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岭
笔者近日在社交媒体上看到有同胞在中国驻多哥大使馆门前拉横幅维权的照片,向当地朋友打听后才知道,是十几名在多哥的中国商人因涉嫌非法采伐当地珍贵木材,并违反相关进出口禁令,被当地政府查扣货物,于是他们跑到中国使馆门前吵闹,要求使馆出面与多哥方面交涉,替他们讨回被扣货物。
“有困难,找使馆”,如今已成为中国人出国后遇到问题时的第一反应。这个逻辑“没毛病”,这既是每位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中国外交部门对同胞的郑重承诺。近几年已有不少同胞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协助下有效维权的案例。但在这种思维带动下,一些当事人有时也会对外交部门的职能产生不切实际的期盼,从而忽视自身作为“海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所在。有些同胞认为无论在海外遇到什么问题,使领馆都有责任帮他们解决,否则就是“使馆不作为”。有人甚至认为,只要把事情搞大就一定能解决。因滞留国外机场大唱国歌、动辄围攻驻外使领馆的同胞,就是这种思维。
殊不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治和社会环境,海外发生的任何问题、诉求都需在驻在国法律框架内解决,而中国领事保护与协助也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具有一定“有限性”,绝不是简单的“凡事由大使馆出头就能解决”。
就拿那些被罚没货物的多哥华商来说,他们是因违反当地法律规定而遭处罚。而任何同胞在海外违了法,都须承担相应后果。中国驻外使领馆必须尊重驻在国依据其国内法律采取的相关举措,不得妄加干涉,这既是国际关系通行准则,也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项基本原则。何况中国政府一贯倡导,海外同胞应遵守当地法律。“合法权益受保护,非法行为不袒护”,早已是外交部门多次公开申明的政策立场。
此乃其一。其二,中国驻外使领馆在海外既无行政权,也无执法权。根据《中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指南》,驻外使领馆可以出面敦促驻在国政府依法、公正行事。但这样的外交交涉并不能代替公民自身通过当地行政和司法途径采取的维权行为。通常情况下,公民在海外遇到涉及法律的问题时,仍需要依照当地法律提出诉求,启动程序,主张权利。光指望由使馆包办解决所有问题,而自身无意按当地行政、司法程序去申诉,这样的维权既混淆了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权责义务,也无法直击事件处置的核心,往往事倍功半。
虽说中国大使馆有责任为他们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必要协助,但一切沟通都应理性、冷静进行。类似多哥那些华商,意图通过干扰使馆办公、把事搞大并对使领馆进行道德绑架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容易使事态复杂化,既违反驻在国和中国有关法律,也给当地中国人的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这样的维权方式从一开始就错了。“海外实苦,且行且珍惜”。笔者希望给那些有着错误海外维权思维的同胞三条建议。一是放弃“按闹分配”的思想,遇到问题要冷静下来,同大使馆理性沟通。二是在使馆指导和协助下,积极研究当地法律法规,必要时聘请当地律师,通过当地行政或司法程序提出诉求,维护应有权益。如果自己确实理亏,也要对前景有清醒客观的认识,做好心理准备。三是认真吸取教训,好好思考一下在当地长期经营发展问题。该调整调整,该转型转型,不要总是幻想“浑水摸鱼”。
总之,同胞在海外遇到委屈,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相信都会获得中国驻外使领馆最大限度的协助,但若蛮不讲理,那就只会适得其反。行走海外,理当守法律、敬规则、明事理、慎言行,如此方能安行天下。▲
(作者是国际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