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打破军工和民口界限,不分所有制性质,制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方案,对全社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形成小核心、大协作、专业化、开放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将军工集团公司军品外部配套率、民口配套率纳入国防科技工业统计。
修订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分类指导目录,科学划分军工企业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控制类别,除战略武器等特殊领域外,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要求的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准入退出制度建设。
适应竞争性装备采购要求,推动系统集成商、专业承包商、市场供应商体系建设,推进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明确细化总体单位开展分系统和配套产品采购的规则要求。
面向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两个需求,进一步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优化布局与建设,并分类推进开放共享。
编制发布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共享目录,推动具备条件的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向民口开放,建立常态化开放共享和技术服务机制。对新建重大试验设施,加强军工内部、军工与民口统筹。
建立军工和民口科技规划、计划、项目安排、政策等会商机制。
建立完善军民标准化协调机制,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
鼓励支持军工单位采取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将民口产能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在搞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做好军事训练器材研制开发,鼓励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积极参与边海防装备建设,大力发展反恐维稳、安保警戒、应急救援、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产品和产业。
依托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收集本地区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集中向军工单位公开发布;按行业收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求,经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发展规划,利用全社会优势教育资源,围绕武器装备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依托高等学校设立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开展探索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高等学校与军工单位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和人才培养。
统筹建设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定期发布《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突出高技术方向,着力发展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的高端产业。
在军工科研项目立项评估和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中,加大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权重。
面向军民需求,加快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加快论证实施重型运载火箭、空间核动力装置、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等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以遥感卫星为突破口,制定国家卫星遥感数据政策,促进军民卫星资源和卫星数据共享。探索研究开放共享的航天发射场和航天测控系统建设。
促进通信卫星等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安全、电磁频谱资源管理等技术、产品和装备。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实施。优化军工电子信息类试验场布局和建设,在服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试验需求和试验设施统筹,加快深远海试验场建设。大力发展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等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能力。推动深海空间站、核动力海上浮动平台和深海大洋监测装备建设,积极研发高等级专业破冰船、极地自破冰科学考察船、极地救助船、极地半潜运输船、极地资源勘探船及极地专用核心配套设备、材料等,支撑海洋领域重大工程。
公 示
根据《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7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7]82号)要求,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本单位认真核验,贠敏1名新闻采编人员符合相关要求,具备领取2017年度核验标签的资格。现自2018年1月25日-2月2日在《卫星应用》上公示,欢迎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10-8313895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加强现有投资渠道统筹,优化投资方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反应堆和先进核电技术,加快实施先进核能示范工程,提升核燃料循环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推进核技术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促进应用服务创新和规模化应用。加强民用飞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产业化进程。调整优化民用船舶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发展军民两用的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产业。
充分发挥军工单位在人才、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优势,支持军工高技术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动态保军能力。
加强政策统筹,做好与相关科技计划的衔接,制定并组织实施军工高端制造装备创新工程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国内优势单位开展专项攻关,提高军工能力建设所需的高端加工制造设备、测试仪器、科研生产软件等国产化率和自主可控水平。在军工生产能力建设中,进一步扩大支持采购国产首台(套)装备政策适用范围。
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布局以及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鼓励军工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加强战略合作和规划政策对接,在军工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参与所在地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实施等方面,创新合作方式,落实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发挥军工辐射带动作用。
在确保国防安全和装备技术安全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军贸产品结构,提升高新技术装备出口比例,推进军贸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推动核电站和核技术装备、宇航装备、航空装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其他高技术成套装备出口,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和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合作,鼓励参与海外石油矿产资源开发和国际工程承包。充分发挥国家原子能机构和国家航天局的对外合作平台作用,深化核和航天领域国际合作。
充分利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和资源,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维修保障和服务,推进完善军民一体化维修保障体系。
按照国家核应急体系建设整体布局,加强国家核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法规建设,加快推动原子能法出台,积极推进航天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军民融合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引导、规范、保障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修订《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减少和下放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社会投资的审核,除战略能力外,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对承担军品重点任务、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民营企业,在企业自愿和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采取投资入股、补助、贷款贴息、租赁、借用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