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行业的零整比为何居高不下?

2018-12-06 07:14张志勇中国汽车品牌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品牌 2018年12期
关键词:暴利跨国公司整车

文_张志勇 | 中国汽车品牌研究中心副主任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最新汽车零整比数据,披露了2018年下半年以来100款车型汽车零整比系数等数据。数据显示,奔驰等豪车仍然是零整比高居不下的品牌。

零整比数据是2014年首次发布,当时的结果显示,在18个车型零整比系数中,最高的为1273%。一般来说,国外市场整车配件零整比一般在300%左右。

然而时间已经过了4年,中国的零整比水平仍然是居高不下,特别是豪车品牌的车型更是如此。

经销商的弱势地位仍在

从2018年此次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汽车零整比系数最高的五款车型分别是北京奔驰GLC、华晨宝马X1、沃尔沃S60L、英菲尼迪Q50L以及雷克萨斯ES。奔驰GLC零整比高达系数653.39%,也就是说奔驰GLC所有装车配件价格加起来能顶得上6.5辆整车的价格。

尽管新的销售办法已经实施了有很长时间,但是市场中存在的垄断行为仍然存在。而且与之前相比,出现垄断与暴利现象的仍然更多在于外资品牌车型。

显然的是,目前的外资汽车企业在中国汽车市场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并没有带给整个消费者更多的好处,消费者反而成为跨国公司利益的单向输送机,消费者也被跨国公司当成了利益的提款机。

中国汽车市场这种现象的存在并不是什么秘密,但是为什么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存在这么长的时间没有解决,则是一个问题。而如何来消除这种不正常的市场暴利,则是各个方面需要更加关注的层面。

整车生产企业对于经销商的强势是暴利存在的基础。尽管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于生产企业对经销商的限制政策进行了诸多规定,但是,经销商在实际业务中仍然受制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同时,经销商本身也有逐利的冲动。

这是因为,经销商销售汽车产品的业务必须获得整车生产企业的支持才行。虽然授权形式已经没有作为严格的规定,但授权或者供应权益仍然掌握在整车生产企业中,这种规定使得汽车经销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被管控在整车生产企业手中。

逐利的冲动

在过去的时期内,垄断与逐利是由于中国汽车市场供不应求,市场形势的火爆给整车生产企业攫取暴利提供了很好的市场基础。而且,中国汽车市场消费者消费理念的不成熟,以及消费者对于汽车产品本身的了解程度不够,让生产企业更容易从消费者身上获得暴利。比如,许多跨国公司一直宣称价格高才能保证产品品牌与品质的论断,完全就是一个谎言。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是否就可以说比中国汽车市场在价格上低很多的发达市场中的那些跨国公司生产的产品不靠谱呢?

另外,跨国公司维持暴利的原因还在于中国中外合资公司的大量存在。由于中国汽车企业依靠合资公司获得了一半以上的公司红利,因此,跨国公司就千方百计通过零配件环节上以高价提前转移更多的利润到跨国公司自己控制的零配件公司中。这种利润的转移,一方面是通过让合资公司高价采购跨国公司独资生产的零配件产品,另外一方面就是让经销商高价采购再高价销售跨国公司独资生产的零部件产品。

新时期的转型因素

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了全新的发展趋势,中国汽车市场增长速度已经连续多月出现下滑,中国汽车市场增长速度在2018年将很可能出现负增长。

那么这种市场形势带来的是一直经销商的经营困难日趋严重,经销商希望通过非新车销售业务来获得更多的收入弥补新车销售的困难。

而且市场的形势转变带来的利益链条的变化,利润增长正在从新车销售转向售后环节,经销商也因此在售后环节可能加大利润空间。

从中国汽车社会保有量来看,日趋增大的汽车保有量带来的是售后需求旺盛,售后服务收入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这些因素都给零整比指数高居不下带来了很大的推力。

汽车市场中的暴力行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一直被看做是正常现象,其实,中国的许多法律中都对于垄断行为或者暴力行为有着具体的规定。

比如,《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反垄断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要想打破这种不正常的违反法律的市场行为,并不是一件难度很高的事情。只需要依法办事、依法查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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