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湖娟
(中共萍乡市委党校,江西 萍乡 337000)
古民居是中华历史文明成果中极具价值的建筑文化遗产,是先祖们劳动智慧的结晶,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这些遗留下来的古建筑,记录和表达了当地长期发展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材致用所形成的建筑做法与建筑风格,是当地人们长期发展过程中的生活、文化、习俗和艺术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不同地区历史的真实性。它们不仅见证着当地的历史与文化的,也是传承中华文明的无声载体。它们的风格和样式表达了多样的文化、民俗、气候等特性以及地域性的因素影响,具有很高的艺术观赏价值和历史文化内涵,是后人了解中国古代文化历史的百科全书,值得倍加珍视和传承。
在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路口镇的东南方向,与莲花县城相隔25.5公里的地方,有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村—湖塘村。湖塘村三面都是山,其中东面有神岭山,南面以罗霄山脉中段的石门山脚下的土背岭为界,西面依靠着下岸山,北面紧邻高木岭。湖塘村中部为盆地,形如一只巨大的螃蟹,地势呈东高西低,通过一条村道和莲吉公路相连接。全村人口236户,1125人。 全村居住着刘氏、贺氏和周氏三姓。 其中刘姓占全村总人口的80%左右。贺氏来湖塘开基系明朝万历年间,周刘二氏自清朝康熙年间适徏本村。
湖塘村历史悠久,其古民居在明朝万历年间出现,后于清朝繁荣昌盛,到现在已经有长达400余年的历史。经过多年的风雨沧桑,如今的湖塘村依旧拥有50多栋风貌较为完整的明清代建筑,建筑面积共约2.5万m2。湖塘村村容整洁、绿树成荫、环境优美,东西南三面环山,北面为入口,发源于南部高山的小溪自南向北从村庄西部流过。使湖塘村融山、水、古民居建筑群于一体,2009年获评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 村落内水系由南向北贯穿,呈“川”字形的独特格局,水系最终全部汇入从本村西部流过的小溪。 湖塘村现有古庙一座、7座祠堂、14幢民居、3座古桥,还有若干古树和红色标语。 湖塘古建筑与周边村落古建筑有着明显不同的特征。 湖塘古建筑中所有的祠堂都是东西向进深,大门朝西,古民居亦是东西向进深,但大门则朝南,亦有侧开门。 其中,渭川公祠门楼特别考究,它上面镶嵌着数十块石雕,精美绝伦、技艺堪称极品。 这些石雕上雕刻着丹凤朝阳、平沙落雁、洞庭秋月、双龙戏珠以及麒麟、云龙纹等中国传统吉祥图案。 最奇的是,居然将凤刻于龙上。 刘建堂宅总建筑面积达四千多平方米,采用有浓厚的明代建筑风韵的并联式大门侧开的建筑风格。外看是浑然一体的大围屋,内分为四个自成一体的单元。独立的单元内,由回廊、主宅、舍屋、厢房等附属建筑组成,结构复杂而种类繁多。单元之间由鹅卵石铺设的巷道紧密相连,如遇小雨,邻里之间可穿堂入室,衣襟不沾。
湖塘古民居旅游开发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在全面了解当前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之后,我们认为,目前主要面临以下实际问题。
如今,湖塘村古民居旅游开发遇到的最显著问题,便是资金严重短缺。据了解,湖塘古民居旅游开发的奖金来源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今年通过省财政拨付3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20万,共计420万。 按今年的预算需要达到800万元,日前资金只能对民居群进行外围修缮、周边环境进行改造。 可见,资金缺口仍然很大。
2.2.1 旅游市场要素不完善
湖塘村古民居旅游没有食宿接待点,没有娱乐设施,没有形成旅游购物市场,更没有具有代表性的地方特色商品。“吃、住、行、游、购、娱”这些要素发育不完善,游客游完即走,不产生任何消费,对当地经济没有起到应有的带动作用,从而导致湖塘历史文化古村旅游市场发展效果不佳。
2.2.2 旅游产品“被动化”
湖塘村古民居的旅游发展处于毫无组织性的自发状态,对外缺乏宣传,没有开发一些经典的旅游线路,村内没有形成规模的餐饮业,没有旅店,更没有统一的接待与导游中心,据统计,2014年湖塘历史文化古村游客人数95%散客。
2.2.3 旅游产品内涵缺乏挖掘
将古民居、古村落作为一款旅游产品,还需要深入挖掘其内涵。需要形成较完整的文字说明。 据调查,大多数游客对湖塘村古民居的历史了解不全面,没有完整的文字介绍提供给游客。
多年来,湖塘古民居的历史文物受到严重破坏。一方面保护意识不强。由于缺乏对古民居历史文化意义的认识,村民们没有对其的保护意识。 一部分村民往村外围建新房,使部分古民居荒弃多年; 一部分古民居被拆除,在原地基上重建新房。 古村建设没有得到科学规划。 另一方面维护力度不够,由于缺乏统一拨付的资金,大量古民居缺乏必要的修缮和维护,有些部分已倒塌,有些可用的也成了杂物间。部分保存较好的古民居,二楼基本处于废弃状态。
湖塘村古民居的管理组织古民居管理理事会其成员全部是村民,属于旅游开发管理的外行人士,一方面缺乏激励机制,没有工作主动性;另一方面其开发理念、管理实施方式不科学,导致旅游开发的方向、布局和线路开发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全村没有导游,全村村民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对古民居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缺乏令人信服的讲解,无法满足游客需要。
