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害”的制图分析

2018-12-10 11:24袁浩凤
现代语文 2018年8期
关键词:李四句法制图

袁浩凤

摘 要:本文以生成语法框架下的句法制图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分裂的轻动词圈的研究方法,分析汉语中轻动词“害”的层级制图。汉语中的“害”除了本义为“伤害、损害”的用法外,还发展出了后接非受事名词、动词及形容词的用法。本文结合汉语普通话及汉语方言,为“害”的各种用法绘制了较为详细的句法图,以便更好地描写及解释“害”的不同句法分布。

关键词:“害” 轻动词 句法制图

一、引言

句法制图是生成语法框架下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句法制图理论研究者尝试“为句法构造描绘尽可能简明和详尽的地图(to draw maps as precise and detailed as possible of syntactic configurations)”[1]。生成语法框架下的“轻动词”理论也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轻动词”这一术语首先是由Jesperson (1949)[2]提出,之后由于Larson[3]对语壳结构(shell structure)的研究及Hale & Keyser[4]、Chomsky[5]和黄正德[6]等的研究得到扩展运用。司富珍(2018)尝试在句法制图理论的框架下对轻动词层进行分解,并提出“轻动词分裂假设”。本文将在制图理论的框架下,结合“轻动词分裂假设”绘制汉语中“害”的句法图,以期对 “害”有比较详细的描写,并对其句法分布进行解释。

黄正德(2015)[6]提出汉语中“打鱼”的“打”是汉语中典型的轻动词,并为大家所广泛认可,但是由于多数人对轻动词的定义及句法分布存在困惑,忽略了对其研究的意义,所以汉语的研究者对汉语中轻动词的关注比较少。事实上,汉语有长达几千年的历史,汉语中字词的使用会有很大的变化,有许多词会发生语法化,尤其是动词,其语义会有虚化,但是其语法地位很重要。有些动词甚至同时存在实意动词及语法化后的动词两种用法。本文所要讨论的“害”便是这样的情况。

“害”的本义是“伤害”,是一个二元谓词,补语是“害”的受事。但是在现代汉语普通话及某些北方方言如山东青岛方言中,“害”也可以接非受事名词、形容词、动词等。这种现象在普通话中不多,主要有“害病”“害羞”“害臊”等,但是在方言里这种结构比较能产。比如在青岛方言中存在大量的“害+A/V”结构。所以“害”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语法化阶段,在“害+非受事名词/A/V”的结构中,“害”的语义和句法都已经出现虚化。

本文试图从词源及句法分布方面论证“害+非受事名词/A/V”结构中的“害”的动词词义虚化。并且在制图理论的框架下借助“轻动词分裂假设”为“害”的各种用法绘制句法图。文章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第二部分是对前人对轻动词研究的回顾;第三部分是本文主要的理论框架,包括制图理论及“轻动词分裂假设”;第四部分是对“害”的具体分析,包括“害”的词源及其发展;第五部分是对汉语中动词“害”的句法制图分析;最后一部分是总结。

二、轻动词

对轻动词的研究最早起源于丹麦语言学家Jesperson(1949)[2],他提出,在一些英语的短语中,动词的意义会虚化,语义重心会移动到后面的名词上,例如:have a rest,take a walk。这里,动词have、take保留了少许语义,但主要的意义是凸显后面的动词转变过来的名词,而且后面的名词大多表示动作和活动。对轻动词的这种看法主要是基于语义的考虑,对结构的思考比较少。

后来,Richard Larson[3]将轻动词理论应用到双宾结构的分析中,例如:John sent a letter to Mary。并将双宾动词构成的结构称为“VP shell”。在这样的双宾结构中,整个动词短语分成两层:下面一层的VP,即:a letter send to Mary,这是一个里层的小句;上一层的VP,即send移动到上面中心词的位置形成的另一层VP:

通过“VP shell”,Larson很好地处理了与格结构的深层语义与表层表达式之间的关系,同时又保持了树形图两分的结构。[3]

