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春
(河南工业大学,郑州 450001)
2017年底,城乡差距水平为2.71,为近年来最低,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近十年来首次低于3.0,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正在缩小。我们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都正在较快提高,但是城乡差距总体是有扩大趋势的。根据城乡差距指标,我们把改革开放以来的城乡收入差距分为三个阶段。1987—1984年城乡收入差距由2.57下降到了1.76,达到迄今为止的历史最低点,这与这一时期的特定的历史背景有关,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广大农村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逐步确立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使得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1985—2009年城乡收入比值渐渐扩大,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 174.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 153.2元,城乡收入差距达到峰值3.3。这一时期由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释放了城市经济增长的潜力,国家把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了城市,使得城镇与乡村之间差距渐渐增大。2009年至今,虽然城乡收入差距有降低的趋势,但是不太明显,近几年的数据是下降的,并且近两年的城乡收入差距指标都低于了3.0。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国家的一些惠农政策提高了农村居民收入,政府城乡一体化政策目标,采取的相关措施初见成效。但是,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缩小城乡差距仍然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任务。
1.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第一,农村现行的金融制度不能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其存在着不合理的方面,金融风险方面的缺陷加剧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也不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这使得金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在加快制度改革的同时,还要加强监管工作,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为农民的财产安全提供保障。第二,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积极性不高,不能真正发挥农村金融应有的作用,所以应该大力支持这些机构进行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支持的创新,同时引进更多的人才,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第三,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工作人员缺乏上进心,安于现状,无前瞻性,这不利于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使得农村金融不能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应建立适当的激励制度和考核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这一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金融制度的改革,所以只有加快制度的改革,才能使农村金融服务日渐成熟,才能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做出贡献。
2.加大支农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首先,政府应遵循“增量调整”的原则,加大农村的财政投入,国家应该将财政收入的支出向支农倾斜。其次,应合理地将支农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应将资金的使用重点放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以及相关的基础建设上,使得农民的收入增加。具体包括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六小工程”建设、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等。最后,要加大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将各部门的职责明细化,避免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使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和纪检部门形成合力,加强配合,完善资金的监管和整个监管体系。将监管的重点放在资金的去向上,具体包括支农建设项目中的立项、招投标、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工作。
3.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分配差距。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是制约农村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分配差距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增加农村教育资金的投入,提高其在农村建设总支出中的占比,这就需要政府为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解决农村教育硬件设施不足的问题。其次,应当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在教育资源分配中,适当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民子弟的受教育机会,以利于农村教育发展水平的快速发展。最后,要提高农村的教育回报率,一方面,需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支教,并发布一系列政策激励教师向农村地区转移,提高农村地区的教学质量,优化教育资源在城市和农村的配置;另一方面,需要改革现行的制度,减少对农村劳动力的歧视,增加农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待遇水平,以保证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进而为其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
4.健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障待遇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这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健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极其迫切。首先,需要为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其次,建立起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和社会保险体系等。最后,要不断优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向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过渡,并最终形成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待遇上的差距消失。此外,在健全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个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以保证各项资金和政策落到实处,避免资源的无效配置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