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日报》11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当天表示,针对已故总统卢武铉之子路建昊起诉弘益大学教授“诋毁卢武铉人格权案”,最高法院做出维持原判决定,勒令被告支付500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63韩元)精神补偿费。
据悉,2015年6月弘益大学教授刘某在给学生出的期末考题中暗讽卢武铉跳崖自杀且“智商仅为69”,引起路建昊的极大愤怒,认为题目内容是对卢武铉极具侮辱的人身攻击,侵犯了其人格权及名誉权,进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韩国最高法院认为,此题诋毁和侵犯卢武铉的名誉和人格权属实,且拿公众人物的自杀事件调侃和讥讽,不属于学术自由范畴。▲
(金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