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斌 高丹雅
今年以来,玉环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机制,首次通过组织听取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常态化监督模式,進一步强化了人事任免与依法监督的有机结合。
根据《玉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履职测评实施方案》,玉环市的被任命人员履职测评从原来的“一届一次”改为“一年一次”,测评对象则从原来的“每次选取两到三名”变为每次“全覆盖”,测评程序分为专项报告和满意度测评两个阶段,改变了以往只进行履职评议的单一程序。
测评结果汇总后,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的基础上,还将测评结果报告市委,通报市政府和组织部门,并视情况约谈测评结果不理想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