Hale&Keyser;(1993)[4]在论证“词汇关系结构为句法结构”时,使用了“Lexical Relational Structure”這一名称来指代一个动词和诸论元之间的关系。分析了非作格动词由名词推导到动词的过程,如give a laugh-laugh(vi):

他们还分析了表示“置于……位置”的动词的推导过程,如shelve(the books),box (the apples)。Shelve 先和空介词(表处所)合并,再和空动词合并(表放置),最后和轻动词合并,最终成为一个复合动词,在语义上包含了处所、置于、致使的意义。

“轻动词用‘v表示”这一习惯始于Chomsky,并且Chomsky对轻动词的研究让轻动词理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乔姆斯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轻动词的概念引入最简方案。他主要借鉴吸收了Larson关于语壳结构的有关思想,将及物结构描画为一个包含了没有语音形式的轻动词结构:

乔姆斯基对轻动词的分析意味着在最简单的及物结构中也存在轻动词结构,也就是说,轻动词结构适用于几乎所有句子的结构分析,并引发学界对各种可能的轻动词结构了分析。[7]

在生成语义学、事件语义学、词汇分解等理论的背景下,黄正德(1997)[8]提出轻动词实际上是一种事件谓词,也就是说,每个动词都有一个事件结构,镶嵌在事件谓词中,作为轻动词的补语。比如,动词“哭”被嵌入在do的补语位置,“胖”被嵌入在OCCUR的补语位置。黄正德提出的轻动词在司富珍(2018)[1]的研究中被称为“黄式轻动词”,它是以纯粹的名词性成分作为其补足语,如“打电话”中的“打”,因此“黄式轻动词”中轻动词意义出现虚化,但是句法功能与一般助动词没有太大区别。如图:

黄正德关于汉语轻动词的探讨为汉语中轻动词的研究开辟了新的视角,吸引了一大批汉语语法研究者对汉语中轻动词现象的关注,并且引起了对语言综合性及分析性参数的热烈讨论。

三、句法制图理论和“轻动词分裂假设”

本文主要的理论框架是句法制图理论,句法制图是句法学在生成语法框架下的一个新的分支理论。句法制图研究者认为句法成分在句法树上的分布是有严整的规律可寻的,所以他们的共同志向就是深入研究讨论这些规律和特点,尽可能清楚地描绘不同结构成分在树形图上的分布情况(to draw maps of syntactic copnfigurations “as precise and detailed as possible”)[1]。但是在描绘一些结构的句法图的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局部简约性”原则:

局部简约性原则(local simplicity)包括两个方面:

a.简单的短语(simple phrase): 二分结构(binary branching),没有附加语(no adjunction),单一补语(single complement),单一指示语(single specifier)。

b.简单的中心词(simple heads):一个中心词的每一个形式特征都有单一的描述。(a head has single specification for each formal feature type)[9]

要遵循“局部简约性”原则就需要分裂出更多的功能中心词以满足“一个中心词,一个特征类型”的原则(one head,one feature type)。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之下,越来越多的人将注意力集中于更为微观的层面,例如,CP层和TP层之前是单一投射的结构,现在则被分解成了具有更为丰富的内部结构的结构圈,CP层分裂为Topic和Focus两层,这两层还可以进一步再分裂。

在这样的背景下,司富珍(2018)[1]提出,轻动词也可以分裂为“轻动词场”,一个轻动词场内部有承载句法语义信息的多个不同的轻动词。在关于轻动词分裂的这篇文章中,司富珍提出了三个相关的假设:轻动词分裂假设、论元结构链假设和事件碎片链条假设。轻动词分裂假设认为“轻动词”不是单一的投射,而是多个投射形成的轻动词圈。论元结构假设认为一个句子中的每个谓词性成分都有自己的论元结构,包括基础成分具有谓词性的体词。例如:I thumbed my nose.其轻动词结构如下:

