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璐
(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 锦州 121000)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不仅农村垃圾数量猛增,而且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农村垃圾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农村垃圾的庞大规模不仅占用大量土地,其中一些有害物质影响农作物生长,破坏地表植被,造成土壤、河流污染,并成为农民健康的“隐性杀手”[1]。当前农村环境保护质量监测体系尚未建成,监测工作开展不到位。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势在必行[2]。
黑山县位于辽宁省西部、锦州市东北端,东部以饶阳河与辽中县、新民市为邻郊,南部与台安县搭界,西部与北宁市接壤,北部、西北部与阜新蒙古自治县为邻。黑山县地处东经121°49′~122°36′、北纬41°29′~42°08′,总面积2 436 km2,总人口约为64万人。黑山县除汉族外,还有满、蒙、回、朝鲜等16个少数民族。
刘马村位于黑山县小东镇东北部,总户数164户,总人口380人,其中农业人口368人。粮食总产量64.56万kg,总产值392万元,年人均收入4 000元。
黑山县刘马村地处平原地区,地下水埋置深度8~30 m。作物品种有玉米、高粱、大豆、花生等。灌溉水源基本为自然降水和地下水,化肥使用硫酸型化肥,年使用量500~800 t。有机肥施用量50 kg/667 m2,农药多使用甲基硫磷、甲拌磷、甲基乙硫磷等。
黑山县刘马村主要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布在居民区,主要是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村屯建有垃圾堆放点若干,畜禽粪便主要进行填埋处理或发酵处理,处理后用于农业施肥。饮用水以自备井为主。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监测频率为2017年3、5、8、10月各1次。黑山县刘马村点位日均浓度平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具体见表1。
表1 黑山县刘马村环境空气质量日均浓度 mg/m3
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黑山县刘马村饮用水源水质评价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地下水超标项目较多,评价结果为Ⅴ类。
表2 黑山县刘马村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由于黑山县小东镇刘马村东有绕阳河通过,因此,只针对绕阳河进行了监测和水质评价,结果见表3。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绕阳河水质总体评价为劣Ⅴ类。
表3 黑山县刘马村绕阳河水质状况
黑山县刘马村空气中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均达到二类标准要求,说明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地表水和地下水均有超标项目。其中,地表水超标因子是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下水超标因子是总硬度、锰、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和总大肠菌群。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源和畜禽养殖。
通过黑山县刘马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农村空气质量比较好,但水污染已经开始呈现。鉴于农村水污染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建议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同时加强粪污治理,发扬主人公精神,增强意识,杜绝污染环境行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