铎印
近期,宁夏处理了一批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一些久拖不决的老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其中包括不少所谓“不合理诉求”。一位领导感叹,大家以前常说这诉求不合理、那诉求不合理,其实真正弄清了原因,很多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群众诉求代表着民意。现实中,我们有些干部不重视群众诉求,当群众反映的问题尖锐一点、棘手一点,就认为是“不合理诉求”而置之不理。深究“不合理诉求”背后的原因,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的工作态度,暴露出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和责任担当不足,没有把群众的利益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立足点。由此看来,所谓“不合理诉求”根源不在群众,而在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其实,许多“不合理”的诉求背后,往往有着合理的缘由:有的是宣传解释不到位,甚至干部自己就沒有吃透政策,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有的是过去处理问题时规范性、透明度不够,形成了对立,激化了矛盾;有的曾经是合理诉求,但因为政策几经调整,现在变得难以解决,等等。如果简单机械一刀切地归为“不合理诉求”,听之任之,既解决不了问题,又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诉求的内容日趋多元。化解群众“不合理诉求”是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应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针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的叠加情形,不能简单一并否决,必须以处理合理诉求为出发点,用国家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解释,化解“不合理诉求”。要以更加客观理性的认识、积极乐观的工作心态,坚持秉承“知、止、治”的原则,明辨是非、精准把脉,在基层发展建设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