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珩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规划设计室,云南 昆明 650200)
自然因素是导致石漠化现象出现的基础性条件。通常,岩溶地区的硅酸盐岩含量极为丰富,往往难以成土,且易淋溶,这就为石漠化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加上岩溶地区大多山高坡陡,气温较高,降雨充沛,使得土壤和植被遭到侵蚀和溶蚀,导致石漠化现象的出现。
人为因素也是导致石漠化形成的重要原因。主要有如下表现:第一,岩溶地区大多经济欠发达,农村能源种类较少,群众生活的薪柴材料往往只能通过樵采的方式解决,特别是那些能源种类单一、煤炭储量少、未通电地区,植被几乎遭到了毁灭性破坏,这就是人们长期的过度樵采行为导致的。第二,岩溶地区耕作方式比较原始,主要是陡坡耕种以及刀耕火种的方式,却并未采取相应地水保措施,同时,岩溶地区降水量丰富,会对土壤产生较强的冲蚀作用,造成石漠化现象。第三,岩溶地区居民生活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粮食生产,为了提高粮食产量,他们往往会采取毁林毁草的方式进行耕地开垦,扩大耕地面积,但是却没有把握好开垦的分寸,致使开垦过度,造成土壤和植被的严重流失。第四,树木植被随意砍伐问题日渐突出,正是这种不合理的人为开发,使得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石漠化问题更加严重。
岩溶地区土体浅薄,岩石风化侵蚀严重,水土流失难以遏制,加上先天自然资源不足,严重限制了当地经济发展,造成贫困农民过多,无论是在生态资源建设上,还是在文化教育上,都要落后于其他地区。倘若一味地采取限制化开发模式,就会导致就业岗位不足,就有可能使得石漠化治理成果遭到破坏。为此,为保证石漠化治理的顺利进行,应当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
要加快石漠化治理理念转变,改变过去修复物种单一化的做法,促进生态服务价值提升。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实施封禁治理培育出来的疏林地要比水保林更能涵养水土。在植被群落建设方面下功夫,在综合考虑当地土质、石漠化现状的基础上引进植被品种,优先选择木质藤本品种,其根系往往比较发达,可以深入地下吸取深层水源,对光照的吸收能力也比较强,能够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现象。比如说,在石漠化治理过程中,金银花效果良好,得到广泛种植,而对于皮黄、苏木等新型木质藤本植物,则没有得到有效推广。同时,还应加强对苔藓类植物的开发与应用,苔藓植物能够在岩溶环境下生存,即便是裸露的岩石环境,也能生长成密集群落,而且苔藓生长过程中,会分泌出一种酸性物质,能够加速岩面的溶解,苔藓残骸对于土壤有机质的提升有利,便于其他植物生长。此外,要做好石漠化治理的规划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服务能效,巩固治理成果,发挥常绿灌木、落叶乔木以及木质藤本的群落组合功能,提高植物群落的水土涵养功能。
首先,石漠化地区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土壤肥力低下,造林难度较大,此时应当进行封山育林,而对于石漠化现象较轻的地区则需采取人工造林措施。对于石漠化荒山,可采取工程与生物措施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如果土层瘠薄,则应使用石块砌筑挡土墙,加强土层培植,使苗木生存条件得以改善。尽量选择耐旱性强、对养分要求不高的树种,以利于成活。岩溶地区内,凡是坡度在25°以上的坡地,都必须全面禁止开荒,采取封禁措施,加快实施退耕还林,鼓励群众种植一些经济果木,既能有效改善环境,又能有效增加群众收入。
其次,对于轻度石漠化地区,可采取牧畜圈养、建造沼气池等有效措施,以减轻对石漠化地区林草地的破坏。通过收集处理生活污水以及牧畜粪便,能够产生沼气,同时沼液也能用于农业种植,提升土壤肥力。
再次,实行坡改梯,兴建小型水利设施,完善田间道路,做好排水沟和蓄水池的修建工作,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保土保水的目标。
