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工作的形式,主要包括职工代表(职工)大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行务公开、合理化建议、民主监督员制度等。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央行民主管理,长沙中支工会在全省人行系统开展了全面、深入调研。调研显示,辖内各市州中支均能较好地落实好全省“职工之家”建设、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职工参政意识普遍增强、民主和谐氛围日益浓厚、民主管理作用得到发挥,推动了和谐基层央行建设。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促进民主管理规范化。分省管理后,长沙中支工会制订并印发了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关于职工之家建设、民主管理工作、职代会制度的规范性制度文件,在全省系统得到贯彻落实,解决了以往标准不一、制度迥异的状况,细化了职工之家、职代会、民主管理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标准。辖内13个市州中支根据长沙中支下发的制度文件,结合各自实际,相应制订了本单位相关实施细则,成立了民主管理工作、行务公开工作、“职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力度,较好地促进了工会“建设、维护、参与、教育”职能的发挥。
(二)以机制创新为突破,丰富民主管理形式。在民主管理机制创新上,以保障职工知情权和话语权为重点,不断丰富行务公开内容和民主沟通渠道。近年来,各级行不断推进阳光人事、阳光财务和阳光采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促进各项工作规范透明运行。同时,围绕基层央行履职建设重点和职工普遍关切的问题,采取主题征文、金点子评选、优秀提案评选、分层次座谈及行长信箱、行长接待日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和建议,融洽干群关系,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
(三)以规范操作为重点,营造民主和谐氛围。坚持按照职代会基本操作规范,认真组织筹备一年一度的职代会(职工大会),做好换届选举、提案征集、提案落实与回复等重要环节工作,并加强下级行职代会的监督与指导。经过多年的实践,职工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和提案工作质量都得到明显提高,发挥了职代会在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民主管理参与意识仍有待进一步引导。一是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欠缺。职工代表普遍对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途径、工作规范等了解不多,对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责、权、利认识不深,部分职工对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热情不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民主管理工作漠不关心,认为民主管理是领导的事,与个人关系不大,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我意识。二是职工参政议政能力水平还比较低。部分职工在参政议政过程中缺乏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在职工提案、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存在“两多两少”的现象:对个人利益和生活福利的建议比较多,对与自己无关的提得少;对本部门利益的建议提得多,对事关全局的建议提得少。由于职工提案和合理化建议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所提建议质量不高、全局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承办部门在处理职工提案时无法落地,挫伤了职工实现民主权利的信心。
(二)民主管理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长期以来,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以职代会及金点子评选、民主评议等为主,缺少职代会以外的其他形式,比如职工代表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列席主要会议、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等其他形式,导致民主管理缺乏足够的活力和吸引力。当前全省人行系统虽然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但是大量的管理工作有严格的时效要求,积攒起来在一年一次的职代会来讨论和决定显然不现实。有的提案当牵涉到决策层认为的敏感问题的时候,该提案就不会被立案提交职代会,最后不了了之。群众的意愿被否定,导致职工存在这样那样的意识抵触,不能理解决策层的行为,影响了民主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职代会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行政化趋势明显。当前由于民主管理形式单一、渠道不够畅通,多层面的民主管理工作格局没有形成,没有建立起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对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职工关切的热点问题,本应由职代会(职工大会)表决通过,都把这些问题放在行务会议上研究,导致职代会行政化。二是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辖内部分市州中支虽然坚持职代会制度,但职代会日常管理的一些工作仍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会前”各部门分工不明确,几乎都由当级的工会负责,会议召开发挥的作用不大;“会后”在职代会决议和相关事项落实等方面不够,工会等相关部门对职工的提案和形成的决议办理力度不大,缺乏监督检查。
(一)党委统一领导,优化职工民主管理环境。基层央行民主管理工作不只是工会部门自说自做,自弹自唱。一定要向党委(组)汇报落实上级行相关工会制度情况,争取同级党委(组)的重视和支持,要把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作为开展职工民主管理的首要原则,及时调整充实基层央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组)统一领导、分管部门具体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把加强民主管理列入各级党委(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难题。注重配备工会人员,做到专职专岗,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行“重业务轻群工”认识偏差和职代会、民主管理边缘化问题。各级行党委(组)要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行关于民主管理的制度规定,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单位业绩考核和“一把手”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监督各级行落实民主管理职能。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参与意识和能力。一是要认真做好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工作,引导职工正确认识民主管理对促进基层央行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教育职工增强学习意识,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金融理论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教育职工不断增强参与意识,依据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职工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深入调查和分析,在把握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的前提下,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和意见建议,高效地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履行代表职能。
(三)拓展建言渠道,延伸职工参政议事“触角”。一是搭建网络、电话、信访、对话等平台,实现多渠道、多角度的沟通和交流,做好针对性的提案解答工作,真正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使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可。二是通过定期征集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职工意见建议,建立起民主管理“绿色通道”,充分调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建立起“金点子”征集、“青年沙龙”、“青年论坛”等平台,召开“我与行长面对面”青年代表、职工代表、监督员、老干部、骨干等座谈会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拓展民主建言渠道。
(四)健全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一是完善提案制度。由单位分管工会领导牵头成立提案与建议审查小组,落实审查、立项及后续处理各项工作程序,力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并按年开展优秀提案和建议的评选活动。依据“党委部署什么、部门推动什么、职工关心什么”,每年事先告知职工代表提案、职工合理化建议的主题和征集意向,从源头上提高提案和建议的质量。二是闭会期间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工会联系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联系职工的“双联系”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恳谈会,及时收集各方意见。职代会闭会期间,除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决定的重要问题,可根据职代会授权,由单位工会召开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委员会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负责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代会确认。三是开展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建立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由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工会部门抽调职工代表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对职代会交办的提案、日常立项的职工合理化建议和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形成的议案,督促相关部门加以解决落实。四是探索职工民主监督员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从职工中确定若干民主监督员,参与本单位涉及职工民主管理内容的有关事项、有关会议的旁听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