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型交易、女性高管与企业避税

2018-12-13 09:20:54李远勤副教授
财会月刊 2018年24期
关键词:税率高管交易

周 颖,李远勤(副教授)

一、引言

“关系”具有高效性和互惠互利性,因此被企业广泛地运用于各种商业交易中。对于正处在经济转型中的中国而言,不完善的外部市场导致了高昂的交易成本,这促使企业更加倾向于选择建立在关系基础之上的交易方式,即关系型交易模式。现有研究指出,关系型交易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交易成本[1]、建立关系网络及信任体系[2]、促进财务绩效的提升[3],因此,企业有强烈的动机与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关系型交易的前提是企业有良好的经营前景和稳定的财务状况[1],而避税行为又是企业进行正向盈余管理的重要途径[4]。我国法定所得税税率为25%,但2011~2016年深沪两市上市公司的平均有效税率仅约为16.41%。即便考虑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的企业,上市公司平均有效税率与25%的法定名义税率相差也较大。因此,避税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上市企业中。上述理论分析是否能推导出关系型交易可以诱发企业避税活动的结论,是一个亟待验证的问题。

企业的避税行为还可能受到管理人员的影响。Hambrick、Mason[5]提出的“高层梯队理论”(Upper Echelons Theory)认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行为会受其个人特征的影响。已经有大量研究证实女性高管会对企业风险承担[6]、董事会效率[7]、财务舞弊[8]、股价崩盘风险[9]等造成影响,说明女性高管治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内部治理机制。但是,研究女性高管对关系型交易引发的经济后果影响的文章为数不多。那么,在复杂的经营环境和监管环境下,女性管理者对待避税行为的态度与男性相比是否不同呢?本文遵循“节约交易成本——维持关系型交易——诱发避税活动——女性高管风险感知”这一思路,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关系型交易是否会引发企业的避税活动?女性管理者能不能影响由关系型交易引起的这部分避税行为?不同类型的女性管理者对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行为的态度是否不同?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

降低交易成本、获得关系租金是企业进行关系型交易的主要原因,供应商、客户作为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战略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首先,长期且稳定的关系型交易会为企业节约大量交易成本,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并最终促进财务绩效的提升[3]。为了维持与少数关键供应商、客户的合作关系,双方均会进行特定的关系专用性投资,以便建立信任关系。这种投资具有专一性的特点,一旦停止交易,双方为建立关系而进行的专用性投资将变得十分廉价,重新建立新的关系网络将耗费企业巨大的成本。因此,合作方也会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了消除合作方对企业履约能力的担忧并鼓励交易方加大对关系专用性资产的投资,企业有动机向交易方展现稳健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业绩。盈余管理可以“优化”企业财务业绩,实现供应商、客户对企业经营前景的预期[1]。同时,Wilson[4]发现,企业会凭借隐秘的避税行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

其次,企业面临的风险会随着关系型交易的增多而增大。当存在大客户时,大客户往往会要求更宽松的商业信用和更有利的交易条款,这使得企业现金的周转速度变慢。一旦该客户破产或者发生财务危机,企业就将面临大额款项难以收回的窘境,因此企业必须保留更多的现金以防止资金链断裂。李远勤[10]认为实际税率越低,越能有效帮助企业节约现金流出量,缓解和分担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而避税活动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期末盈余,还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现金流,帮助企业应对流动性风险。

最后,关系型交易会降低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李增泉[11]指出关系型交易的隐蔽性很高,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可能会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主要供应商、客户可以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那么企业主动披露高质量信息的积极性会下降,这就降低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同时,激进的税收规避活动也都较为复杂且不透明,关系型交易的隐蔽性为避税活动提供了“温床”,使得企业的避税行为更难被监管部门察觉。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1:关系型交易程度越高,企业越可能采取激进的税收规避策略。