近年来,莲花县县政府把湖塘村旅游开发作为全县旅游开发的一个重点项目,不断加强对它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县政府要继续统筹旅游开发的大局,继续加大资金支持、政策支持、高效的各部门之间的协同环境,促进湖塘村的旅游事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方面,县政府努力在短时间内申请到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扶助,也可以聚集社会资金力量,多方筹集资金,为湖塘古民居开发提供资金保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湖塘村理事会的作用,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进行旅游开发投资建设。
发展湖塘村古民居的旅游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创造开放的经营方式,优化开发策略,积极开拓、以古民居为特色的文化旅游市场。
3.2.1 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旅游业发展涉及到的 “吃、住、行、游、购、娱” 六要素,以提升游客体验为原则,建设湖塘村古民居旅游的专业接待能力,从而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
3.2.2 要以“旧”带“新”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争取到有关部门扶持湖塘村突破屏障,使湖塘村旅游业融入周边旅游圈.特别应将湖塘村与安福武功山、莲花荷博园、 莲花一支枪纪念馆等周边的已有一定名气的景点联系起来, 融入多条对外推荐的线路游。 与多方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旧带新,不断拓展旅游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以区域内旅游资源的协同效应,加快推进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形成区域内共同发展的道路。
3.2.3 加大宣传促销、形象策划力度
积极与各大旅行社、团体组织和媒体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拓展与这些渠道的合作力度,力争以渠道带动人气。 在古民居旅游的形象定位方面,建议以徐霞客游湖塘村石门山写就的名记《石门山游记》为背景,以自然风光衬托古民居,打造集自然风光、古村、美食于一体的旅游胜地。
通过参考借鉴其他地区著名典型古民居旅游开发景点的成功经验,并充分考虑湖塘村的具体情况,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湖塘村古民居旅游产品。鼓励村民多学多看多听,通过结合自己本身的家庭经济状况、能力及理念,经营旅游纪念商品店、民宿民居、特色手工作坊、农家乐休闲娱乐餐馆等,使得村民能够创收增收。通过政策扶持、培训教育、宣传等方式,让村民们通过旅游开发获益,同时也很好地解决了集体在住宿、餐饮等旅游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短缺难题。
提高旅游管理和接待水平,重在教育培训。 首先,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要与旅游咨询惬意、旅行社加强合作。例如,可以邀请、聘用专业顾问为湖塘村古民居理事会会员们进行专业化培训,结合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现场培训、比赛展示等多形式的活动,提升旅游管理水平、优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 其次,通过教育培训选拔本村导游人员。特别要注重对湖塘村历史文化、待人接物的礼节礼仪、解说展示的技巧方式,强化导游人员的专业基础,让解说成为能为导游锦上添花的辅助和补充。第三,加强村民的教育培训。让村民们一方面能够拥有原汁原味的朴实纯洁气质,另一方面也能慢慢强化灌输“人人都是旅游环境”的理念,提升村民在待人接物、环境保护、清洁卫生方面的素养、水平。上述种种措施的实施,能够让村民们逐步由农业生产者的角色向合格旅游服务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转变。
首先,要及时、定期修缮、维护和管理湖塘村的古民居。对于受到破坏的古民居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全面评估其受损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修缮方案。另外,政府部门应全面调查现在湖塘村古民居的旅游开发情况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增加资金来加强文化保护工作。再者,要充分调动湖塘村村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保护古民居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因为光靠古民居理事会与政府两方的力量,是不足以保护和发展好古民居的。最后,“利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是开发古民居最为关键的核心理念,要做到同时修缮同时开发同时保护,提升旅游经济收入的同时也让古民居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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