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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优质高职院校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办学规模和所涉领域逐年扩大,教育模式由外延式扩展向内涵质量提升进行转变,内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和隐患积重难返。内部审计作为内部管理中“免疫系统”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的内部审计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内审工作的认识和改革还远远不够。下面通过一个小小的案例,从财务管理方面入手,来说明内审工作对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加强各方向各层面对内部审计的重视,促进内审工作提质增效,消除高职院校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改善高职院校的内部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我国高职教育创新发展。
S高职学院是经C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商务局和教育局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2017年9月,该学院接到 C市审计局的审计通知书。根据审计要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该学院教育管理暨2016年度预算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组进场审计的过程中,发现2014-2015年的部分基建支出未纳入决算报表中,存在账表不符的情况。带着问题审计组会同学院审计处和财务处分析账簿及决算会计报表,以数据分析为突破口,经过层层深入,终于找出了原由所在,解决了账表不符的问题。
市审计组召开进点会后,S高职学院审计处负责人告知审计组该学院是由C市财政局拨款的事业单位,也是一级预算单位。由于此次审计重点之一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预算和决算审查是必不可少的。
确定审计思路后,审计组成员首先搜集审计资料,将该校进三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预决算报表进行检查,然后立即着手核对S学院报送的年度经费用款计划、财政局批复的年度预算指标以及下达的拨款通知等文件资料,梳理近三年内财政局拨付至S高职学院的财政资金,并追踪每一笔财政拨款的用途及去向。
经过多番比对核查,审计组注意到S高职学院上报财政局的预决算报表与学院的收支报表存在差异,与学校的账簿资料也不一致。随即对S学院收支项目进行延伸审计。通过比对该学校上报财政局的决算报表和该学校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以及该学院财务收支表等资料,发现2014年和2015年分别有部分基建支出未纳入决算报表中,导致该学院的决算报表与账簿不符,上报财政局的资料与该学院信息不对称。针对这一问题,该学院审计处负责人立即表示“一定积极配合审计组,查找出问题根源之所在”,并协同财务处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当时的财务负责人回忆, S高职学院收入主要由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三部分构成,而支出事项主要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根据我国预算决算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算编制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而成,学院的贷款收入不允许列入财政决算报表中,因此该学院上报财政的决算报表只反应下达的预算计划那部分支出,无法真实反映当年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组翻查了大量的收支原始凭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多方询问查证,发现确如原财务处负责人所说,S学院的决算报表存在这样的弊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规定,审计组就决算填报不真实、账表不符这一情况,给出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决算”的处理意见。S学院收到后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立即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研讨整改方案。
由于《高校会计制度》里,预算报表中没有债务预算收入这一科目,而发展中的公办高职院校基本建设支出数额巨大,仅依靠财政拨款和学校内部事业收入的支撑可谓是杯水车薪,因此不得不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获得资金投入基建项目。这部分通过贷款获得的资金是独立于财政预算之外的,学院将这笔贷款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时,无法在财政决算报表中体现,因此审计组发现该学院有部分基本支出未列支在决算报表中,造成学校账表不一致、预算收入与实际支出无法匹配的情况。这是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由于《高校会计制度》不完善所致的。
国家财政部已出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今年5月,国家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教财〔2018〕6号)文件,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协同推进,确保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有利于高职院校构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从而弥补了《高校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缺陷,使案例中类似的问题得到了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通过这一案例我们能够明白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是日常会计核算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审计稽核必须监控的工作,更是全面财务管理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而更重要的是,加强高职院校内部审计是改革发展必不可少的部分。不仅局限于财务审计,高职院校更需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教学科研经费审计、基建项目和大型维修维护工程项目审计、招投标及物资设备采购审计、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等全方面结合的内部审计机制,明确各阶段审计流程和审计办法,使各项内审制度延伸覆盖至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促进高职院校内审工作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通过强效有力的内审监督和细化分权的控制程序,能够及时发现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潜在的风险,从而有效地预防、制止、弥补各种风险,以资金和成本优化高职院校经济管理,实现对高职院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控制,提高高职院校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