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对策谈

2018-12-11 07:25
政工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法治化官兵法规

苗 鹏

目前,在基层政治工作法治化方面还存在着部分官兵理解上有偏差、一些单位落实上有盲点、个别机关指导上有疏漏等现象和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求突破。

一、在学用结合中强化法治思维

政治工作法治化能否顺利推进,与广大官兵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密切相关。法治思维是推进基层政治工作法治化的基础和保证,需要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中系统培养、不断强化。

一是学习研究提升法治素养。要常态落实条令法规周学、月考、季评制度,将日常必须遵守的、履行职责必备的、拓展思维有用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类集训培训,不断拓展丰富基层官兵的法规知识;每月突出一个主题,采取研讨交流、讲解示范和经验介绍等方式,加深对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运行程序和执行方法的学习理解;结合“五议”会,梳理部队推进政治工作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在群策群力、集智攻关中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教育引导深化思想认识。要抓好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通过系统研读、深入思考、广泛交流,认清法治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由之路;注重培育基层官兵的合法性思维、公正性思维、规则性思维、平等性思维、程序性思维等法治思维,使其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习惯于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解决纠纷;认真组织基层每月法纪道德教育,紧贴基层部队实际加强针对性教育引导,使基层官兵认识到法治是推进部队建设的客观需求和迫切需要。

三是反面警示强化敬畏之心。要注重在开展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教育时大力培养基层官兵的法治信仰,使其对法治始终怀有敬畏之心,让其清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制约,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法律制裁;定期梳理下发典型事故案例汇编,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适时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室、驻地监狱,举办法纪警示图片展,让基层官兵在面对面、实打实教育警示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二、在常抓长建中营造浓厚氛围

政治工作法治化,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治工作,实现军队政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它不仅是政治工作方法手段的深刻变革,更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方面。当前,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层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应注重在常抓长建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网络、板报、灯箱、广播等载体传播政治工作法治化理念,宣传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编印相关“口袋书”、漫画集,为基层订阅有关法治方面的报刊,使官兵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积极打造网络法治平台,依托强军网开设政治工作法治化专题网页,设置在线咨询、政策解读、图解法规等特色栏目。

二是借助各类活动提高认同意识。开展“政治干部讲堂”,围绕学用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政治工作法规制度谈认识、讲体会;深入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活动,建设人人遵章守法、处处依法办事的法治军营;组织官兵收看“今日说法”“普法栏目剧”等法治节目,积极组织发动官兵自编、自创、自演与政治工作法治化相关的文艺节目,使官兵在轻松愉悦中受到法治意识启迪,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意识得到提高。

三是把握基层特点健全规章制度。从“破”入手搞好整治,对一些单位官兵请假审批权限上收、考核不过关不能请假外出、随意占用休息时间等“土政策”“土规定”进行集中清理,废除陈旧做法、不良规则,保证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和公信度;从“立”出发搞好固化,把上级没有明确、工作又很需要、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办法措施,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成为抓落实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从“改”着眼搞好完善,针对基层政治工作现有规章制度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健全细化,确保其务实、管用。

三、在依法办事中提高工作效率

依法办事是对政治工作实践活动的法治要求,是政治工作法治化的核心内容。推进基层政治工作依法高效开展,各级必须拿出严格措施,定出硬性指标,保证依法筹划工作、部署任务、实施指导,下大力帮助基层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开展各项政治工作的能力素质,确保基层各项工作循于法、秩序统于法、忙乱止于法。

一是权力依法行使。依法办事要求基层党委依法决策、政治机关依法运行、领导行为依法规范、官兵权益依法维护,在政治工作实践运行层面推动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党委、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要切实摆正“法”与“权”的关系,自觉把权力关进法规制度这个“笼子”,拉出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边界,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自律意识,严格按照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行使职权,防止和克服职责不清、侵权越位、包办代替。依法规范各种通知、文电、会议、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不搞层层加码,不搞“土政策”“土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抓好基层政治工作落实,避免搞突击式、运动式、应景式抓建。

二是职责依法履行。法规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不仅仅是管住权力,还必须履行好各项职责。“为官不为”同样是违法。基层政治干部应注重加强自身在法规制度指导下开展工作的能力,依法组织开展工作。要健全基层政治工作的执法机制,明确职权和责任;开展基层政治工作与法规制度对表,务求基层政治工作开展于法有据、程序推进合乎规范、变通忙乱依法制止;加强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标准、方法、步骤,及时纠正选择性执法、变通性执法、粗放式执法,不断提高基层政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程序依法规范。依法规范政治工作程序是政治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法规明确的工作程序人人都要严格遵守,特别是对于重要决策和重大问题,要坚决按法定程序办事,绝不能投机取巧、任意取舍。推进基层部队政治工作法治化,必须强化程序法治理念,从认识上确立政治工作就是一项具体的法治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政治工作的意识,将政治工作的法规制度贯彻于各项程序要素之中,通过程序法治促进基层各项政治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纠正工作中的随意和失范现象。

四、在法治监督中确保落地见效

提升基层政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监督机制,通过采取不同的监督形式、完善监督评价指标、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在基层落地见效。

一是监督形式多样化。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发挥党组织的执纪执法功能,监督纠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行为。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监督机制,上级首长机关定期对下级机关和部属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官兵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受理对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使各级执行政策法规情况处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是评价指标精准化。制定评价指标是为了更好地监督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的执行,因此评价指标是在法规制度的框架内对落实情况进行精确衡量的依据,而绝不是“法外之法”。构建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应明确原则、目标、任务、要求,搞清抓什么、怎么抓,谁来评、怎么评等,变“软指标”为“硬杠杠”,为有效监督提供依据和抓手,为政治工作法治化提供科学的衡量标准。

三是责任追究严格化。坚持政治工作各项法规制度的刚性落实,建立完善问题通报机制纠治基层“微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违反条令条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不搞亲疏远近、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法不责众。在常态监督、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决策失误或工作程序违反法规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法纪约束,视情节轻重和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甚至法律制裁,切实形成依法开展工作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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