司富珍(2018)[1]在具体分析“He will have the eye specialist examine the patient”里面的轻动词结构的时候提出每个动词都会形成一个语壳结构,在每个语壳结构里都有自己的轻动词,包含内部轻动词和外部轻动词,从而从语义上将两个语壳结构串联起来。并且两个语壳结构对应于两个不同的事件碎片,两个事件碎片共同表达一个完整的事件或命题。这样的轻动词场模型大致为[…[vPEx CAUSE [vPInt DO [VP/ AP [vPEx BECOME [vPInt DO/ HAVE/ BE [VP/ AP]]]]]]]。对轻动词的这种分析方法看似复杂,实际上非常符合局部简约性的要求,并且相对于只有一层的轻动词层来说,这样的轻动词圈更加接近于解释充分性。因此本文采纳制图理论的理论框架以及司富珍(2018)研究中的“轻动词分裂假设”,更加深入地探讨“害”的层级制图问题。

四、“害”的词源及句法分布

(一)“害”的特征

通常情况下,“害”既可以作动词又可以作名词。作动词时,“害”后面接的是名词,表示对某事或某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相当于英语里面的injure或destroy。“害”本身是一个二元谓词,有自己的论元结构,即有一个指示语(specifier),一个补语(complement),可以用“谁/什么害了谁/什么”提问。

(二)“害”的词源及发展

从“害”的词源来看,“害”最早是出现在西周金文中,是“割”的本字,本义是为了灭口供或证詞而割去当事人的舌头。但是篆文误将金文“害”上部的舌形分解成宝盖头和纵横切割的形状“丰”,导致本义线索消失,扩大引申为“杀害,妨害”义。所以现在我们见到的“害”字的本义是“伤害、损害”。《说文解字》:“害,‘伤也”,即“害,‘使人受伤”义。

之后,“害”的词性引申,产生了名词。如:

(1)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中》(吕叔湘等 《现代汉语八百词》)①

(2)临县发生了虫害。(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后来到了五代时期,甚至是元明清时期,“害”后接非受事名词、动词和形容词的用法才开始出现并得到广泛使用,并且动词“害”做“伤害、损害”义依然保留。

(三)“害”的句法地位

上文提及“害”的词性,在这一小节里,我们具体来看“害”的句法地位。

首先,“害”可以作名词。作名词的“害”有两种用法。①表示“祸害、灾害”,多用于构词。例如:

(3)近期要防止风害。(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4)我们一定要为民除害。(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②名词“害”可以表示“有坏处的”。例如:

(5)这些农药对有些害虫无效。(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6)你能分出哪些是益鸟?哪些是害鸟吗?(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其次,“害”还可以用作动词,作动词的“害”有三种用法。①表示“使受损害”。例如:

(7)张三害了李四。

可以用在“害+得+小句”的结构中,例如:

(8)张三害得李四不得安宁。

②可以表示发生疾病,后面必须有名词宾语。例如:

(9)害了一场大病。(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10)他正害着病呢。(吕叔湘等《现代汉语八百词》)

③“害”还可以表示“产生不安的情绪”。例如:

(11)害怕

(12)害羞

(13)害臊

綜上所述,“害”主要是用作名词和动词,“害”的名词用法是从动词用法引申而来。“害”的本义是“伤害、损害”,后面接名词,即传统意义上的受事。在此之后又发展出接非受事名词(如害病、害眼等)及形容词、动词的用法。因此本文想运用生成语法框架下的制图理论的方法讨论一下作动词的“害”在句法树上的位置。本文按照上面所述的“害”作动词时的三类用法,将“害”分为害1、害2、害3。

下文将分别讨论这三个“害”的轻动词层级制图。

五、“害”的制图分析

司富珍(2018)将“拉尔森式”轻动词称作“轻式轻动词”,将“叶斯伯森式”轻动词称作“重式轻动词”。并且将前者称为“狭义轻动词”,将其他轻动词称作“广义轻动词”。另外将黄正德分析的现代汉语中的“轻动词”结构称为“黄氏轻动词”。本文中的“害”属于“广义轻动词”,下面将做具体阐述。

(一)“害1”“害2”“害3”

“害1”是传统意义上的二元动词,选择施事和受事做自己的论元。“张三害了李四”中,“张三”是施事,“李四”是受事。“害2”也选择两个论元,但是其选择的论元已经不是逻辑上的施事和受事的关系。“李四害了一场病”中“李四”并没有对“一场病”施加影响。因此“害2”的语义已经虚化(semantically empty),但是其句法地位还是比较稳固(syntactically real),因为去掉“害2”后,句子“李四了一场病”不可接受:

(14)张三害了一场病。

(15)*张三了一场病。/*张三一场病。

“害3”不仅语义虚化(semantically empty),其句法地位也比较薄弱(syntactically empty)。将“李四害怕闪电”中的“害”去掉之后,“李四怕闪电”依然合法并且和原句的语义基本一致:

(16)李四害怕闪电。

(17)李四怕闪电。

宋国明(1997)[10]对中动结构的分析可以为汉语中的“害2”和“害3”的分析提供一些思路。例(18)是英语中典型的中动结构:

(18)This car drives fast.

宋国明(1997)认为英语中动句中有一个隐性的成分“φ”。这个隐性成分充当句子中隐含的“施事”的题元角色。所以,例(18)中的深层结构为例(19):

(19)[IPe[I–es [VPφ-drive this car fast]]]

例(19)中的“this car”移位到句子主语的位置,从而产生句子的表面结构例(18)。“害2”和“害3”可能也经过这一过程。

(20)张三害怕闪电。

(21)[IPe[I[VPφ-害张三怕闪电]]]

例(21)中的“φ”是隐形的“施事”,句子中的“张三”移到主语的位置,从而形成表面结构例(20)。但是“害2”“害3”和中动结构中动词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动结构中的动词句法地位很稳定,但是“害3”的句法地位比较薄弱。所以“害2”“害3”用法的形成是否能借用分析中动结构的方法分析还需进一步探索。本文首先尝试为“害”做出较为详细的句法制图。

(二)“害1”的句法制图分析

“害”后面接受事名词时,本文称之为“害1”,“害1”是一个二元动词,按照Chomsky的分析,最简单的及物结构中也存在轻动词,因此二元及物动词之上实际上存在一个黄正德提出的轻动词do。例如:

(7)张三害了李四

例(7)中“害1”轻动词层级制图如下:

按照司富珍(2018)的论元结构链假设,一个句子中存在多个谓语性成分,那么每个谓语性成分都有自己独立的论元结构。因此,在图6中,“害1”有自己的论元结构,选择“张三”和“李四”作为自己的论元。“do”也有自己的独立论元结构,一个是施事“张三”,一个是事件结构“张三害李四”。其表达的意义结构大致为“张三”“do”了“害李四”这件事。

熊仲儒(2013)[11]认为“把”是表致使范畴的轻动词CAUSE的语音实现形式。例(7)可以表述为:

(7a)张三把李四害了。

并且还可以加上被害的结果:

(7b)张三把李四害死了。

由此可以看出,在“do”之上还有一层轻动词CAUSE。“死”是由轻动词BECOME选择的结果。除了上述用法,“害1”还可以用在“害+得+小句”的结构中。如:

(22)张三害得李四不得安宁。

熊仲儒(2013)认为“V-得”结构中的“得”是轻动词BECOME的语音实现形式。司富珍(2018)认为这种由轻动词CAUSE和BECOME引导的事件中,CAUSE和BECOME属于外部轻动词。因此BECOME选择的补语是例(7b)中的“李四死了”和例(22)中内嵌的小句“李四不得安宁”,两者表达的是一种状态,与存现轻动词BE有关。例(7b)的内嵌事件的层级图如下:

例(22)中的内嵌小句层级制图如下:

“do”和“be”都属于每个事件结构各自的内部轻动词,其代表的事件碎片分别为:“张三”“do”了“害李四”这件事和“李四”“be”“不得安宁”这件事。除此之外,例(22)中有两个外部轻动词,即“cause”和“become”,这两个轻动词对应不同的事件结构,并且轻动词的语义关系“原因-结果”将两个事件结构串联起来。两个轻动词有一个共享论元,就是“李四”。其结构图如下:

