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私企第一人:见证私营经济“光彩”路

2018-12-04 18:05
党员文摘 2018年10期
关键词:姜维个体户光彩

个体户也有春天

1980年,我从部队转业,被分配到大连市文化局。当时正逢大批干部、知青从干校、农村返城,工作岗位十分紧张。我在家等了八个月,却没有盼到给我安排具体工作。

我曾在八一电影制片厂学过一段时间摄影,于是动起了自己靠技术挣钱的心思。当我和父母说要“干个体”时,他们极力反对。好在妹妹支持我,还悄悄把她做临时工挣的400元钱给了我。

我用这400元钱买了一台“海鸥”120相机、一台洗印機、一台放大机,并将摊亭设在大连动物园门口,起名“照照看”,意思就是欢迎人们来试照,不满意可以重拍。1980年年底最寒冷的一天,“照照看”开业了。我当时照一张彩照收两块钱,能赚一块钱;一张黑白照片收一块钱,能挣七毛。第一天,我赚了三块钱。晚上回到家里,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些部队转业的战友,一个月工资也不过50块,我如果每天赚三块,一个月下来就是90块,可比他们赚得多多了。

听完胡耀邦的“光彩讲话”,我们这些个体户放声大哭

当时,社会上还是不太瞧得起个体户。一些执法部门也视个体户为洪水猛兽,营业执照说没收就没收。1983年年初,我的营业执照被没收了,“照照看”不得不关张。

1983年8月30日,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个晚上。当时,电视里播出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会见全国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先进代表时的讲话:“现在社会上还有一些陈腐观念,妨碍着我们前进。在社会舆论中,有些是非标准还不很明确。例如,谁光彩,谁不光彩,怎样区分光彩和不光彩,就不很清楚。到处碰到这样情况,到全民所有制光彩,到集体所有制不大光彩,搞个体的就很不光彩,找对象都困难……究竟谁光彩呢?必须有个明确的标准。凡是辛勤劳动,为国家为人民做了贡献的劳动者,都是光彩的……请同志们回去传个话,说中央的同志讲了,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广大劳动者不向国家伸手,为国家的富强,为人民生活方便作出了贡献。党中央对他们表示敬意,表示慰问。”

胡耀邦同志的讲话让我一下子感觉“干个体”的也有了做人的尊严。第二天,那帮从事个体经营的哥们儿买卖也不做了,不约而同地举着当天的《大连日报》,头版登的就是耀邦同志关于“光彩与不光彩”的讲话。大家让我来念,我一边念,大家一边激动地放声大哭,这话真是说到我们个体户的心坎里去了。

在讲话的鼓舞下,我在中山路租了个小门脸,1984年1月1日又开张干了起来。

2月,香港一位姓廖的商人到大连考察时,听说一个叫姜维的个体户很能干,提出想见见。于是,在大连市领导款待廖先生的宴会上,我见到了他。廖先生对我说:“香港人特别佩服祖国内地的个体户,有出息!听说你是搞照相的,这样好不好,我有先进的彩色洗印设备,不赚你的钱,成本价,19.8万给你一台。”我听后出了一脑门子汗,心说:“天哪,19.8万,我不吃不喝也没有这么多钱呀。”

话虽如此,可回家后我心里一直琢磨这事。国营的可以搞合资,个体户能不能搞呢?廖先生出设备,我们出场地、人力,这样合资不是很好吗?第二天,当我把想法告诉廖先生时,他很高兴。可是,当我兴致勃勃地去咨询合资手续时,有关部门的答复却好像泼了我一身冷水:《中外合资法》规定,个人不得与外商合资,因为个体户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签字。

峰回路转办合资

我不死心,又到北京去找各大部委咨询。我住在一位叔叔家,每天都去跑有关部门,就自己合资的事查资料、咨询,但越跑越感觉希望渺茫。

在北京徒劳奔波了三个月,眼见前方无路,忽然峰回路转。

一天,我正在这位叔叔家待着,来了一个人,把我带到台基厂一个大院。走进一栋楼,来到一个书房,只见一位白发老人端坐在那里,他正是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王任重。王老说:“我听人说起过你,我今天有一下午的时间听你讲故事。”我听后激动地流下了眼泪,整整用四个小时讲了自己“干个体”的经过。当听我讲到被人撵、被人瞧不起、摊位执照被人没收时,王任重拍案而起,说:“这些同志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们的个体户?我们这些人参加革命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吗?他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你们能够扔掉铁饭碗,自食其力替国家分忧,为什么还要限制你们呢!”

