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自贸区金融开放经验对河南自贸区的启示

2018-12-05 11:28
金融经济 2018年14期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金融

一、 河南自贸区金融开放的时代背景

(一)人民币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是构成了人民币国家信用的基础,雄厚的外汇储备为人民币国家信用提供了保障,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形势下,我国与韩国签署了第一个货币互换协议,随后又与马来西亚、白俄罗斯等国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在人民币没有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情况下,一些国家愿意接受并使用人民币,相当规模的人民币跨境使用使资本项目可兑换成为必然要求。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促使国际社会提出推进国际货币体系改革,IMF决定将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新货币篮子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人民币继美元、欧元、英镑后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全球市场对人民币需求不断扩大,反映了全球经贸格局的变化,标志着我国经贸、金融地位不断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成为必然。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推进金融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国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主要表现为该国金融资产的价格是否由金融市场的决定,资金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利率市场化是让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来决定利率,通过市场的力量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改革的核心是利率的市场化,如果银行受到利率政策的保护,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动力应对风险业务和从事商业化操作,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必然受到限制,配置资源的效率必然下降。利率市场化能够消除金融抑制,促进经济增长。我国于1996年开启利率市场化改革,经过数次放松管制,2015年利率市场化基本实现。

(三)资本项目可兑换渐次推进

人民币国际需求推动汇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为改变长期以来的外汇管制,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我国于2005年7月实行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自由化程度提高。

为逐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2001年我国首次发布《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境内居民开放B股市场,到2011年1月央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我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实现了里程碑式的跨越。上海自贸区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等开放机制的基础上,通过设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FT)实现“分账核算”,实现境内外资金自由划转。2015年金改《四十条》进一步实行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制度,个人可通过FT账户开展涉外贸易投资活动,实现资本开放的再突破。

(四)十九大提出自由贸易港目标

我国仍处于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地位,开放型经济迫切需要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跃升。党的十九大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目标,明确了新时代金融开放创新的发展方向,明确了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应该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国内自贸区金融开放经验的比较分析

(一)上海自贸区叫响国际金融中心

1.扩大金融机构市场准入

上海自贸区在金融领域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因为不同类别银行对社会的影响,风险积聚的程度,危机处置的成本不一样,《总体方案》首先提出试点不同种类银行的分类审批标准,在区内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包括可接受机构大额存款但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还有自有资金放贷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离岸银行等。

入区金融机构推行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并适当缩短区内外资银行代表处升格为分行的年限要求,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合资金融机构可逐步提高其持股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如华瑞银行已出现在自贸区。商业银行可根据央行公开发布的政策规定来提供金融服务,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

2.扩大资本项目可兑换

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范围和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双向跨境流动将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自贸区。2013年12月央行出台金融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意见》通过设立自由贸易账户(FT)实现“分账核算”,该账户是一套规则统一、本外币合一的可兑换账户,是放松资本管制的具体举措,通过FT账户,自贸区可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简化了区内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资金调拨的手续,大幅提升了跨国公司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金改四十条》,自贸区金融创新已突破QDII限制,经济主体包括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通过FT账户可开展涉外贸易投资活动。

3.创新设立各类资产交易中心

上海自贸区着眼于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开展了一系列金融开放创新:首先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参与外汇市场交易的境外机构达到55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德意志交易所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组建了合资公司。自贸区“沪港通”“沪伦通、沪美通”的实施,开创了风险可控的跨境证券投资新模式,又推出“黄金国际板”、“黄金沪港通”和 “上海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成立了现代服务业资产交易中心即“非标资产交易平台”,开放国际资本为国内保险业提供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加快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上市的原油期货对争夺能源定价权起到推动作用。

4.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管

上海自贸区“金改”要求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适应中国国情的“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

在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加强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和事后备案管理中,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统计、监测信息的共建共享体系。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和市场违规行为惩戒力度。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创新本外币一体化监管的外汇账户管理体系,整合外汇账户种类,使其逐步过渡到FT账户体系中。人行依托FT账户建立起“电子围网”,即自由贸易账户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账户的开设、管理和监测来监控资金流向,对账户资金实现24小时逐笔跟踪。工商和税务部门对人行的RCPMIS(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支持。同时建立和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天津自贸区的特色金融

