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乔思伟
在自然资源部“三定”规定中,有关法规司职能的表述精炼而明确,短短的四句话,涵盖了立法、普法、合法性审查和法规清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基本上都是法规司的常规职能。如何深入理解部“三定”规定下法规司的职能?如何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就此,我们专访了法规司司长魏莉华。
魏莉华表示,作为自然资源部的法治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规司肩负着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的重要使命,这是最新最重要的职能。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日益迫切。自然资源管理事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权益。必须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应当是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最大的价值追求。
“‘心怀法治梦想,推进法治进程’,这既是法规司的司训,也是我想对自然资源法治系统最想说的话。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作为法治工作者,有责任和使命急流勇进,积极投身这场革命,用我们的点滴力量推进整个国家的法治化进程。因为法治不仅是不同社会制度的共识,也是我们党执政体系和执政能力现代化的体现。中国的法治进程,不仅是法律法规落实在纸面的过程,更是公平正义刻印在人心的过程。”魏莉华说。
机构改革中,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的职能,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从自然资源部的‘三定’规定可以看出,这次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整合,而是脱胎换骨的职能重构。”魏莉华表示,如何从原来的土地、矿产资源和海域海岛管理,转变到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各要素,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如何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如何树立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理念?如何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新部组建运行后,如何发挥好法治对自然资源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这是我们思考最多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民法总则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同时,魏莉华也坦言,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立法质量不高,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的理念还需在法律中进一步体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立法空白;立法体系不协调,法律数量多但缺乏内在体系化的设计;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大量存在,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不规范;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高发多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持续高位运行。
“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直面自然资源立法、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自然资源法治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她说。
魏莉华表示,法规司将把全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统筹立法、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加快构建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必须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要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未来3~5年的自然资源立法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的立改废,用完善的立法来引领改革。
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必须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全系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转变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全面履行好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用途管制和维护权益的职能。
高效化解自然资源争议。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高发多发,必须下大力气从源头上化解。要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行政复议的最大价值追求。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对法规司近期的重点工作,魏莉华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紧紧围绕部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送审工作。《土地管理法》修改是关系自然资源部核心职能履行的重要法律,目前,修正案草案已报国务院审议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法规司将把《土地管理法》修改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放在首位,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议的各项工作。同时,超前谋划《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
起草出台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两部部门规章。为确保自然资源部组建伊始就在法治轨道运行,明确立法工作程序,规范红头文件的制定,法规司起草了两部规章草案,目前已在中国法治政府网上公开征求全民意见。这两部规章将作为自然资源部组建后的第一批规章颁布实施。
落实部党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为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部已经建立了党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将把学习宪法作为党组宪法法律学习的第一课。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激励和教育全系统工作人员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经过多年的努力,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已经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部“两个统一”和核心职能的行使,在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基础上,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不必要的审批,释放市场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离不开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新组建的法规司绝大多数都是法律专业毕业,有着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情怀,今后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队伍,切实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于法治工作者来说,这是个大有可为的新时代。”魏莉华表示,自然资源部承担着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法规司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切实肩负起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的重要职责,完善立法,规范执法,促进普法,化解争议,确保自然资源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