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灏晨
摘 要:英国与欧盟磋商“脱欧”后的贸易关系主要有准“市场一体化”的欧洲经济区协议、代表中间模式的关税同盟与深度全面的FTA以及完全“贸易自由化”的WTO选项这三大类模式。对于英、欧双方来说,尚就选择哪种模式权衡利弊,讨价还价。英国和欧盟作为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无论选择哪种贸易关系,他们决定都会对我国在双方的投资及贸易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尽早分析其影响,做好预案,降低他们贸易关系变化对我国的冲击。
关键词:脱欧 英国 欧盟 贸易关系
2018年6月,英国女王批准了脱欧法案,标志着英国正式结束欧盟成员国身份,政府也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与欧盟进行磋商。之后,英国将与欧盟在贸易等问题上进行艰苦的谈判。本文将结合现有研究,分析英国在“脱欧”后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并讨论它们对我国与英国及欧盟在投资、贸易方面的影响。
一、英国“脱欧”后与欧盟可能出现的贸易关系
英国进行“脱欧”公投的目的之一是希望借机向欧盟施压,在欧盟统一市场下获得更多的贸易便利但承担更少的责任。但“脱欧”法案通过后,贸易问题成为谈判重点之一。目前欧盟与第三方之间的贸易模式涵盖从准“市场一体化”到完全“贸易自由化”等几种。英国与欧盟未来的贸易关系亦可能从中选择。
(一)准“市场一体化”选项——“欧洲经济区协议”EEA
在欧盟与第三方的贸易关系中,最接近“市场一体化”的模式是“欧洲经济区协议(EEA)”。这一模式中第三方的典型代表是挪威。其概念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国家中的非欧盟国家,由于某些原因不准备接受欧盟的完整成员资格,如果该国愿意,可以享受欧盟统一市场内部的优惠政策。该第三方国家需要在这几方面妥协:不参与欧盟决策,但可以某种形式参与讨论;为欧盟凝聚基金提供支持;不要求接受欧盟法律的直接管辖;自身没有直接的欧洲司法管辖权,而是由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法院处理争端等。总之,就是第三方国家在贸易投资方面拥有接近于欧盟成员国的权力的一种关系。英国如果希望达成这种关系,需要加入EFTA,接受EFTA法院和监督管理局的管辖,并且英国还需要满足前述要求,为EEA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一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英国“脱欧”的目的,既能获得更具象征意义的主权,又可以留在欧盟内部市场,获得欧盟统一市场的利益。
(二)偏向“贸易自由化”的中间道路——关税同盟与深度全面的FTA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欧盟目前与非EFTA国家的第三方为提高贸易自由化水平而签订的协议。前者使用较少,目前的第三方代表是土耳其。关税同盟中要求第三方国家与欧盟国家实行“基本相同”的义务,具有一定的回旋余地,不要求与欧盟的海关和贸易政策具有绝对统一性。而且关税同盟的签署方如果仅限于海关和关税的安排,则双方在享受贸易便利的同时,可避免经过欧盟内部会员国逐一批准的漫长过程。但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无法享受到欧盟统一市场的利益。FTA是欧盟较常用的一种方式,目前已形成与韩国、加拿大签署的多项FTA。在欧盟的FTA政策中,有一种深度和全面的FTA(DCFTA)。在原则上,该类型条约不仅覆盖欧盟共同商业政策的条款,还覆盖间接投资(证券投资)。在DCFTA生效后,如果在欧盟的直接投资或在权限内的间接投资出现了争端,第三方投资人可不必经过当地的法院体系,直接申诉至欧盟级别的法院寻求解决方案,从而保护投资人,特别是金融类投资人。从这个角度看,对于金融业发达的英国来说,DCFTA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方案。
(三)完全“贸易自由化”选项——WTO选项