天津是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在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工业基础好,门类齐全,天津借助高端制造业体系向第三产业延展,促进产融深层次融合,包括金融资本与新兴产业相结合、产业资本与新兴金融相结合、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相融合,促进金融创新飞速发展,建立了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为主体,以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获得了全牌照金融业务资质,形成独有的“特色金融”,拥有包括融资租赁、航运金融、国际保理等新型金融业态在内的多元化、多层次、开放型资本体系,其中融资租赁业是天津金融创新品牌,已经形成了行业先期集聚的优势。

在天津自贸区三大功能区中,天津机场片区是先进制造业及科研转化的重要集聚区,形成了一个空客A320为龙头的航空航天产业集聚。东疆保税港区是我国唯一的由国家部委批设的租赁试点区,融资租赁货物出口给予退税等先行先试政策。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重点发展金融创新,各类融资租赁公司2000家左右,融资租赁业务已成集聚效应,占全国的三分之一的规模,主要是轮船、汽车、飞机融资租赁,其中飞机租赁占国内市场的90%。天津市对租赁行业给予了系统的配套政策,如财税优惠、市场培育、企业融资,尤其在人才方面为行业培养了大批创新型专业性人才。天津自贸区未来还要发展离岸金融和资产证券化来塑造特色。

(三)广东自贸区的跨境融资

广东自贸区占沿海地区改革开放风气之先,拥有更宽松的金融环境和较好的政策、文化基础。自贸区强调粤港澳合作的理念,在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南沙片区的特色金融对接香港金融创新,为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6月前海累计注册金融类企业4万家,在市场准入方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外的金融投资项目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跨境资本流动方面,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不设额度和期限限制,人民币境外筹资转贷款,跨境股权贷款,跨境银团贷款等,形成跨境人民币信贷体系。前海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和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业务试点。前海建立了面向港澳和国际的新型要素平台,如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2017年启动的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所移植了伦敦金属交易所的成功模式,帮助中国大宗商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在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方面创下了五个“全国首家”,首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微众银行,首家港资控股全牌照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首家社会资本主导的再保险公司,首家民营小额再贷款公司首家从申请、审批到放款全流程实现互联网线上运营的微粒贷,如微众银行还与电商合作推出微车贷,支持公路运输的“微路贷”。前海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是证监会系统唯一一家信用增进公司。

三、河南自贸区金融改革开放的思路

1.简政放权以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

河南自贸区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简政放权和负面清单的管理理念,推行入区金融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负面清单外的金融投资项目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吸纳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方案》明确支持建立符合自贸试验区发展定位的金融机构体系,实施财政、税收、准入、高端人才引进等鼓励措施,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贸区新设机构,支持区内现有银行分支机构升格,优化网点布局,调配业务团队,统筹为郑州、开封和洛阳片区提供金融综合服务,形成金融资源集聚辐射效应,加快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培育壮大“金融豫军”。

2.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

资本流动必须经过金融中介,金融部门是资本流动的中枢。为满足自贸区自由贸易的市场需求,扩大融资服务手段,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河南自贸区必须在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上做足功课,尽快建立系统性的融资体系,首先充分借鉴和吸收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运行的情况及经验,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管理体系,便利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国际市场价格,实现账户本外币资金自由兑换,合理安排境内外资金,降低融资及汇兑成本。其次在自贸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与壮大商业银行,推进微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积极发展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实体经济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减轻企业融资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引导本地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国内货币市场交易,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支持自贸区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打造“自贸试验区板块”,推动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

3.金融监管法治化

河南自贸区在运行一年的时间内就聚集了金融类企业200多家,金融开放引致的资本流动将带来资本市场空前发展,资本市场开放是一项涉及利率市场化、汇兑自由化的系统工程,由于区内区外存在一定的利息差和汇率差,因而套利活动必然发生。

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混业经营,区内金融机构由于复杂的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的交错购买,金融风险将加剧,开放的金融必须辅之以严格完备的监管制度。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使注重个体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微观审慎监管理念过时,宏观审慎监管原则成为各国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构建详细的监测指标体系实现对系统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金融监管法治化要求构建科学可行监管制度,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法规应充分征求市场参与者和法律界、政商界专家学者的意见,评估监管措施的合理性。河南自贸区不能游离于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之外,必须纳入统一宏观审慎监管并加以重点对待。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市场环境必须注重风险监管,注重银行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如建立商业银行内部信息披露及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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