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其核心理念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在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方面达成一致。
人类命运共同体基于全球化的视野,以共同发展、互信协作为共识,同时融入中国传统“和合主义”,坚持各国文明 “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下,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和平发展模式,有利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经济增长驱动点的转变,成为了各国的共同诉求。
经济商务沟通与所有为文化所限制的商业或市场行为有关,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走向世界,应在保留自身文化特色时纳入其他国家的文化因素,同时广泛开展地域合作,促进各国文化交流融合,实现经济商务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性和创意性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做出要求。因此高校应增加教学的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意思维。同时我国应积极引进创意人才,在交流中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世界各国文化的融合,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
受“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将会朝着聚合性、延续性的方向发展,极大推动了创意产业园区的建立,提升了企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有利于维持园区内要素的互利共生关系,实现企业竞争与合作的平衡。
以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代表的公共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代表一个国家过去发展成果的文化积淀。同时,人们的文化需求更加具有多样性,要求更加全面的公共文化体系的建立。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公共文化体系,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养分。
我们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数据平台,发挥其在数据分析的作用。同时,互联网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平台,为企业发展扩宽了资金来源。互联网的不断深入生活,有利于各国文化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使全人类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增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具有息息相关命运的共识。
财政投入规模不足、且分散,各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融资要求具有较多限制,导致我国文化创意企业面临融资结构单一,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问题,这将难以充分激发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活力,对良好的发展前景造成阻碍。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产业链尚未完善,大企业独占鳌头而多数中小企业不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产业链上下游并未实现完全的优势整合,这种畸形可能使小企业过度依附于大企业,而金融支撑倾向于大企业的特性,使小型企业难以获得足够发展资金,限制了其长远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以无形资产为核心,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的特征。产业价值随市场变化波动较大,并且评估方法不完善,数据不完整等问题,使银行等第三机构难以对其价值评估,因此各机构在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发展资金时设定较多限制,极大的束缚了其发展能力。
文化创意产业对于市场波动敏感,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文化创意的构造,给项目投资开发增加了难度系数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同时,保险公司参与热情不高,文化险种非常有限,导致与文化创意产业高风险、高收益相匹配的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形成。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各领域发展不平衡,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关注点还是在几个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如互联网服务、影视娱乐等,部分新出现的文化创意行业仍难以获得金融资源,使文化创意产业均衡发展受到限制。
金融行业目前“高杠杆”“高风险”的形势激化了与金融监管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政府对新兴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监管。如果金融行业矛盾没有缓解,金融监管漏洞没有得到修补,那么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则会加剧,难以实现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
美联储加息周期启动以后,全球流动性整体收紧,文化创意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加剧。同时文化创意产品对应的市场需求结构较为复杂,外需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好掌握,因此防范外汇风险,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我国文化创意产品多样性不足,市场竞争力较弱。我国文化资源还没有被充分挖掘,文化自身价值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融合还不全面,创新驱动的发展要素不足,需要更多的创新发展方式以及创新文化产品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政府进一步出台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如建立专项基金。政府协助文创企业构建新型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文化创意企业运营,引导其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创投的合作。
设立综合性融资服务方案,合理配置信贷业务产品,促成新的金融产品形成,打造中小微文创企业统保代管、文化企业支持贷款等各类综合性信贷业务产品,解决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困境。
通过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网络,增加信息的可获得性,同时提高企业产权意识。尽快出台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的制度要求,使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在知识产权,版权等方面获得保障,也有利于其获得一个较为稳定的现金流,实现健康发展。
建立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风险分摊机制和补偿机制,创建新型的风险控制制度。政府应推进保险机构的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主动与文化创意企业连接,建立良好的风险补偿机制,丰富文化险种,分担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风险。
引导对文化创意企业的金融支持,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实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同时政府通过对银行的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业务给予风险补贴、税收优惠、专项奖励等财政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不断提高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通过供给侧改革解决供需不合理问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政府通过深入研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融资需求,采用动态监测、循环授信等方式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行金融监管。同时完善信用评级体系,规范文化创意产业业务交易,推动业务诚信化,实现健康发展。
文化创意产品的发展依赖于外需和内需。通过不断的探索和调查,总结地域特色需求,制定不同的区域产品规划和销售方案,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同时在规避外汇风险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拉动经济增长。
推动文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相结合,建立特色产业园,如:文化创意特色小镇建设,通过娱乐文化小镇、红色小镇、民族文化小镇等模式,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链。以互联网为载体,整合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增长空间,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蓬勃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推力,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作用对于突破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困境,矫正产业链的畸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合理发挥金融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可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化,以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全球范围内经济文化一体化,共创人类共同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