最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经果林种植,保障退耕还林顺利实施,重视经果业、茶产业以及中草药种植产业的发展,促进生态与经济效益共赢。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石漠化治理工作,不断增加资金投入。截止到目前,已经有100多个石漠化区县都在开展石漠化治理工作,尽管投入的资金比较充足,但却没有注重资源利用效率、治理目标是否完成、综合成本高低等。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需要在石漠化治理过程中注重资源效益发挥,及时消除治理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在进行石漠化治理时,不能只是加强植树造林,增加地表植被覆盖率,还要利用生态化改造技术,使其水体保育功能得到提升,生态系统得以恢复。就目前的评估体系而言,以生态效益评价为主,可以增加恢复治理指标,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明确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石漠化治理流程,实现长期化与规范化治理,并对当地生态进行有效监控,使石漠化地区生态功能更加稳定。
当前,生态功能规划日益得到落实,相关治理机制也不断完善。政府财政资金依然是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市场调控作用发挥不力,因此,就需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得以恢复,让当地政府及群众从中受益,保证石漠化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因石漠化问题致贫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问题,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让岩溶地区农民真正享受到石漠化治理的好处,从而让更多的人从石漠化治理的过程中得到补偿,获得更多的效益。
在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决策与实施过程的协调,明确补偿标准、治理对象、治理方式及时间等要素,尽可能地避免生态治理与农民利益相互冲突。要通过自主行为让当地农民能够支持并积极参与石漠化治理,要大胆创新补偿机制,实现外部驱动力向内部驱动力的转化,确保石漠化治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造林是石漠化治理见效最快的途径,造林树种选择恰当与否,会直接影响石漠化治理工作的成败,在选择造林树种时,要选择根系发达的树种,能够深深扎根于岩隙缝中,才容易成活。另外,生长速度快,耐旱性强,热量变幅比较宽的树种,才能够快速郁闭成林,使地表盖度增加。同时还要有持续的萌芽更新能力,能够在中性偏碱土壤中茁壮成长。在造林绿化过程中,可以选择栽植任豆、香椿、茶条木、肥牛棚、金银花等树种。如果坡度较小,立地环境良好,则可选择当地适宜生长的竹、藤等,还可选择经济果木树种,营造生态经济林,既能改善石山地区石漠化现象,又能使农民经济收入增加,获得经济效益。
苗木质量直接关系到造林成活率,所以必须加强苗木质量把关,这是确保造林成功的重要环节。首先,需要加强种子质量把关,选用良种进行育苗,要保证种子饱满、无病虫害侵入,并对其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开展播种。其次,要对苗木加强管理,待种子繁衍后再进行精细化管理,及时进行补植补造,对苗木密度进行合理调整,加强肥水管理,使苗木健康成长。最后,在大面积进行造林前,要针对部分苗木进行炼苗处理,让其能够有效适应各种复杂环境,使造林苗木尽快成活,使用营养袋苗,在雨季集中造林,保证造林成活率。
考虑到岩溶地区土壤比较特殊,在造林过程中要做到因地制宜,使用非常规法进行整地造林。第一,整地造林过程中,不能炼山,对于山上原有植被,应尽可能地保留。第二,要合理控制造林的密度,过密会导致大量原生植被遭到破坏,不利于林木的后期生长;过疏又难以有效提升造林效果。一般造林900~1050株/hm2左右,造林密度可适当调整,尽量多采用袋苗,以利于成活。第三,合理把握造林时机,在每年的2~3月进行造林,尽量选择阴雨天气,等植坑完全湿透就可以开展造林工作。第四,待苗木定植完成后,可在定植坑面上覆盖一些枯枝杂草或小石块。必要时可采用薄膜覆盖,控制土壤水分蒸发,有条件的地方可使用保水剂等,促进造林成活率提升。
为了有效遏制住石漠化现象对生态与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必须不断加强对石漠化问题的治理,加强整地造林,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当地群众都应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到石漠化治理工作中来,提高整地造林成效。相信只要大家齐心协力,采用科学的方法与技术措施,才能使石漠化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改善岩溶地区生态环境,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