上,距离“助残”仍有一段专业能力的距离。

二、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属于社会助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虽然得到社会的较好认可,社会舆论氛围良好,但是在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 经费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几乎每所高校都有志愿者服务团队,每个志愿服务团队都自成一体,但由于志愿服务团队的人员流动大、地域分散等局限性,不便于管理,所以青年志愿协会并不归属社会特定部门管辖。目前高校所开展的常规性志愿活动多服务于养老院、社区等,如陪孤寡老人聊聊天、给民工子女过节、工科生进社区义务维修等。诸如此类的志愿服务不需要过多的经费,大学生们仅须自理交通费即可。相比较而言,助残活动则更需要较大的经费投入,来保证助残志愿服务的深度和可持续性。

(二) 宣传方面存在问题

宣传过程中大力突出学院或者学校对被援助对象做出的事迹,往往以赞扬结尾。但是在一个短期的援助活动中,生理有缺陷的残疾人的生活并不能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有夸大事实的现象存在。其次,大学生到边远地区助残,其影响力并不能吸引当地媒体来一同做宣传,不能够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三) 总体质量依然不够高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内有多个公益社团及组织,除了志愿者社团,还有无声电影制作社——微光青社,全国唯一一个制作无声电影的社团,走进社区、走进盲校、走进南京市图书馆,极大丰富了视障、听障人群的生活。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助残活动的形式过于单一且专业性有所欠缺,为期几天甚至更长的助残活动,除了日常照顾残疾人的生活,表演小节目使他们开心,没有其他更有营养的方式和途径。

(四) 法律保障依然不够完善

助残志愿服务只是在道德层面对残疾人进行人道主义关怀,没有更详细的法律保障大学生援助者和残疾人被援助者双方的利益。大学生志愿者在助残志愿过程中出现矛盾,产生的纠纷很难在法律层面等到解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大学生志愿者助残的积极性,限制了开展助残志愿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三、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路径优化

(一) 转变管理者的思想与认识

大学生参与助残志愿活动,既是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部署和要求,也能使大学生自身价值得到有效体现。高校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的开展是否到位,能否持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思想认识与行动。活动初始阶段的统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服务成果的评级与推广,活动资金的合理利用等,都需要管理者进行统筹规划。只有将以上工作安排到位,才能确保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的可持续性。

(二)创设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专业化的形成,离不开志愿服务品牌的打造。利用直播平台等当下流行的社交媒体对志愿服务的特色项目、先进事迹进行报道传播,不仅利于形成志愿服务团队的内部凝聚力,更有助于扩大大学生助残志愿活动的影响力,获得关注,壮大队伍。利用重大节日来营造助残扶残氛围,如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的“全国助残日”;12月3日的“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2017年6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残疾预防日”的批复》中指出,每年8月25日是全国残疾预防日。旨在促进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三)注重大学生助残活动合作交流平台的建设

高校要主动与特殊学校、康复中心、儿童福利中心、残联机构等结成共建单位,并建立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定期对高校大学生助残志愿者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进一步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中心、儿童福利中心和残联机构在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者培训交流活动的作用,是增强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关键。另外,聘请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中心、儿童福利中心和残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有经验的工作者作为指导教师,定期举办大学生助残志愿培训班,让更多的大学生可以接受助残志愿的专业培训,以促成助残活动的稳定性、专业性。

(四)科学合理运用行政力量支持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

助残志愿是一种社会正能量,是一种自发行为,理应用道德的标尺去衡量。但基于助残志愿活动的特殊性,助残大学生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应对并帮扶不同的残障人群,统筹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在中国目前的助残条件下,政府和高校的推动与支持将有助于大学生助残活动展现生机。2016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指明了我国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方向,为志愿服务健康持续深入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由于助残志愿服务的特殊性,政府须出台政策支持,有法律保障才会使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使更多残疾人实实在在受益。

参考文献:

[1]龙妮娜.广西大学生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现状及问题对策[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3(2):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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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跃进等.助残社会组织工作现状分析与发展思路[J].残疾人研究,2014(4):33-37.

[5]朱颖俐.志愿助残服务激励机制研究[J].残疾人研究,2017(11):55-60.

编辑/岳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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