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是针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以及日常经营管理等过程中涉及的风险而推出的一系列保险产品的总称,能分散因研发、产品销售和高端人才流失等过程中产导致的多种损失[1]。从目前保险公司已有的产品来看,主要分为五大类:产品质量类、融资增信类、研发保护类、产品责任类和人才保障类,共15个保险产品。
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企业在不同发展期具有不同的特点,比如发展初期资金需求大,融资是首要问题,而项目研发阶段面临的则是资金投入大、研发成果与收益难以预测等。科技保险与传统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科技保险针对科技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风险特点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开展科技保险首先能够帮助科技企业分散转移在管理运营、基础开发、产品责任等方面的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和运营能力,提高竞争力;其次,能够在企业发展初期,通过贷款保证保险的方式为企业背书,帮助科技企业在“轻资产重技术”的情况下获得贷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企业迅速稳健发展;最后,能为科技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和业务骨干提供强大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增强企业文化,为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成果奠定人才基础。
历经40年的改革开放,广东科技企业数量和质量均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侯外林[2]的研究,截至2018年3月底,广东省新三板挂牌公司(其中绝大部分为科技企业)数量超1800家,占比约16%,位居全国第一,国家级高企数量达到3万家,跃居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6.7万亿,复合增长率11.4%,有效发明专利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及专利综合实力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技术自给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72.5%和58%。
早在2007年广东省就作为全国首批科技保险试点地区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和“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2008年到2012年,广东省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推行科技保险,有效结合创新科技和金融服务,在机制、模式、方法上先试先行,打造科技金融结合示范区。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对科技保险启动政策支持,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2015年,广东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发展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科技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先行先试”。随后试点地区相继制定相关推动方案,科技保险在部分地市迅速落地。2016年上半年,广东省总保费收入1751.9亿元,其中,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435亿元。当前中山、东莞、广州、佛山等地市均已开展科技保险相关业务。广州市探索出“政府补贴、商业运行”及多方合作的发展模式,201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给予30%-60%的保费补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聚集与参与,推动政府、企业、保险机构、服务平台的四维发展模式。东莞探索出“政府引导、商业运行”的模式,2016年,东莞市对科技保险服务机构的资格进行审定,筛选本地优秀的保险企业为当地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保险服务,同时出台相应的保费补贴政策,在政府引导与支持下,保险业与东莞银行合作,以中小企业贷款保证险为突破,探索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并通过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打造综合性的科技保险产品,全方位化解科技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佛山探索出“政府统一购买”模式,佛山禅城区计划对于未来新增的发明专利一次性投保专利执行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保障企业的发明专利被侵权时的调查与法律费用,鼓励科技企业创新并为科技企业维护自身专利权提供支持。中山探索“科技保险专管专营”模式。人保财险中山分公司在省、市科技局的支持下先行先试,在中山创新谷成立全省首家科技保险服务中心,对科技保险进行专管专营,该服务中心设立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专门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装备制造创新型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和融资支持,建立起“政府+保险+银行+评估”的知识产权质押新模式,以风险补偿资金池撬动银行放贷金额,通过贷款保证保险为贷款企业提供增信,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增强银行放贷信心,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高度认可。
虽然当前广东省在科技保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高新技术企业分散了风险,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参保率不高
自科技保险开展以来,许多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但投保企业数在科技企业总数中占比很小,以中山市为例,2017年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700家,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仅150家左右,投保率不到9%。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产品和政策宣导不到位;二是企业风险管理意识不强;三是科技保险费率相对偏高,即使有一定的补贴,对于小微型科技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出于经营成本考虑,最终不得不放弃投保。
2.保险产品结构单一
科技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前者在发展过程中面临更多的特殊风险,而目前开发推广的科技保险险种中除了产品研发责任险,其他险种基本都是在套用传统险种,无法真正化解科技企业研发、成果转化、日常管理等过程中的各项风险。以中山为例,财产险和雇主责任险占到企业投保的80%,保险公司只是承保了传统的风险,科技企业特有的风险并未覆盖到。其原因在于科技保险是一个相对较新的保险产品,统计数据、风险数据、精算数据累计较慢,缺乏开发新产品的所需的数据,导致产品单一。
3.专业性人才匮乏
人才是科技保险发展的源泉,科技保险专业性强,相比传统保险更复杂,从业人员需掌握保险和科技创新两个领域,即需要懂技术、对科技创新有充分认识、具备保险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当前,保险展业人员数量众多,但水平层次不齐,部分展业人员仍然用以往的推销手段开展业务,难以有效推广科技保险。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保持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下,利用科技保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切实的风险保障。目前科技保险的工作重点在于充分挖掘企业风险需求,寻求保险业对科技风险的分散途径,并辅以合理的政策催化,确保化解科技企业风险,促进全省科技创新发展。基于此,科技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和企业三方共同努力。
一是要加强市场监管,构建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三方的沟通,使保险公司了解企业最根本的需求,以开发合适的产品;二是实行多层级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可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配套解决;三是建立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性扶持基金,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四是举办多方参与的科技保险研讨会,及时解决科技保险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一是要完善科技保险风险分析,不断开发分行业、有针对性的科技保险产品;二是充分发挥保险公司风险管控和保险保障的角色,帮助科技企业制定详细风险管理方案,协助企业降低风险;三是保险公司要加强对科技企业涉及风险的研究,通过收集和积累信息,建立科技企业风控大数据,精准把握科技企业风险点和运营规律;四是要和政府相关部门一起做好科技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使省内更多科技企业了解省、市、县各级政府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政策和力度;五是要大力培养科技保险专业复合型人才。
一是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从被动接受风险到主动分散风险,寻求保险公司的合作,提高风险管理效率,降低风险管理成本;二是要正确认识科技保险的定位,将其看成是一种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服务科技金融的新模式,是一种政府与保险共担风险和收益的更深层次的合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