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有力推进这一改革,对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影响深远。目前,机构改革正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呈现势如破竹的改革新态势。本刊摘登了近期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和安排。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实施意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改革任务分工调整的请示》《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会议审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大统的力度、明确改的章法、做好人的工作,在较短时间里取得重大进展,各方面思想统一、热情高涨、行动迅速、推进稳妥,呈现出气势如虹、势如破竹的良好局面。这充分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领导全面深化改革打下的基础是好的,前一段探索的机构改革工作机制和方法也是有力有效的。
会议指出,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地方机构改革要抓紧启动、压茬推进。总的要求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各级党政机构限额管理,强化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着眼于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特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
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省(区、市)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总体上要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对应,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特点和工作需要因地制宜设置相关机构。要在转变和优化职责上下功夫,上下职责要能打得通、衔接得上。有关方面要加大对地方机构改革的指导力度,把情况和问题摸准摸透,逐一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地方抓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起关键作用的改革,要加强形势分析和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要注意分类指导,既要有全局的统一性,也要有局部的灵活性,发挥好导向和激励作用。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全面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1紧紧围绕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
坚持把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總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优化设置党委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各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推进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赋予派驻纪检机构监察职能,按照综合派驻、统一管理要求,实现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整合县级派驻和乡镇纪检力量,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
2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合理配置综合管理部门职能,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和优化政府反不正当竞争职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和优化政府法治、财税、金融管理、科技管理和服务、“三农”工作等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事项办理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优化政务服务,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形成市场监管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设置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精干设置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3紧紧围绕统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职责关系,系统谋划和确定党政机构改革事项。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加强人大对社会建设、监察和司法、政府预算等工作的监督。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专门委员会设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增强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依法加强监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扎实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组建企业集团,加大公益类事业单位整合优化力度,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推进跨军地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
4紧紧围绕理顺各层级权责关系,合理调整和设置省市县机构
合理界定省市县各层级间权力责任,突出不同层级职责特点,在规定限额内统筹省市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数额,由省级党委实施严格管理。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县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依法下放给市县。加大市县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适应街道、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5紧紧围绕加强和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加强各级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深入贯彻实施《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机构编制工作党内法规。强化“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加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统筹解决机构编制等方面历史遗留问题。
5月4日
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转变优化职能,整合归并机构,大幅精简规模,盘活闲置资产,增加市场主体,减轻财政负担。一是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要做到应转尽转。全省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一并纳入转企改制范围,加快组建企业集团。二是公益类事业单位要加大力度整合精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实行跨部门整合,组建大型综合性事业单位,赋予新的职能,集中力量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部转为行政机构。按照中央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与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5月5日
全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求发强调,要明确目标、抓住关键,坚决打赢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攻坚战。一是要加快转企改制步伐,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应转尽转。进一步梳理经营性事业单位职能和资产情况,将符合条件、业务相关的各类事业单位一并纳入转企改制范圍,加快组建企业集团。二是要加大整合精简力度,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控严管。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加大跨部门整合力度,组建大型的综合性事业单位。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要大幅度进行精简整合,撤并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三是要全面剥离行政职能,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政事分开。通过改革,真正实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由事业单位承担。
5月9日
省委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层层部署、层层动员,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一环一环扎实推进。二是要按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事业单位精简整合、行政类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推进、应改尽改。三是要以放开、搞活、规范为方向,大力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下放人权、事权、财权。四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五是要严肃改革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督查问责,以严格奖惩推动真抓实干。六是要牢固树立基层导向,推动编制向基层倾斜、干部向基层选派、人才向基层流动。七是要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
5月12日
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真正把我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存在的问题搞清楚,把振兴发展形势任务对机构改革的要求搞清楚,把人民群众对机构改革的期盼搞清楚,不断修改、完善改革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确保方案符合中央要求、契合辽宁实际,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搞好跟踪调度,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程序步骤,明确责任主体,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落实。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证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要抓紧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确保改到位、改彻底,为深化党政群机构改革打好基础、提供条件。要同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和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不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5月21日
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省各层级机构改革有关情况汇报,进一步研究部署辽宁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深化机构改革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科学调整机构设置,紧紧抓住职能优化这个“牛鼻子”,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各层级事权界限,以事权作为设置机构的依据,全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分类指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要和本地区财政供养能力相匹配,根据财政供养能力强弱设置机构,避免造成财政负担过重。要牢固树立基层导向,推动编制向基层倾斜、干部向基层选派、人才向基层流动。要严肃改革纪律,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督查问责,以严格奖惩推动真抓实干。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用改革的成果鼓舞士气、增强信心,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5月28日
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直部门行政职权基本情况及调整意见》等文件起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我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加快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要以此次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思维和管理方式,坚持“简政减权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放”要放到位,“接”要接得好。要继续压缩审批事项,落实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承诺,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