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的本质在于利用有限的手段在不确定的环境下对资源的跨期进行优化和配置,传统金融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作用,将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进行直接匹配,这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的保证国家建立发达的资本市场,比如现在美国的资本主义平台。间接融资是作用于一些无法直接匹配的融资方,指利用一些商业平台顺利将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进行匹配,匹配双方并未直接形成交易关系、签订交易协议,而是通过银行等中介进行联系,这种融资方式可以促进国家出现相对发达的银行金融体系,例如德国。金融的存在旨在对风险进行控制,因此要求金融主体对已有的条件和环境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和处理,从而尽可能全面掌握信息,从而降低客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保证交易利益的最大化。金融中介作为一种职业分析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保证客户的利益最大化的专业平台,相比于投资个体更能够利用更低的成本获得借贷双方的有效信息,从而控制违约的风险。由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发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共同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借贷双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对融资方式进行选择和确定,从而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和商业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针对目前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行业所产生出的名词,因此在学术界并未形成具有权威的定义,本文中的互联网金融则是引用的了吴晓求教授所给出的定义,即指具有互联网精神,并以互联网作为平台,以云数据整合作为基础而构建的具有金融功能链的新金融业态,也被称之为第三金融业态。
根据互联网平台以及金融机制作为出发点,互联网金融可以被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类为第三方支付,这种支付类型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直接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在青少年人群中的影响力;第二类为网络融资,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首先是基于平台客户信息和云数据的小贷款和消费贷款模式,其二是P2P(Peer to Peer)贷款平台,其三是众筹(Crowd Funding)消费模式;第三类是网络投资,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PSP和众筹融资的提供者,其二是网上货币市场;第四类为网络货币。
尽管如此,关于传统金融在面对互联网中产生的互联网化是否属于互联网金融的领域依旧存在诸多歧义。金融业务在面对互联网潮流中需要积极调动自身优势,抓住机遇改进自己,上文所说的金融互联网化是指互联网替代了金融中介和市场网点、以及金融服务,但是究其根本,金融行业的产品结构和盈利方式变化不大,根据以上说明,当今学者就是否将其纳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在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影响不断加重,在金融模式下着重体现在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崛起,因此,支付方式开始向着多方面、多元化发展,同时也更加利民;互联网同时对信息处理进行了更加高效的改进,信息不对称程度也逐步下降,可以确保资金供需双方的相互了解,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直接金融也开始逐步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但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需求量。
针对传统的金融机构来说,互联网金融对其的经营形式起到了巨大的威胁,其中集中体现在以下部分:
由于我国的互联网行业起步较晚,因此,我国银行所构建的少量金融交易的支付结构在我国社会中起到了绝对支配的地位,成为了商业发展、私人交易的必要手段。但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迅速发展,极大的占据了我国青少年群体以及部分中年群体的客户资源。第三方支付方式凭借着其高效的资金处理速度,方便的操作方式,快速而安全的客户体验感受和低廉的交易费用不断吸引客户群体的参与,同时对传统的金融机构产生了巨大的威胁。第三方支付的快捷体验主要是因为其简单的流程和手续,体现在客户可以自行的将银行卡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绑定并对需要购买的商品进行消费,这种消费方式最大化的摆脱了银行支付对于客户的时空要求,并且加快了资金的流通速度,同时由于客户不必直接面对银行的工作业务,直接降低了客户对银行支付系统的依赖程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移动支付的飞速进步,第三方支付平台面对着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这就对银行的传统支付结算业务产生了更加巨大的冲击。
余额宝作为第三方支付端与基金合作产生的新型产品,在2013年上线,短短一年,已经达到近两亿用户,购买规模达到了五千余亿元,这也同时代表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崛起。相较于传统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并且操作便捷,因此,不断吸引着客户的参与,同时改变了传统理财的观念,并且,也使得银行存款转向了互联网金融产品,使得其负债端脱媒。
由于互联网金融充分的利用网络渠道收集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因此,可以及时快速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处理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和筛选,并通过建模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实时评估,并作出授信额度大小或者是否授信的决策。这种信息收集模式可以最大化的压缩和降低交易成本,而传统银行机构依旧是利用抵押贷款或者面签授信来对客户进行筛选,因此,更多的用户趋向于选择互联网金融进行交易和贷款,从而减少银行繁琐的程序和流程。同时,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利用用户的交易数据和背景资料进行精准分析,得到客户的金融产品需求,从而制定符合用户个性的金融产品进行短信和网络的推送,实现对用户的精细化管理,从而提升了营销成功的概率。并且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推送可以让用户快捷直观的了解产品的个性需求,从而保证用户拥有更好的体验感,更加吸引用户购买。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交网络、云计算、移动支付、搜索引擎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传统的金融模式产生了严重的颠覆。也正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融资方式也不再适应于当前的社会,因此,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引发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既不同于加入中介的间接融资,也与借贷双方直接接触的直接融资有差异,属于第三类金融融资模式。因此,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机构进行分析已经变得刻不容缓,通过对其进行理论和数据的分析,提出传统金融机构在面对互联网金融中的策略,其中改进措施包括:改进支付体系,改善客户体验、积极推动银行战略转型、改进自身的服务理念。
(1)面对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要求基层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网络支付,对支付方式进行创新,通过减少交易费用或者让利优惠等手段宣传网络支付体系,从而给用户创造新的支付体验感,并以此为契机,吸引已有用户,扩展新用户。同时还需要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向其学习先进的理念和支付方式,从而转变自己的交易理念、提升自己的交易方式。
(2)重视移动支付业务,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端用户的增长速度不可忽视,基层金融机构应利用各种科技创新技术与商家合作从而建立新的支付场景,为客户提供更加快速而方便的支付方式。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传统的网点已经以其高成本而逐渐被淘汰,因此,基层网点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转型,主要向智能化、轻型化和社区化过渡。智能化方面,银行应该适当增加网点智能设备投放,在减轻人员工作的基础上让客户拥有良好的体验感,从而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客户满意度;轻型化是指通过自助化和智能化设备减少柜台压力,进而对网点的人工成本进行压缩,实现灵活的经营渠道;社区化则是表示着推动传统网点向社区银行转变,使得经营时间和网点位置更加贴近居民的需求。
为得到更好的客户满意度,需要基层金融机构改进自身的服务理念,从以业务为中心转型为以客户为中心,需要积极的培养自身优质服务来规范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行为。使得基层员工可以拥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娴熟的业务技能,从而带给客户一种良好的交易体验感。
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和进步,基层金融机构的服务理念和交易模式升级工作也变得迫在眉睫,因此,如何在当前互联网潮流下转变银行自身的交易模式,充分保证基层金融机构的正常工作进行就变得十分重要。这就要求银行部门积极利用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工具对用户进行个性化分析,制定和推广各种适合当地居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理念,从而有效的发挥实体金融机构在金融行业中的优势,最大化的避免由于产品缺陷和流程冗杂带来的劣势。本文通过对目前互联网金融化发展的叙述,指出实体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对基层金融机构在目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给金融工作者以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