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和实施,社会各界给予了教育职业发展以高度关注。同时,新常态下,高校内部的审计工作也应顺应新的发展趋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创新。其中,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是以高校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反馈其在任的履职情况的一种审计活动。因此,必须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对高校腐败现象的有效监督。本文中,侧重从公共管理视角出发,结合现阶段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促进公共管理视角下促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的具体策略。
公共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四大分支之一。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活动,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模式。公共管理强调了公共权力应履行其公共职能,并接受一定的监督、制约和规范。在高校中,高校领导具有代替国家行使相关教育权力的职责,因而也应接受一定的监督、制约和规范。因此,在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公共治理在教育领域方面的具体体现。一般而言,我们认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在高校内部,由负责审计工作的机构,在遵循审计机构、人力资源部等相关机构的规定基础上,以高校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对其在任期间应当担负的职责而开展的一种审计活动。在岗或者离任审计。审计客体应当包含学校各二级学院、下辖单位、校办企业、室、处的行政与党委的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此外,只要是任职结束或者因为升迁、离职、调岗等因素不再担任该岗位管理者时,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审查任职干部落实政府与地方各项大政方针的情况、审查任职干部有关法制规章的遵守情况、审查任职干部所在部门工作任务达标情况、审查任职干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状况、审查财务收入等。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不到位。第一,依据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学校都要设立单独的审计机构,而且配置充足的审计工作者。一些高校尽管设置了单独的审计部门,然而依旧具有审计工作者数量不足、人员配置不科学的问题,并且因为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学校下辖的独立行政机构,由高校财务部门集中划拨人员经费,内审机构工作开展受到很大制约,独立性严重不足。因此,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针对领导干部展开的审计。领导干部手中所拥有的权利会给审计工作者的审计带来不良影响。在搜集证据资料时,审计对象一般采用应付的态度,不配合、不积极,不提供可靠、完备地资料,致使审计人员无法顺畅进行审计。
高校内审人员严重匮乏,并且大部分是从财会部门借调的,或者财会专业的毕业留校生,对高校内审工作的性质没有科学的认知。伴随高校招生数量的不断增多,收入与支出金额不断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项目逐渐增多,审计内容逐渐繁杂,这便需要内审工作者立足于经济管理的维度为高校的发展提出科学建议。然而当前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知识架构不够多样化,专业能力低下,缺少财会、投资、计算机、管理等领域知识和能力储备。在现实审计过程中,因为对审计规则的要点了解不深入,致使审计工作者对问题的认知不深刻,给经济责任审计成效带来不良影响,致使审计效果不理想。
当前各学校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大多将重点放在财务收入与支出的正当性与可靠性、国有资产价值保持与提升、管理者党风党纪遵守情况等方面,缺少对重大工作方略确定、工作安排等有关事务的审计。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大多依托财务收支的方式加以评定,难以表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另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客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直属单位一些是企业性质,一些是事业单位性质。唯有依据审计客体的特征构建侧重点突出的能够定量考评的指标机制,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效融合,而不是以优劣、以短期是否盈利来评判,才可以有效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可参照性。然而当前大部分学校均未基于审计对象的实际特征构建科学的评定指标机制,必定致使审计活动开展过程中受审计工作者主观要素的影响,评判尺度难以保持一致。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一些内审部门通常在审计活动中耗费了很多时间与精力,取得了理想的审计结果,然而却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有效运用。缺少健全的成果应用体系,部门管理者仅负责对审计报告进行批示。在职的干部对上任所牵涉的问题通常采用避让的态度。各有关机构也未构成审计成果的科学化应用体系,大部分高校的管理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未把审计成果和领导考评任用机制相融合,也未构建有关的审计成果公布机制与追责机制。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运用,致使审计资源白白耗费,另外也导致审计成效的不理想。
高校应当依照政府的要求科学的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应当秉承一种内部审计活动是服务、是有效监督的思想,采用恰当的举措,确保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捋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隶属关系,确保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机构在高校行政地位的独立性。其次,应当深化所有教务工作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而且逐渐健全高校内部审计机制。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牵涉范围广,面临的风险高,会触碰到某些单位与某些人员的利益。为此,这便需要学校全员积极配合,形成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认识。审计、财会等机构应该有效组织多种类型的活动,增大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全体职工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让其对审计工作者的工作持认可、支持态度,让经济责任审计得到所有人员的认同,唯有如此,审计工作者才可站在客观的立场以客观的态度在愉快、优良的气氛中开展审计活动。
各学校应当给予内部审计工作高度关注,有效保证审计人员的充分配置。在审计领导的选用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其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受教育程度等因素,选用广泛涉猎工程、内控、财会、法制等多领域知识的审计工作者,重视团队的专业组合。定期安排审计工作者外出学习、参与有关培训活动等,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者的岗位胜任能力。尤其是增强审计工作者计算机操作方面的培训,逐渐在内部审计中应用电脑辅助审计、互联网审计等先进举措来提升工作质效。且为审计工作者搭建职业晋升平台,在审计活动之余促使审计工作者持续提高理论探究能力与专业技能水平。
高校应该依据政府有关政策方针的要求而且联系本校相关制度,准确确定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岗位经济职责,让审计对象了解自身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具体应做好的工作包括:第一,依据领导人员的工作内容明确其相应职责,科学划分学校领导人员的直接与主管责任。第二,以任期为依据,科学划分学校领导人员在岗期间与离任以后的经济责任,不可把上任和现任干部人员具有的问题混杂在一起,应该正确划分,是哪个干部人员在任期间出现的问题,便由谁担负相应的责任。第三,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档案、签字材料为根据,科学划分个体与组织决策。
在此基础上,审计工作者在审计过程中,根据标准的评定指标机制,结合人力资源部编制的领导监管制度,对审计客体、审计事务进行精准、科学的评价,让经济责任审计变成考评领导人员不可缺少的环节,让审计质量大幅提升。
审计结果应用是审计活动的最终目标与归宿。高校应当构建健全的审计整改机制,以预防风险、提升收益、堵住漏洞、提升效率。第一应当要求审计对象对于审计发现的不足和缺陷编定改进方案,并且明确整改的具体日期,保证审计发现的问题“被重视、被改进”;第二追踪审计对象的改进进程,关注改进质量,并对改进结果进行验收,保证有关问题“全部得到解决”;第三有效提取审计活动中发现的综合性问题,为高校的发展出谋划策,由“监管人员”逐渐向“管家服务人员”改变。基于我国高校的现状,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作为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现实状况出发,着实提升着眼点,立足于委托方的维度考虑审计活动的重心,紧抓审计结果的运用,提高审计活动质量,积极预防风险,推动高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总之,高校应该高度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持续提升审计主体的整体素养,依据健全的审计评定指标体系,对审计客体进行科学的评定,且科学应用审计结果,促使高校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