(三)“害2”的句法制图分析

“害2”后面接的是非受事名词,不是由“害”的本义所要求的受事名词,即[+有生命的]。在汉语中,一个典型的轻动词是“打”,“打”的表层意思类似于英文中的“beat”,但是在“打鱼”和“打电话”这些词里面,它已经脱离了本意,而接近于英语中的“make”或“do”。“害2”类似“打电话”及“打鱼”中的“打”,它已經脱离了“害”字的本义。另外除去意义不明确外,句法功能和主动词无太大区别:

由“害”的本义引申出来的“害2”与“患”同源,如同源词典中所注:“时多疾病毒伤之害”,注解是“害,患也”。所以“害2”可以描写为experience。按照司富珍(2018)里面的事件碎片分析法,“害2”表示的事件是“某人experience某事”。加入“乔氏轻动词”后,“害2”表示的事件是“某人do了experience某事”。所以“张三害了一场病”的轻动词层级如图:

(四)“害3”的句法制图分析

“害”后面接形容词及动词时,本文称之为“害3”。这在付新军(2017)研究[12]中有过详细的探讨,“害+A/V”构式的词在普通话中只有“害怕”“害臊”和“害羞”三个,而在青岛方言中该构式比较普遍,例如:害冷、害饿、害热、害想、害气等。付新军(2017)认为“害3”后面的形容词和动词都是表示感觉,或是身体上的感觉,或是心理上的感觉,比如:“害冷”就是“经历冷的感觉”,“害热”就是“经历热的感觉”,“害想”就是“经历想念的感觉”。就此,本文认为汉语中的“害+V/N”和英语中的“have a bad lie”相似,“害”后面的动词和形容词已经转类成名词,如图:

上文提到过,“害3”后面的形容词和动词都表示感觉,或是身体上的感觉,或是心理上的感觉,因此“害3”首先可以分解为“experience某种感觉”,然后加入“乔氏轻动词”将事件加以细化之后,“害3”所构成的结构表达的意义结构大致为“某人do了experience某种感觉这样的一件事。”句法树图如图:

六、结语

本文以生成语法框架下的句法制图理论为理论框架,运用“分裂轻动词假设”的研究方法,分析汉语中轻动词“害”的层级制图。汉语中的“害”除了本义为“伤害、损害”的用法外,还发展出了后接非受事名词、动词及形容词的用法。本文将动词的“害”分成三类:“害1”“害2”和“害3”,结合汉语普通话及汉语方言,为“害”的各种用法绘制了较为详细的句法图,以便更好地描写及解释“害”的不同句法分布。本文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有待探讨,比如动词“害”语法化的动机等。

注释:

①本文一部分语料来自吕叔湘等(1980)的《现代汉语八百词》,其余未标注的句子都是作者自己造的句子。

参考文献:

[1]司富珍.轻动词结构的层级制图[J].语文研究,2018,(1).

[2]Jesperson.A 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VI,Morphology[M].London:George Allen and Urvin Ltd,1949.

[3]Larson,K.Richard. On the Double Object Construction[J].Linguistic Inquiry,1988(21).

[4]Hale,K.& Keyser,S.J.On Argument Structure and the Lexical Expression of Syntactic Relations[A].In Kenneth Hale & Samuel Jay Keyser(eds.)The View from Building 20:Essays in Linguistics in Honor of Sylvain Bromberger[C].Cambridge:MIT Press,1993.

[5]Chomsky,Noam.The Minimalist Program[M].Cambridge:The MIT Press,1995.

[6]Huang,C.-T.James.On Syntactic Analyticity and Parametric Theory[C]//Li,Andrey,Andrew Simpson & Wei-Tien Dylan Tsai,eds.Chinese Syntax in a Cross-Linguistic Perspective.Oxford:Oxford University,2015.

[7]张文程.轻动词理论的起源[J].大学英语,2012,(9).

[8]Huang,C.-T.James.On Lexical Structure and Syntactic Projecion[J].Journal of Chinese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1997,(3).

[9]Rizzi,Luigi.Locality and Left Periphery [C].//A.Belleti,ed.Structures and Beyond.The Cartography of Syntactic Structures.Volume 3.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

[10]宋国明.句法理论概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11]熊仲儒.当代语法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12]付新军.山东青岛方言“害+A/V”构式探析[J].方言,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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