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红
父亲开电动三轮车载客与他人争抢乘客,儿子到场后不由分说殴打他人获刑。近日,经河北省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今年2月,在磁县中盛广场门口,葛某父亲开着电动三轮车,与樊某的出租车在争抢乘客时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后葛某父亲给葛某打电话说自己在中盛商场门口被打,嘴唇被打流血。葛某听到后,拿着一根橡胶棒来到现场,不问青红皂白,用橡胶棒朝樊某头部、肩部连续击打十几下。经鉴定,樊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后葛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案發后,被告人葛某与樊某达成民事调解,取得樊某谅解,且有自首情节,磁县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