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步健, 仇竹妮
(1.南京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2.长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22)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属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核心,有望成为足以概括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核心内涵的理论范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研究和梳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既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学理诉求,又是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规律、更好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现实要求,对于解决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制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曾经指出,“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1]。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就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理论与实践的产物。尽管生命共同体早就有学者提出并进行研究,但习近平所提出和阐述的生命共同体却是一个内涵不断丰富、拓展和深化的概念,符合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原则。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最早见之于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2]。在其后的四年时间里,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蕴含生命共同体思想的讲话。在云南考察工作期间,习近平强调,“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3]。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从生命共同体的高度提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3]。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躯体”,要求人们“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3]。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再次强调,“我们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3]。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进一步明确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4]。这一系列的讲话,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生命共同体意识。
问题是时代口号、创新的起点,“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1]。习近平之所以提出生命共同体,源自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在生态环境治理方式上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造成生态环境问题陷入此消彼长的恶性循环之中;源自于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于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认识不充分,没有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企业重开发建设轻保护维护,个人重物质利益轻精神追求,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并反过来损害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正如习近平所总结的那样,“多年快速发展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十分突出,老百姓意见大、怨言多,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民生问题”[3]。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提出及其在实践中的不断丰富发展,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本质内涵和要求。
早在2013年5月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提出的“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3],就已昭示了他后来提出的生命共同体思想的重要意义。从中共十九大报告中的相关阐述来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尽管是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来的,但这一基本方略可以看作是习近平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彰显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灵魂之义,使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既跟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相联系,又跟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相联系,也使得“美丽中国”这一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正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要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4]。可以说,“美丽中国”就是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上的现实画卷,彰显了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对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更好地保障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使每个人都能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生活的重要生命价值。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出发,也可以更好地理解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本质内涵就是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就是“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4]。
对于生命共同体,尽管习近平并没有给出明确定义,但结合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可以看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科学内涵由自然界本身,延伸拓展到人与自然关系领域,形成了“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两个概念。
第一,“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即“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强调了构成自然界的动植物及其环境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相互依存关系,讲究一切自然因素之间的平衡。打破平衡就会威胁到生命共同体的安全,从而威胁到人类发展的自然基础,正如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4]。“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是社会发展中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的直接侵害对象。
第二,“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指人类与自然界之间互为条件、相互依存、和谐共生关系基础上的有机系统一整体,描述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可分割与生死相依。正如习近平所说,“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3]。
第三,“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与“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基础。二者的区别是:“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更加侧重对自然地位的尊重、对于自然规律的尊重,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体现的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更多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更加侧重对人类反思发展方式的要求、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理解。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旨在从哲学世界观的层面研究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其核心是对美丽自然环境的生态保护和对美好社会环境的生命关爱,强调自然在被人化的同时,人也在被自然化,这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由此可以得出:所谓生命共同体,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空间范畴内,由人、自然、社会等诸多相关要素构成的互依互补、互强互弱、荣辱与共、不可或缺的生命系统。在这个生命系统中,各组成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并在遵循自身演化规律的基础上和谐共生和发展。为了更好地阐述生命共同体中各要素之间的互依互补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习近平还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三江源地区有的县,三十多年前水草丰美,但由于人口超载、过度放牧、开山挖矿等原因,虽然获得过经济超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湖泊锐减、草场退化、沙化加剧、鼠害泛滥,最终牛羊无草可吃”[3]。也正因为如此,习近平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高度强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要切实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保证人民群众呼吸到新鲜的空气、饮用到清洁的水和看到蓝蓝的天空。