(二)女性高管的调节效应

女性高管厌恶风险的特点已被大量的研究证实,其中Faccio等[12]研究了女性CEO与企业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认为与男性CEO相比,女性CEO更倾向于规避风险。孙亮、周琳[13]认为女性董事由于事前风险感知能力和谨慎性,能够有效甄别管理层的盲目行为,而且对舞弊可能带来的损失更加厌恶,因此会要求管理层披露更详细的信息以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Levi等[14]检验了女性董事对并购次数与并购溢价的影响,发现女性董事相比男性董事不会过度自信,董事会中每增加一位女性董事,企业实施并购的次数将减少7.6%,支付的并购溢价将减少15.4%。当关系型交易引发更激进的避税行为时,女性管理者将感受到两方面风险:一是监管部门税务稽查造成的名誉损失风险;二是上下游合作伙伴信任危机导致的关系破裂风险。一旦感受到主要供应商、客户带来的压力,企业一般会选择不牺牲会计利润的会税差异避税法进行盈余管理以减少所得税成本[15]。但较高的会税差异又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当企业被监管部门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时,企业的声誉和高管的声誉都将受到影响,激进过度的避税行为往往还会面临法律诉讼和后续监管的风险。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2017年颁布的《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要求:“对涉税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应将第三方涉税信息与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可见,当涉税企业被税务稽查时,主要供应商、客户也面临着被查处的风险。在长期考虑中,主要供应商、客户与企业维持关系的意愿将会下降。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H2:女性高管能够减弱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活动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女性CEO的调节效应

在女性高管内部,不同职位女性高管对避税行为的影响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女性CEO与其他女性高管相比是否能显著减少由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

一方面,卿石松[16]认为职位晋升中存在性别歧视,只有少数能力强的女性才能得到晋升,而且职位层级越高,女性获得晋升的机会越少。CEO是公司管理层中最高的职位,女性管理者获得CEO的职位需要比男性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这一过程中,磨砺了女性更为坚韧刚毅的性格以及更高的风险承担水平[17]。Baldwin等[18]也对职位晋升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做出了解释,认为与男性相比女性更难得到晋升机会。可见,女性成长为CEO的过程中要克服更多的困难,故可能比普通女性高管或者男性高管有更高的风险承担水平。

另一方面,杜兴强等[19]认为,女性高管与企业盈余管理之间呈倒U型关系,原因是当女性高管的比例较小时,往往不具有充分的话语权;当女性高管的比例达到临界值以上时,才能发挥女性高管的治理效应。在实际工作中,CEO主要负责重要日常经营,相比于一般管理人员具有较大的权利。因此拥有较大话语权的女性CEO可能会充分发挥女性厌恶风险的特质,进一步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相似的研究还有李小荣等[9],认为企业“一把手”对经营决策起决定性作用,“一把手”的价值取向更能反映企业的战略和风格。同时,CEO的薪酬多具有激励性特点,受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因此,CEO更加重视企业业绩的提升和持续。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一旦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或者被查处,与关键供应商、客户建立的信任关系可能被破坏,会给企业业绩带来风险,进而影响高管薪酬。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H3a:女性CEO高管可以减弱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活动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H3b:女性CEO高管可以加强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活动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1~2016年所有A股企业为初始样本,并按如下规则剔除样本:剔除ST和PT类公司;剔除金融和公共事业行业;剔除实际所得税税率异常的样本(大于1和小于0),以及所得税费用、税前利润为负的样本;剔除其他财务数据不全的样本,最终得到7523个公司年度观察值。文中构造变量所用到的财务数据取自国泰安数据库,公司名义税率取自万得数据库。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避税程度。现有文献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度量企业的避税程度:一是企业的实际税率及其变体;二是从会税差异角度衡量企业避税程度。实际税率及其变体反映了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率,它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真实避税行为综合影响的产物,不能单独反映企业的真实避税程度。而会税差异又会受到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虽然避税行为是实施盈余管理的途径之一,但不是所有的盈余管理都以避税为目的。为使结论更具稳健性,本文使用以下四种指标共同衡量企业的避税程度。

(1)实际税率(ETR):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差与税前利润的比值。该指标反映了企业实际税负率,该数值越小表明企业的避税程度越高。

(2)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差额(DIFF):企业账面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差额。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避税程度越高。

(3)会计—税收差异(BTD):采用“(税前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期末总资产”来度量。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名义所得税率,该差额越大表明企业的避税程度越高。

