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炎
(浙江大學文化遺産研究院)
此爲“卬”字的標準構形。從“卬天”一語又可確認其異構:
這種構形應該是由於書手的原因而造成的訛體。
由楚簡“卬”字的標準構形對照《説文》“卬”字篆文構形,可以明確看出其左旁並非从“匕”,而是作一豎筆向下内彎,《説文》是根據錯誤字形,將“卬”字誤列入“匕”部,可見篆文早有訛誤。
其次從字義上作分析。
《説文》:“卬,望,欲有所庶及也。从匕从卪。《詩》曰‘高山卬止’。”段玉裁《説文解字注》指出:“‘卬’與‘仰’義别。‘仰’訓舉,‘卬’訓望,今則‘仰’行而‘卬’廢且多改‘卬’爲‘仰’矣。”《廣雅·釋詁一》王念孫《疏證》則以爲:“仰、卬聲義並同。”值得注意的是,《説文》不僅以“望”訓“卬”,而且進一步解釋爲“欲有所庶及也”,“庶及”猶“庶幾”(見《説文》段注)。“庶幾”的意思是差不多,近似。《易·繫辭下》“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也可以理解爲或許、也許,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寡人以爲善,庶幾息兵革”。另外,“庶幾”也有希望、但願之義,如《詩·小雅·車舝》“雖無旨酒,式飲庶幾”。(5)皆引自《漢語大詞典》(簡編本)“庶幾”條,上海: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8年版,頁1481。皆是表示不確定的正面肯定的意思。《説文》解釋“卬”字爲“欲有所庶及也”,是説“卬”字可引申爲“願望差不多能實現”之義,屬於判斷用詞。
裘文對卜辭中所見的“卬辭”(這裏藉代裘先生“果辭”的稱呼)作了很好的全面梳理,指出“卬辭”的“位置總是在占辭之後驗辭之前,它們究竟是在占卜之後、所占卜之事有結果之前刻記的,還是在所占卜之事有結果之後跟驗辭一起刻記的呢?答案應是前者。……這是事先的判斷,而不是事後的記録”。
《左傳·桓公十一年》謂:“有疑則卜,不疑何卜?”卜以决疑,正因爲占卜者對某事或某種狀態將出現的結果存在疑問,才會占卜。根據《説文》對“卬”字的訓釋,將殷墟卜辭中極大多數的“卬”字理解爲占卜者根據卜甲、卜骨經灼後所呈兆紋之形狀而對占卜的結果作判斷(即“占”)時的專用術語,與裘文的看法完全吻合。“卬”字之義在卜辭中的確切意思是“(此卜)差不多可以應驗”,雖與裘文的結論“應驗”有相似之處,但其有揣度成分,即帶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因素,仍屬於正面的肯定之辭。“卬辭”既可以視爲占詞的一部分,也可視爲占詞的另一種形式,但它决不是驗辭,則可以確定。
下面利用裘文的梳理成果,按分組選擇幾則“卬辭”的例子。
b. 辛丑卜,亘貞,王占曰: 好其有子,卬。
《合》94正
c. 王占曰: 吉,卬。
《合》94反
此辭屬賓組,貞問婦好是否有子。反面c辭是a辭的占辭,是商王據兆紋對此卜所作的判斷,“吉”指吉兆,“卬”字義爲所卜之事差不多可以應驗。b辭省略命辭“婦好有子”,商王的占辭谓“好其有子,卬”,是判斷婦好有子的事大概能應驗。
(2) a. 貞: 王其有曰多尹。
b. 貞: 勿曰多尹。
c. 貞: 卬。
d. 貞: 王其有曰多尹,若。
《合》5611正
e. 王占曰: 卬。
f. 王占曰: 若。
《合》5611反
此辭屬賓組,反面的e、f兩條卜辭刻在與正面c、d兩條卜辭相應的位置上。裘文認爲,綜合上引各辭來看,很可能在a、b這對對貞卜辭裏,a辭得到了肯定;c辭所卜問的,就是這一卜是否確能應驗。按我的理解,c辭的“卬”用作命辭,所問的就是a辭這一卜或許可以應驗吧。e辭“卬”作爲占辭,是商王判斷這一卜差不多可以應驗。