习近平还强调指出,“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3]。之所以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是因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3]。政治就是生命,习近平提出“生命共同体”这一概念能够更加引起人们对生态问题的关注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使人们更好地确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增强珍爱自然的生态美德观、崇尚增进民生福祉的环境正义观,形成绿色、低碳、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化自信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文化助推力。
从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等一系列的重要讲话及相关阐述中可以看出,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自觉运用和借鉴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中国传统生态文化观、西方生态整体主义思想等理论成果的精髓,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累积的严重生态问题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上述理论成果的精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生动呈现,但又超越和发展了上述理论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态回应。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理论特色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要求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众所周知,工业革命给人类文明带来了很大的发展,也使得生态问题日趋严重,使得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正因为如此,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当时世界需要面临的两个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及人类本身的和解”[6]。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第一次系统完整地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6]。这就是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来自自然,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但人绝对不能随心所欲地掠夺自然、奴役自然,必须与自然融为一体,共荣共生,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的报复。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告诫人们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7]。也正是在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深刻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上,习近平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3]。继而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进一步强调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从生命共同体的角度诠释自然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继承和创新,能够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保护自然环境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和意义,从而使人们像尊重生命一样尊重自然规律,更好地为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特别是当西方工业文明遭遇巨大的生态危机时,西方社会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将研究的视角转向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中国传统生态文化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体现“天人合一”美好愿景的传统生态哲学观。如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二是体现“和谐共生”的传统生态发展观。如《礼记·中庸》中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孟子·梁惠王上》中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誇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荀子的“万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养而成”。三是体现“崇俭戒奢”的传统生态生活观,如荀子的“强本节用”和“节物裕民”思想。对于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习近平极为推崇,并在其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反复引用、阐述,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精髓融入其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构建中,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提出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习近平还借用古代文学性话语,如“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要求人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环境”。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与现代社会的生态文明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是不一样的,它是建立在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和物资极度匮乏的基础上,而不是像近代以来出现了严重的生态危机,其着眼点在于反对生活上的奢侈浪费和生产中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为新时期丰富和践行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重要滋养,也使得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思想得以创新发展。
西方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孕育于以美国自然主义作家缪尔为代表的生态文学之中,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的反思,是对大自然由万物彼此相连构成的和谐整体之美的追求。后来,美国环境保护主义者利奥波德在建构其土地伦理时,系统阐述了生态整体主义。他认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用来处理人与土地关系的伦理,也没有一种伦理,用以处理人与土地上所生长的动植物之间的关系”[8],面对严重的生态危机,有必要构建土地伦理,使“土地—群体”成为一个生态整体,“扭转人类在‘土地—群体’中的征服者角色”,使人类成为由“土地—群体”组成的生态有机体中的一员。为了更好实现人类与土地之间的和谐发展,他还提出生态良知,反对“将资源保护系统完全建立在经济动机基础之上”[8],告诫人们必须“将人的社会良知带到土地上”[8],以“保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美感”[8]。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生态整体主义思想随着环境哲学的兴盛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广泛认同,明确提出“人类应作为一个成员而非主人投入生命共同体的怀抱”[9],强调人类不仅要与他人和谐相处,而且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西方生态整体主义尽管总体上属于非人类中心主义,本质上服务于资本家对利润的追逐,与习近平倡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文明思想有着根本区别,但其倡导的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有机整体、尊重保护自然就是尊重保护人类自身等观念对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样为新时代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构建提供了思想资源。但也应该看到,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属于新的生态人类中心主义,正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生态环境需求,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观和消费观,保障每个人都享有“天蓝、地绿、水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生态环境权利,因而是对西方生态整体主义思想的借鉴和超越。
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4]。他在报告中还提出“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4]。对于生态安全,国家社会早就予以了关注。20世纪4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加强国际合作、共同解决全球范围若干重大问题,其中就有环境安全问题;美国著名环境专家Brown于1981年撰写的《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将生态环境列为世界各国应首要关注的国家安全问题。2000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提出“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宏伟工程。坚持不懈地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10]。然而直至今日,人们的生态安全意识依然不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缺乏“生态自我”的生命攸关意识,没有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去理解和领会生态环境安全对于每个人生存发展的意义,以至于为了“金山银山”而牺牲“绿水青山”,使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正因为此,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将生态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而中共十九大报告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作为中共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就是要从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唤醒每个人的生态环境安全意识,唤醒各级政府生态安全责任,使作为个体的“小我”不仅要自觉融入传统意义上的人类共同体,还必须自觉融入习近平倡导的生命共同体中,形成有益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我”,使每一个人类个体都能自觉克服“资本的逻辑”的生态影响,从而既成为生命共同体的权利主体也成为生命共同体的责任主体,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地球美好家园建设贡献力量。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启示是人类的命运与人类所处的大自然这一生态环境息息相关,尽管人有主观能动性,能够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活动利用和改造自然,但人类毕竟是大自然这一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人不可能游离于自然之外而对自然为所欲为。改革开放以来,这方面的教训非常深刻,习近平指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11]。事实上,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已经成为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一个根本性的制约因素。因此,作为党和国家生态文明理论核心的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引领作用。
