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三次推进会
2018年2月,云南省澄江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共澄江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从健全机制、创新载体、强化监督入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以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广大城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高度重视,整体统筹推进。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得到云南省、玉溪市重视和支持,相关领导多次到澄江县开展全面督查、调研创建工作,高位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落细落实。中共玉溪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写入市委工作报告。澄江县组建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8个组,制定《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全县98家责任单位。及时召开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协调会、现场督导会和网格联席会,全面统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增强意识,形成社会新风尚。开展文明讲堂、德耀中华·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模范巡讲报告会、主题宣讲、主题朗诵、知识竞赛、全民阅读等活动近400场次。组织全县创文责任单位68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创文知识闭卷考试,检验干部职工文明创建知晓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等主题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发挥全县25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2个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好“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推选产生“澄江好人”“玉溪好人”“澄江新乡贤”“云岭楷模”等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利用宣传栏、大中小型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等为主题的宣传带进居住小区、街头巷尾。在电视、网络上开设“文明城市创建”专栏和“曝光台”,播报创文内容,表扬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
做好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感。将城区及周边村(社区)划分成68个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近90家志愿服务队的千余志愿者每天到各自责任区开展入户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向全县群众发放《市民文明手册》和“创文倡议书”8.5万余份。截至目前,澄江县共注册志愿者服务队158支,注册志愿者1.6万余人,登记项目总数超过800个,“仙湖卫士”志愿服务品牌已成为澄江县志愿者最响亮的称号。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力量整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各社区“为民服务大厅”设置了“民情格子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由社区工作人员给予帮助和解决。在居民小区建设“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在城区公共场所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提升改造翠竹湾市场,改造老旧居民小区。
强化管理,规范街道和市场管理。在街道,推行重点街区“街长制”,由县人民政府领导担任街长,全面负责街区环境及卫生管理,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强化整治。县交通管理单位开展好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整治非法载客行为,改造、新建城市交通技术管控设备,全面启动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费收费工作,开通城区环城公交,方便群众交通出行。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区提质扩容工程的建设进度。将揽秀园和龙溪路建设成“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全县餐饮住宿、药店、中型以上超市和酒店经营户开展创文知识培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规范之中。
“文明创建我带头”千人签名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开展文明交通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