英国及欧盟内的其他成员国都是世贸组织(WTO)的成员,因此在英国与欧盟就贸易关系谈妥前,英国需继续遵守其对世贸组织的所有法律义务与承诺,并对自身的贸易政策承担全部责任。欧盟设置过一些降低关税的时间表,也曾做过一些承诺,例如有利于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农产品的农业支持政策。英国“脱欧”后,将选择是否修改这些时间表和承诺。如果不修改,英国在这部分同欧盟的协商会变得较容易。但英国也面临关税配额和农产品补贴限制方面对自身经济的影响,前者是以较低的关税进口的配额,而后者则是对农产品补贴规模的限制。英国“脱欧”后,如果其希望提高贸易保护水平,修改划分好的关税配额及服务特许权,那么英国的谈判对手将包括很多原来享受欧盟关税配额的国家。所以在英国“脱欧”后,如果最终以独立国家而非欧盟成员国的身份重新成为WTO的成员,将会开启很多新的谈判。这可能是英国“脱欧”面临的困难之一。
二、形成不同类型贸易关系的可能性
(一)EEA方案不被双方看好
虽然欧洲经济区(EEA)方案可以让英国更好地进入欧洲统一市场,继续享受利益,但是这对英、欧双方都存在困难。一是英国的体量相对于现有三个欧洲经济区的成员国来说大得多,其加入将可能导致EEA内国家力量不平衡,并由此主导贸易,引起其他参与国的不满。二是EEA的一些规定越过了英国可接受的底线,例如EEA要求人员自由流动,这与英国进行移民管控的愿望相悖。同时,EEA在理论上接受欧洲法院的管辖,而且也要求其成员国继续对欧洲提供财政支持,这些也都与英国“脱欧”的理由相左。从这些方面看,英国“脱欧”公投时提出的“收回控制权”口号在EEA方案中很难体现。从欧盟角度看,如果试图改进EEA方案,减少欧洲法院对英国的管辖,以便从表面上看起来英国获得控制权,那么在处理涉英案件时,欧洲法院和英国法院对同一条款具有相同的解释权力。这就相当于EEA成员国法院和欧洲法院权力相当,这是欧盟不能接受。
(二)中间道路双方均存顾虑
中间道路的两种形式对于英国与欧盟来说似乎更容易达成协议。但这两个选项也面临不少困难。关税同盟方案的困难在于,一方面,英国同欧盟缔约后,需要繼续执行欧盟同第三国之间的贸易协议条款,那么英国需要同第三方达成类似于欧盟相关协定的协议,从而形成英—欧—第三方共同的三边协议,这既造成政策和制度上的复杂性,也与英国希望在“脱欧”后和其他国家独立缔结贸易协定的愿望相悖。另一方面,关税同盟会造成英—欧双方对进口产品管制尺度的差别。进口商品从英国进入欧盟不需要海关管制,但欧盟自身又对进口货物在投放市场前有管制法规,双方因此将产生矛盾。
相较于关税同盟,FTA似乎是较好的选项。但达成FTA并使之发挥作用也存在困难。一方面,由于需要在新的FTA中加入间接投资规定以及对投资者保护的条款,而这些新加入选项并不都符合欧盟独有的共同商业政策,因此需要由所有成员国批准欧盟—英国FTA,过程将变得冗长。另一方面,FTA应促进双方的融合。由于欧盟是内部各国妥协的结果,需要维持其政治和立法体系的自主权。英国是前成员国,因此,欧盟不可能与一个前成员国通过对等的谈判形成一个新的FTA。这种妥协有难度、过程较复杂的FTA谈判,成为阻碍英国追求贸易自由化,享受FTA便利的障碍之一。
(三)WTO选项需进行长期、艰苦谈判
如果采取WTO选项,那么在不考虑英国与其他第三方签署的协议如何调整的情况下,仅考虑其与欧盟的谈判,就将是一个复杂、艰苦而漫长的过程。非欧盟成员国在与欧盟进行WTO谈判的贸易条件,无疑要比欧盟内部各成员国的条件严苛得多,而且还需考虑各成员国的意见。首要影响就是关税问题,欧盟与英国贸易中的全额关税调整,并因调整产生对双方供应链的影响。二是贸易监管方面的谈判。由于英国是非欧盟成员国,欧盟对第三方的贸易保护措施,例如对外资审查条例,也可以用于英国的投资,或以此为条件进行谈判。原有英国对从欧盟进口产品的监管体制也将收紧。三是贸易自由化方面的谈判。由于不在欧盟统一市场中,英国企业丧失了欧盟公共采购自由化的便利。而金融、电信服务等英国优势行业,也失去了原本在欧盟中的服务业内部市场自由化的利益。需要谈判的方面并不止以上几点,一旦展开,欧盟内部的各种意见也会影响谈判紧张。而且这种贸易关系,使英国成为一个与欧盟进行常规的WTO谈判的欧洲国家,无法发挥英国作为前欧盟成员国的优势,这应该是英国希望避免的情况。
三、对我国与英国、欧盟的投资、貿易关系的影响
目前来看,英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谈判正在紧张进行中。无论采取哪种方案,对我国与英、欧的投资及贸易关系,都将产生诸多影响。在英国“脱欧”法案正式获批的情况下,加紧准备应对方案,以降低变化带来的冲击。
(一)与英、欧的投资关系受到的影响