接着他又问我:“如果你想做的事被批准了,你就不是成为万元户的问题,而是可能会成为百万元户、千万元户。当你有钱的时候,想干点什么?你当过兵,我也是一个老兵,我想听实话。”听到这里,我真诚地说:“王老,我看过电影《高山下的花环》。梁三喜牺牲前从兜里掏出的是一张欠条,让人转交给他的母亲和媳妇儿,替他向战友还账。看到这里我难受极了,咱们国家真是太穷了。我要有了钱,一定替战友还账,一定不做你们革命老前辈不希望我做的事!”

听到这里,王老问我:“你有什么要求,我可以帮你。”我说:“我没什么要求,只是想与有关部门的同志谈谈合资的事。”王任重听后,当即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任仲林写了一封信:“兹介绍大连市一个很有思想的青年姜维,到你那去谈一谈,你无论如何都要接待,哪怕是几分钟,此致敬礼。王任重。”

第二天,我拿着王老的信到了国家工商局,任仲林局长与海关总署等共四位司局长一起接待了我。我问:“个体户怎么样才能有法人资格?如何才能与外商合资办企业?”任局长告诉我:“那只有将个体户变成私营企业。”我说:“那就变。”没想到,这话一出口,任局长立即站起来,神色凝重。他拍拍我的肩膀,严肃地说:“小伙子,你知道吗,我们在1957年向全世界宣布,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消了私营经济……你一句‘那就变,我哪有这个权力变。”此时,一位司长又站起来说:“姜维同志,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雇工问题。”根据当时的规定,雇工不能超过八个人,否则视为剥削。我急了,大声说:“我不管,反正耀邦同志说我们是光彩的。我是党养大的,我不会剥削人。”这时,任局长对我说:“小伙子,不要着急,相信党中央吧。”

个体户的夙愿竟成为“国家议题”

又过了些日子,记得那是1984年夏,突然有两个人骑自行车来找我。一位是王任重的女儿王晓黎,王晓黎对我说:“这是胡德平,耀邦同志的儿子,今天他来看看你。”我一下子愣在那里,这实在出乎意料。这时,胡德平过来同我握手,说:“我听说了你的情况,你从千里之外来到北京,找党来解决你的问题,说明你对党是信任的,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告诉我。另外,你写的材料可交给我带走。”

我把材料交给他后,充满了期待。不到一个月,我接到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我到中南海去参加会议,讨论关于私营公司能不能成立的问题。当时,参加讨论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海关总署、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局等部门的20多名代表,现场讨论十分激烈。会开了多久我已经忘了,但我知道,为了我要办公司的事,惊动了如此多的中央级部委来论证研究,一个个体户的夙愿竟成为“国家议题”。

国务院特批成立私营公司

1984年11月9日,我终于等到了好消息,外经贸部副部长魏玉明在办公室向我宣布:“姜维同志,经国务院特批,你要办的私营公司通过了,可以同港商合资办企业,你的公司想叫什么名字?”接过特批文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激动地说:“公司就叫光彩,因为那是耀邦同志起的。”1985年4月13日,国家工商局正式向大连市工商局授权,向我颁发全国首个私营企业执照。我的欢欣鼓舞那是不用说了,但是,这事到底是怎么成的,却一直是我心底的谜,毕竟当年“中南海大讨论”的结果是: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政策性的问题解决不了。

直到多年后,我遇到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灏(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时,才解开了心中的疑团。他对我说:“姜维同志,你的事耀邦同志没少费心,我们当时也有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耀邦同志说:让他先试办一下嘛。就这样,你的公司才得到国务院的特例批准。”

现在,每年的8月30日,我都会开一个座谈会,重温“光彩讲话”,缅怀老一辈的嘱托。耀邦同志曾说,个体户也是光彩的。从那时起,“光彩”二字也成为我的座右铭。当年,我得到党的帮助,这让我深切体会到:民营企业家能有今天是不容易的,我们不能忘本。

(胡世民荐自七一客户端/《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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