文明的进步始于思想观念的继承和创新发展,解决生态失衡和生态危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赖于构建新型生态伦理关系。西方生态伦理的核心是“人、自然、社会是一个有机的生命共同体”,强调生态平等主义,正视每一种生命形式在生命共同体中应有的权利和功能发挥,使人类“作为一个成员而非主人投入生命共同体的怀抱”[9]。这种生态伦理是体现的是一种生态中心主义,但本质上仍属于非人类中心主义,是试图掩盖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的逻辑”下无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和转移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有着根本的区别。尽管习近平提出的生命共同体的价值客体既包括人类也包括非人类生命体和自然环境,但价值主体却是人类,因为只有人类才能更好地彰显生命共同体的存在价值,离开人类谈生命共同体毫无任何生态实践的意义,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当代人的美好生态环境权益和满足人类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才更加彰显了“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于民族未来”[12]这句话的份量。需要指出的是,人类尽管是生命共同体的价值主体,但“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13]。这就是说,必须树立“人的主体性与自然优先性相统一的生态价值理念”[14],将对自然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自然能够承受和恢复的范围内,把人类的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生物世界甚至更广泛的外部世界,努力“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15]进行物质变换,谋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推进美丽中国的建设。总之,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有利于中国更好地构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环境,在坚持‘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协调、和谐、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观。
习近平曾经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3],“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3]。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其中的绿色发展理念就是为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就必须从生命共同体的高度唤醒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尊重和保护,“切实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贯彻落实到各级各类规划和各项工作中”[3],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之所以这么说,就在于能够真正对生命共同体产生威胁和破坏的只有人类,能够促进和维护生命共同体健康发展、继而保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也只有人类。习近平提出生命共同体思想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并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具体而言,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能够引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关系的正确处理,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前提下发展经济,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殖;能够推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结合供给侧改革和生态脱贫,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使人民群众生活不断美好的增长点;能够促进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绿色发展的诸多难题,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和制造业的绿色改造,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此外,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生态危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具体地说:必须以整体论的方法进行生态资源与环境治理的制度性、规范性顶层设计;必须以系统论的方法进行区域内的生态资源与环境治理的综合性、平衡性中层规划;必须以协同论的方法进行全社会范围的生态资源与环境治理的责任性、使命性微观落实。
生态文明是人类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在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的今天,如果仍不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未来会是什么样子,赫拉利[16]指出,“全球暖化、海平面上升、污染猖獗,使得地球对于人类来说也越来越不宜居住,未来很可能看到人类必须与自己引发的自然灾害不断拉扯较劲”。也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才义正言辞地强调,“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建设生态文明社会不能仅是一种理念,更应该是一种自觉的行动。人是人与自然共同构成的生命共同体的主体,这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权益息息相关。首先,通过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的构建,能够更好地针对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中的生态严峻性和生态文明“生命攸关”的无意识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的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绿色生产消费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推动者。其次,生态文明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条件,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能够引领全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更需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化行动,把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凝心聚力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推动形成共建生态文明的社会合力。最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有利于形成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更好地指导乡村和城市进行系统的生态环境治理。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在乡村,“要坚持保护在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3];在城市,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3]。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解决全球治理问题提供的中国方案,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能够为从生态维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致力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和共创地球美好家园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6],这就足以说明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全面性、复杂性、深刻性。特别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整个世界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新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这就导致在生态环境问题上,一个国家想要独善其身或置身事外已绝无可能,从而使得生态危机日益成为全人类必须共同加以面对和解决的现实困境。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习近平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包括生态治理在内的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但如果仅仅从生态资源利益矛盾的角度去审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解决生态危机、共建地球美好家园的意义,显然是不够的,还要看到自然生命系统本身存在的问题与矛盾,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思想无疑为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与矛盾提出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和认识论依据——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及其背后的社会制度根源——必将更好地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马克思曾经指出,“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6]。这就是说,要从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社会根源去探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所在。尽管中国无意输出中国的社会制度,但应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制度下所不能解决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关系,进而形成一种资本主义制度下所无法形成的新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