对英、欧的投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机遇包括,一是英国“脱欧”引发投资转移,为我吸引外资提供条件。“脱欧”后,英国对外资吸引力降低,投资者有可能从英国撤资并转移至其他地区,英国对欧盟的间接投资也在降低。欧盟成员国企业,如空客等,也将减少对英国的投资。我国此时进一步扩大开放,减少外资投资金融业的限制等,都将进一步吸引外资。二是长期来看,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短期来看,对英国来说,伦敦金融城的地位受到动摇的情况下,存在提高在全球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动力,或提供更多优惠措施,以提高其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的地位。
在挑战方面,一是企业通过投资英国进入欧盟市场的路径被阻断。英国对外资的欢迎程度远超欧盟,曾经有不少企业通过投资英国进入欧盟统一市场。但“脱欧”后,英国失去了这一重要投资优势,对英投资的企业还需根据谈判结果做出调整。二是由于“脱欧”影响,欧盟将更加收紧对内部各国的控制,对欧投资面对的阻力提高。受“脱欧”影响,欧盟对内部的不安定声音将更加警觉。这些声音,常出现于经济相对较弱的南欧国家,这里也是我国投资的目标国。因此一方面,我国在投资这些国家时,需要评估其政治风险,另一方面,欧盟可能会更多介入对这些国家的投资,以免影响欧盟一体化的稳定。这也需要我国企业进行投资时,提前考虑利弊得失。
(二)与英、欧的贸易关系受到的影响
在贸易方面,也需考虑未来英、欧双方贸易关系的影响。在机遇方面,我方可获得贸易转移方面的利益。欧盟为防止其他成员国效仿,已下决心对英国进行惩罚。无论哪种贸易关系的谈判,都将经过一个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新旧贸易协定交接之间,英、欧的贸易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都会对区域外产生贸易转移效应。我国的产业结构分别与英国和欧盟内的发部分发达国家有较强的互补性,有望从贸易转移中获益。二是英国“脱欧”令英镑对人民币汇率下跌,在谈判过程中,英国经济或受一定影响。因此,有利于我从英国进口产品,提升进口消费物品多样性,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在不利影响方面,主要是我国出口企业将面临英国和欧盟两种质检标准,出口压力增加。尽管英国表示会继续沿用欧盟标准,但实际执行中已经进行了调整。这种情况将一直持续到英、欧就贸易关系问题谈妥,给出口企业带来成本压力。
总之,英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在英“脱欧”后,将经历一个长期、艰苦的谈判,并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双方原有经济利益的损失,并且当前已经显现出这种情况。我国在英、欧双方达成“脱欧”协议前,可以主要采取具体实务方面的调整和运作,尽可能获取更多利益,但在战略层面宜采取静观其变的姿态,直至英、欧双方达成共识后才与其进行下一步的贸易磋商,减少大规模调整带来的损失。具体到企业,也需预先评估英、欧贸易磋商带来的风险,趋利避害,做好取舍,为英、欧达成协议后更好地借势发展积蓄力量。
参考文献:
[1]Dhingra S, Ottaviano G, Sampson T. A hitch-hikers guide to post-Brexit trade negotiations: options andprinciples[J]. 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 2017, 33(suppl[BF]_[BFQ]1):S22—S30.
[2]European Union Committee. Brexit: the options for trade[R].2016.
[3]Whyman P B, Petrescu A I. Brexit and Trade[M]//The Economics of Brexit. Palgrave Macmillan, Cham, 2017:77—122.
[4]陈旭雯.英国“脱欧”中英贸易面临的机遇和挑战[J].商场现代化,2017(9):23—25.
[5]王原雪,许志瑜,张晓磊.“英国脱欧”对中英和中欧贸易投资的影响[J].国际经济合作,2016(12):4—9.
[6]徐则荣,王也.英国脱欧的原因及对中英贸易的影响[J].管理学刊,2017,30(1):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