(3) 貞,王占: 卬。
《合》10989正
此辭屬賓組,命辭的内容已經省略,“王占”即“王占曰”之省,“卬”是商王對此卜所作的判斷,即卜問之事差不多可以應驗。
(4) a. 辛巳卜,翌日壬不雨。吉。
b. 其雨。卬。雨小。
《屯南》2713
此辭屬無名組,a、b爲對貞卜辭。b的“卬”是占辭,判斷説翌日壬午下雨或許會應驗。“雨小”是驗辭,記録是日果然下了小雨。
(5) 乙丑[卜],王曰: 兹卜卬。
《合》24122
此辭屬出組,命辭的内容省略,“王曰”是“王占曰”之省,“卬”是商王的判斷,占辭謂此卜之事差不多可以應驗。裘文認爲“王曰”云云是命辭,若按此理解,“兹卜卬”可解釋爲此卜或許可以應驗吧。
(6) a. 丙戌卜,内: 翌丁亥不其雨。丁亥雨。
b. 兹不卬。雨。
《合》12456+12357
此辭屬賓組,a、b二辭分别刻在兆的左、右邊。b辭“兹不卬”爲占辭,是對a辭所作的判斷,是説這一卜或許不會應驗;“雨”與a辭的“丁亥雨”一樣也是驗辭。
(7) 庚子卜,兹不卬。六月。
《懷》1524
(8) 兹小卬。
《合》34345
此屬出組,也應是占辭,“兹小卬”是説這一卜或許少可應驗。
下面再舉黄組卜辭中的“兹卬”例子。
(9) 戊戌王卜貞: 田弋,往來亡災。王占曰: 大吉。在四月。兹卬。獲狐十又三。
《合》37437
《英》2546
《合》37473
《合》38177
(13) 辛未卜,在河貞: 今夕師不震。吉。兹卬。
《合》36428
(14) 其遘雨。兹卬。小雨。
《合》38169
不難看出,“兹卬”皆處於占辭的位置,其意就是判斷“此卜差不多可以應驗”。
《花東》卜辭應該都歸屬於子組,其中10版有“卬”、“不卬”及“兹卬”的辭例,“卬辭”皆出現於占辭之中,其例如下。
(15) 丁卯卜: 既雨,子其往于田,若。卬。
《花東》244
(16) a. 庚申卜: 子益商,日不雨。卬。
b. 其雨。不卬。
《花東》87
《花東》10
(18) 丙申卜,子占曰: 亦叀兹卬,亡賓。
《花東》173
姚萱博士對其曾作過全面梳理,(6)姚萱: 《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北京: 綫裝書局2006年版,頁92—97。此不煩舉。上引各例中“卬”字的釋義皆可參看前引對所舉各辭的解釋。
《詩·王風·兔爰》“尚無爲”鄭玄箋:“尚,庶幾也。”孔穎達疏:“庶幾者,幸覬之意也。”以“尚”訓爲“庶幾”,亦見《爾雅·釋言》、《玉篇·广部》等。熟悉先秦文獻及出土文獻的學者都清楚,“尚”字作爲占卜術語,經常出現在《左傳》、《國語》所載卜辭和楚卜筮簡中,李零先生指出:“命辭是講待决之事,其中有表示這種語氣的‘尚’字,意思是庶幾,義如當。”(8)李零: 《中國方術考》(修訂本),上海: 東方出版社2000年版,頁283。作爲占卜術語,“卬”與“尚”似乎有一定的相似性,出現於甲骨卜辭的命辭中用爲占卜術語的“卬”,是否與“尚”有某種關聯,值得考慮,提出來請各位指正。至於裘文所引那條西周甲骨卜辭(齊家村一號卜甲),“卬”字出現在命辭中,也應作如是觀。當然,裘文所引出現在命辭中的其他“卬”字,在不用作占卜術語時,可以視用詞的不同情况分别訓爲“仰”、“望”、“嚮”、“向”、“迎”、“舉”、“待”、“高”、“怒”、“爲”等義,(9)見宗福邦等主編: 《故訓匯纂》“卩部”卬字條,北京: 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頁283—284。不能一概而論,這裏就不再詳列和作具體分析討論了。
另外,裘文還提及三件西周青銅器銘文中的“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