(4)扣除应计利润后的会计—税收差异(BTD_res)。考虑到企业的盈余管理(避免报告损失、平滑报告期的收益以达到激励条件等)也会影响企业会税差异,如企业预提的坏账准备虽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也会产生会税差异。因此,借鉴Desai、Dharmapala[20]的研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用剔除权责发生制下的总应计利润(TACC)之后的会税差异(BTD_res)来衡量企业的避税程度。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TACCi,t是公司 i在第 t年扣除企业规模影响后的总应计利润;μi是公司i在样本期的残差平均值;εi,t是公司i在第t年对残差均值的偏离;μi+εi,t用来衡量企业避税程度。

2.解释变量——关系型交易(RBT)。本文认为关系型交易是企业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与关键合作伙伴开展的购销活动,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借鉴方红星等[1]的做法,采用企业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比例和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比例的均值来度量企业的关系型交易程度。即:关系型交易(RBT)=1/2×(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年度采购总额。

3.调节变量——女性高管(female)。本文认为企业中所有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对企业决策都有影响,尤其是关系到企业和自身名誉的重大决定。本文对女性高管的范畴界定使用广义概念,除了管理层,将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也包含在内。因此,将董事长及所有董事、监事、CEO、CFO、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等其他高管人员中女性成员人数占高管总人数的比值作为女性高管的衡量指标。

4.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具体包括: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成长性、固定资产密集度、存货密集度、名义税率。另设置行业及年份虚拟变量,以此控制不同行业和不同年度对避税程度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三)模型设计

1.公司避税程度与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之间的关系。

表1 变量定义

模型(1)中Tax_avoid为企业的避税程度,具体回归时依次将前述四个被解释变量代入。若β1的系数显著为正,则说明关系型交易与避税程度是正相关关系。

2.女性高管对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的影响。

模型(2)中Female×RBT是女性高管与关系型交易的交乘项,若β3的系数显著为负(当Tax_avoid取 BTD、BTD_res、DIFF时),或者显著为正(当Tax_avoid取ETR时),即表明女性高管可以抑制由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

3.女性CEO高管对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的影响。

模型(3)检验了女性CEO高管对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的影响,CEO×RBT是女性CEO高管与关系型交易的交乘项。若该交乘项的系数显著为正(当Tax_avoid取ETR时),说明女性CEO高管将促进关系型交易引发更激进的避税行为;若该交乘项前的系数显著为负(当Tax_avoid取BTD、BTD_res、DIFF时),说明女性CEO高管可以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行为。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平均有效税率为16.41%,远小于公司披露的法定税率25%,由此可以推断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避税行为。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差的平均值为0.0255,说明名义税率高于实际税率。样本公司中会计与税收差异均值为0.03,扣除应计利润后的会税差异平均值为0.0048,说明企业在进行税收规划时会受到盈余管理的影响。关系型交易的平均值为32.12%,说明我国上市企业有平均32.12%的交易依赖主要的供应商、客户。女性高管的平均值为0.1752,最大值为0.6429,说明管理者团队中平均有17.51%的女性成员,最多的有超过一半的女性管理者,进一步证实了女性成员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其他控制变量如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公司规模等在不同公司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

表3结果显示,本文选取的四个避税指标之间相关性很强,会计—税收差异、扣除应计利润后的会计—税收差异以及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差额这三个指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且均与实际税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四个指标反映的侧重点不同,也表明本文选取的这四个指标能全面反映企业的避税情况。关系型交易与会计—税收差异、扣除应计利润后的会计—税收差异以及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差额显著正相关,说明关系型交易可能加大了企业账面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差额。关系型交易与实际税率显著负相关,说明关系型交易可能降低了企业实际税负,初步证明关系型交易可能引发更激进的避税活动。女性管理者与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差额显著负相关,与实际税率显著正相关,说明女性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能缩小企业账面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差额,提高企业的实际税负率。其他控制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说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三)回归分析

表4报告了对模型(1)的回归结果,关系型交易与四类表示避税程度的指标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说明关系型交易越多,企业的账面税负与实际税负的差距越大,越可能利用激进的税收政策降低其实际税负。但考虑到关系专用性投资的专一性特点,关键供应商、客户是否愿意与企业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也会受到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环境的影响。激进的避税行为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一旦被查处,企业将面临严重的处罚。这不但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有影响,还会给关键供应商、客户带来税务稽查风险。因此,关系型交易的多寡也会受到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即模型(1)可能会受到内生性的影响。本文使用关系型交易的行业中位数代替模型(1)中的自变量进行二阶段回归。通常认为,关系型交易程度与企业所处行业有关,也就是说,关系型交易的行业中位数与各企业的关系型交易占比有关,但是企业的避税程度不影响行业的关系型交易情况。因此,将关系型交易行业中位数作为自变量的工具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进一步控制内生性之后,关系型交易还是与避税程度显著正相关。据此,H1得以证实。

