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欺凌说“不”,学校如何发挥主心骨作用

2018-11-30 04:30彭凤霞
教书育人 2018年2期
关键词:家校校园德育

彭凤霞

2017年6月24日晚,一段关于北京市延庆二中一名学生在厕所受辱的视频开始在网上广为传播,“校园欺凌”问题也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热议的焦点。

其实,“校园欺凌”绝非个案,据教育部统计,仅2016年5~8月全国上报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有68起之多。如此频发的“校园欺凌”已日趋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潜在“杀手”。为此,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尽管政府重磅出击,“校园欺凌”仍然屡禁不止。“校园欺凌”的诱因虽然复杂,但是学校毕竟是孩子涉入社会的第一个驿站,学生的成长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中度过的,况且学校也是专门的育人机构,对孩子的品格形成发挥着最大的影响力,因此,向欺凌说“不”,固然需要家庭、学校、社会通力协作,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但更需要学校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发挥主心骨的作用。笔者认为,远离欺凌,建设平安、阳光校园学校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在德育方面应该彰显生命教育、仁爱教育和规则教育的主题

“校园欺凌”反映出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这些施凌者在道德情操和人格品质方面的错位。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思想领域的阵地,正确的思想不去占领,错误的思想就会去占领。”德育可谓是意义重大。问题在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很多学校在德育方面都存在着一个较为普遍的软肋,那就是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很低。原因是很多学校虽然在德育目标方面拔得很高,但德育的具体形式却很单一,方式方法老化(要么通过宣讲,要么通过教科书灌输),内容素材也很空洞陈旧(一味地选取一些“高”“大”“上”的题材)。这样的德育看似工作扎实、细致,实则收效甚微。德育工作要有实效性,就必须从学生的学龄阶段出发,从学生正在逐步拓展的生活入手,制定切合实际的培养目标,切忌“假”“大”“空”;要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选取一些富有生命力、穿透力的题材。尤其是主题的确定,更应该多突出生命意识、仁爱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培养。

生命教育就是要教育学生树立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接纳生命,善待生命的意识;真正认识到生命的短暂,生命的不易和生命的宝贵;形成生命本身就是价值的价值定位。仁爱教育是指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仁义之心、恻隐之心、怜悯之心、同情之心、友爱之心、孝亲之心和赤子之心;要引导学生做到有良知,有爱心,有孝心,守公德,讲道德。规则教育则是要训练学生的纪律意识,服从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教育学生做到守底线,守法律,守纪律,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多采取诸如:“话说生命”“绘本共读”“情境再现”“校外参访”“义工服务”“关怀弱势”“爱心奉献”“友情链接”“凡人善举”“孝心体验”“法治在线”“模拟法庭”“我能守规”“我说我悟”等形式。注意对接学生的成长生活,关照学生的认知水平和需求层次。做到既重视与其他课程的渗透融合,又关注学生的参与、体验和内化。

二、学校管理方面也要做到既人性又细化,靠实责任,突出重点,落到实处

很多“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都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跟不上有关。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孩子的行为习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常的管理教育。当然,这里既有学校的管理因素,也有家庭的管理因素。而学校作为专职的教育机构,就更应该凸显管理育人。实际上,一所好的学校都必然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文化。真正有说服力的管理则必须是人性化的管理。这就要求学校、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切忌粗暴简单,不要一味地采用命令式的口吻和强制实施。校规、班规的制定也不宜一概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多想点花样,可以尝试诸如“学生共同订立契约”的形式等。这样的规章制度可能学生更容易接受,也有利于学生自律意识的培养。否则,在“警察”监督不到的地方,就可能会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甚至发生“欺凌”行为。

另外,管理无小事,学校的管理还应该做到精细化。精细化管理关键是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不留死角,不留缺口。充分发挥职能处室、年级组、班级、学生会和值周组的作用,既分工又协作,群策群力,共同配合。当然,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同时,也应该突出重点,班级管理一直都是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而班级管理中最重要的则是个别“问题学生”的管理。事实上,一个良好的班风的形成主要是取决于对这些“问题学生”的转换。班主任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对这些“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上。这就需要多从思想上找源头,多与这些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思想,多引导,多鼓励;密切关注他们的情感变化和思想动向,必要的时候可以安排“眼线”(或地下情报员),及时掌控他们的行踪和举动,恩威并施,对症下药,把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学校还应该根据需要培训家长,做好学校和家庭的协同教育工作

如前所述,“校园欺凌”的诱因是多方面的,很多时候家庭教育的缺失也会导致孩子行为的出轨。家校互动,共同教育几乎是一切成功教育的经验之谈。但是实际上真正有实效的家校互动却是少之又少,共同教育在很多学校要么流于形式,要么就是变味。一些学校的家校互动仅停留在一年或者一个学期开一次家长会,还有一些学校的家校互动则表现为简单地给家长压担子: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监考、跟自习等,真是花样百出。这样的家校互动不但起不到共同教育的效果,还会引起家长的厌倦,甚至对立。要想取得富有成效的互动,学校与家长就必须在教育目标方面达成共识,在教育策略上互相协调,在教育行为上互相支持。

由于家长的文化层次、教育水平往往差异很大,对一些教育问题的理解可能还存在一定偏差,这就需要学校对家长进行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而且要随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不断地加深对家长的教育工作。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曾多次谈到培训家长的问题:“据我看来,没有比让母亲和父亲学会如何教育儿童更为重要的任务了。我们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得出一个结论:不关心家长的教育修养,任何教育和教学任务都不可能完成。家长教育学,即父母关于怎样培养子女成人的初步知识,是整个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基础……我们这里设有家长教育学校,其中分为:学前部,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部,四至八年级学生家长部,九至十年级学生家长部……”苏霍姆林斯基还从专业的角度详尽地论述了怎样培训家长的问题。可见,要想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还必须做好家长的教育培训工作,以保障家校互动良性状态,使得共同教育富有成效。

四、学校更需做好学生的心理品质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校园欺凌”令人震惊,也令人费解,很难想象那些令人发指的“欺凌”行为竟然是出此一个个活泼可爱、美丽动人的“天使”“花朵”之手,更难想象这些漂亮的“天使”和“花朵”竟然忍心选择自己朝夕相处、情同手足的同学下手。其实这不仅仅是一个轻描淡写的顽劣行为,也不仅仅是一个违规行为或不道德行为,而且还是一个严重的心理扭曲行为。这些同学在心理方面或多或少的都存在着一定的不健康因素。现代意义上的健康不仅是指躯体健康无疾病,而且包括心理的健康无疾病。对于成长中的孩子,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心理的变化、波动都很大,稍遇刺激、诱惑,都很容易迷失自我,甚至出现心理问题。这就需要家长及老师多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心理动向,并适时进行调节。

对于学校而言,就是要把学生的心理品质教育放在突出地位来抓。这就不仅要求班主任、科任老师在平时的教育中要渗透心理品质教育,而且要求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思想品德课一定要有心理品质教育的内容,还要求学校要配备专业的心理老师来开展学生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心理辅导要把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结合起来,既要有集体规模的主题讲座、话题探讨、知识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也要有针对个体的心理咨询、友情援助、心理疏导等活动。要真正确保心理品质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的常态化。只有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教育和辅导工作,才能从源头上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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