表5第2~5列报告了对H2的检验结果,交互项Female×RBT与BTD、ETR、DIFF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相关,与BTD_res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女性高管可以缩小关系型交易引发的账面税负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提高企业实际税负,H2得以证实。在H2的基础上,本文把女性高管替换成女性CEO,并构建交乘项CEO×RBT以检验女性CEO对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行为的影响。表5第6~9列报告了对H3的检验结果,交乘项CEO×RBT与BTD、BTD_res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DIFF在10%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ETR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女性CEO高管非但不能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还显著加强了二者的正相关关系,假设H3b得到验证。对这一现象的解释可能是:CEO的薪酬虽然受企业业绩的影响较大,但是提升业绩的方法除了依赖日常经营,激进的财务政策也能达到提升业绩的效果[8]。国内上市公司CEO的平均任期一般为3.58年[21],且女性CEO的任期短于男性CEO的任期[22]。考虑到关系专用性投资具有相互“套牢”的特点,关键供应商、客户在短期内终止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也会给自身带来巨大损失。因此,部分女性CEO可能会利用关系型交易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作为“挡箭牌”进行更为激进的避税活动,以完成任期内的业绩指标。

表3 变量相关系数

表4 模型(1)的实证回归

(四)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本文结论的稳健性,进行以下稳健性检验:鉴于关系型交易程度受到企业所处行业的影响,本文用制造业样本重复上述检验;剔除某些控制变量,如企业规模、负债率、盈利能力等,与前文回归结果不存在明显差异。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1~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程度的关系,并引入女性管理者这一变量,考察了女性管理者对关系型交易与企业避税程度关系的影响。实证结果如下:

1.关系型交易对企业的避税程度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一方面,由于关系专用性资产具有专一性的特点,关系型交易占比高的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为了达到关键交易伙伴对企业未来履约能力的预期,企业有动机通过激进的避税手段进行向上的盈余调整。另一方面,关系型交易发生在相互信任、熟悉的合作伙伴之间,可以使信息在私下进行交流,这就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性,给企业避税活动提供机会。因此得出结论:关系型交易占比越高,企业的避税程度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2.女性管理者可以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企业避税活动。女性是风险规避者,或者说是风险厌恶者。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两方面的风险:一是被查处后的处罚风险;二是上下游合作伙伴信任危机导致的关系破裂风险。女性管理者在衡量避税带来的收益与风险时,在谨慎性和风险规避特点的作用下,对避税带来的损失表现得更加厌恶。因此,女性管理者的比例越高,越可能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

表5 模型(2)、模型(3)的实证回归

3.女性CEO将会促进关系型交易引发更激进的避税活动。与女性非CEO高管相比,女性CEO的风险承担水平明显提高,对避税活动带来的风险的容忍程度也有所提高。同时,关系型交易占比高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较高,实施激进的避税活动也较难被监管部门察觉。因此,女性CEO能够促进关系型交易引发更激进的避税活动。

(二)政策建议

本文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关系型交易、女性高管与企业避税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关系型交易可能诱发激进的税收规避行为,女性高管可以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说明女性高管可以起到内部治理的作用。但是女性CEO不但不能抑制关系型交易引发的避税活动,还将促进关系型交易诱发更激进的税收规避活动。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税务监管。税务监管部门应当对主要依赖关系型交易的企业重点关注,防止国家的税基遭到侵蚀。对涉税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应将第三方涉税信息与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除了罚款,更应在规定的信息平台上进行披露。

2.高管团队性别异质化。在职位晋升时,要消除性别歧视,给予女性更多的晋升机会,提高女性管理者在管理团队中的占比。女性管理者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应当给予认可,应该让更多的女性参与到公司管理当中。

3.在内部组织权责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女性CEO与女性其他高管对于公司避税行为表现出两种相反作用,在公司职位安排中应当考虑到这一因素。在公司内部组织权责设计中,要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带来的经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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