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至24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
人大系统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就是要牢固树立前列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浙江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梁黎明说,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新时代浙江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加快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精神动力。人大系统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就是要深刻领会和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按照车书记对推进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出的总要求,进一步树立前列意识,切实把走在前列的要求体现在精神状态上、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在新的起点上重整行装再出发、勇立潮头显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我省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贡献更多的浙江实践、素材和经验。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我们要怀着对总书记的深厚感情和衷心爱戴,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研究阐释解读,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回答好浙江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走在前列怎么走”这个重大问题。全省各级人大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面光辉旗帜”,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个政治原则”,认真执行请示报告这“一项重要制度”,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在实践中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素材和经验。
要使浙江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前列。7月11日车书记对人大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我省人大工作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继续贯彻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不断加强和创新地方人大工作,为‘两个高水平服务,努力使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列”。8月22日,车书记又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推动浙江人大工作與时俱进、创新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这些年来,在“八八战略”指引下,全省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发展,涌现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其中有的经过总结推广已成为了我省人大工作的“金名片”,这些工作可以说走在了前列。但这并不意味每个地方、每一项工作都走在前列;即使是现在走在前列的工作,也并不意味着今后不努力还能走在前列。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外省(市、区)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其他省市有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我省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创新做法被兄弟省市学习借鉴后经过再创新,又反超了浙江。要高质量高水平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放眼全国,对标先进,既要“知不足”又要“不知足”,决不能自我感觉良好,安于现状,自我陶醉,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全省各级人大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在创新工作理念上要更进一步,在提高工作标准上要更进一步,在强化运行保障上要更进一步,主动创新求变,立足于人大法定职责精准发力,更加突出高质量高水平,以过硬的能力和作风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努力使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要为“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六个浙江”建设具体目标,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明确“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奋斗目标。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就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提出在“八个方面”谋好新篇的任务。这是扛起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新期望的具体化,也是推动“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深化细化,真正抓住了浙江改革发展的“牛鼻子”。省委提出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就是全省各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所在。全省各级人大要立足“两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在服务全省大局上勇担当,聚焦重点难点,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助力新一轮改革开放,全面助力省委重大部署的落实,全面助力社会治理,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服务大局更有成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上做文章,激发全省8万多名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凝聚起“两个高水平”建设的强大力量。
人大系统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谋划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思路和重点
梁黎明说,前段时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专题活动,主任会议成员共主持召开了12场座谈会。从座谈调研情况来看,全省各级人大总体上精神状态是好的、履职是有作为的,车书记在多个场合对我省人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但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标先进,当前人大工作和建设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人大岗位自信有待进一步坚定。有的同志存在思想认识误区,对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认识不够到位,有的认为转岗到人大工作是照顾性安排、是退休前的过渡,自觉不自觉地把人大视为“二线”,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缺乏工作热情,放松自我要求,把人大工作看成“橡皮图章”,缺乏工作底气,对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信心不足。二是履职行权定位有待进一步清晰。有的对人大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职能定位存在偏差,人大干部特别是不少县乡两级人大干部“专职不专”问题比较突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人大职能缺失、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是服务中心高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有的中心意识、大局意识不够强,谋划安排人大工作议题时与党委中心工作贴得不够牢、不够聚焦,工作的视野不够开阔,工作重点不够突出。有的没有紧扣人大自身职能精准发力,通过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持续推动还不够有力。四是担当作为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主导立法的主动性缺失,监督刚性不够,决定权行使有待深化和规范,代表作用发挥还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在具体工作中敢于担当、乐于担当、善于担当落实不够到位,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人大工作还不够。五是创新求变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开展工作时往往停留在以前有没有做过、上面有没有要求、法律有没有规定,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有待加强。激励创新的载体和抓手不多,总结推广基层做法和经验力度有待加大,对各类开发园区和街道人大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不实。六是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对上下人大之间的关系把握不够准,人大系统性建设力度需要加大。人大工作机构有待健全,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上下联动开展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内部资源整合不够到位,外部资源利用不够充分。七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对抓人大党建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严实。人大党组织建设有待健全,人大干部内外交流不畅,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梁黎明说,以上这些问题和不足,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需要引起全省各级人大高度重视。特别要针对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专题活动中查找的问题和不足,勇于在实践中探索创新,谋准谋实开创本届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切入点、着力点和提高点。
一是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深入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护航“两个高水平”建设。立法选题要聚焦中心,要深入调研,统筹安排,围绕“六个一批”,即围绕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回应民生关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两山”理念落地生根等方面,精心确立立法项目,特别是要加紧制定出台探索性、标志性、引领性的法规,不断满足浙江高质量发展的立法需要。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常委会主任会议要经常性专题研究立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强化对立法工作的统筹把关。要牢固树立立法“一盘棋”理念,加强与省政府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做好立法项目对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人大在统筹協调的基础上提出原则性意见,报省委同意后再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项、法规起草和审议等环节中的主导作用。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推进创制性立法,在法规立项、条款内容上敢于推陈出新,讲求有效管用,推进法规清理常态化,加强立法质量评估,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推进精准立法、精细立法、精干立法方面下功夫,切忌求多求快求大。省人大要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共同提高全省立法工作质量。
二是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落脚点,坚持依法监督,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避免监督中出现“粗、宽、松、软”等问题,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选准监督议题作为前提,坚持少而精,聚焦重点热点难点,切中要害,每年抓住几件大事,抓住一些关键环节,推动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争取一届之内集中力量办成几件有影响的大事,更加突显人大在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要把“盯住法”和“管好钱”作为重点,不断做深监督工作。“盯住法”,就是要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度”的原则,参照今年全国人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做法,完善检查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紧盯影响执法质量的“关键几条”,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功效。“管好钱”,就是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监督细化深化实质化。要把创新方式方法作为关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法赋予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注重搞好与立法、决定、代表工作的有机结合,打好监督组合拳,强化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理顺监督体制机制,加强对各类开发园区监督工作的探索研究,着力填补人大监督的“空白”。浙江作为全国三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对监委会工作的监督。
三是因地制宜做好决定工作。今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行权程序、审查研究和意见征集、监督检查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内容。这为做好讨论决定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对于这项工作,焦点难点就在于如何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考虑到我省各地发展不平衡、情况不尽相同,通过省里立法统一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目前还不具备条件,界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应宜粗不宜细,体现实事求是精神,给市县人大探索实践留下空间。各地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修订后的我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主动性,因地制宜予以探索实践,抓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和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讨论决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级人大要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针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推进的重点难点,抓住代表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及时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对于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这项工作,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提升,规范操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把这块金字招牌越做越好、越做越精,继续走在前列。
四是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任务。我们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完善提高,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注重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健全代表建议分类办理、全程公开、科学评估、督办等机制,推动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落实,以制度规范和引领建议办理工作。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注重实效,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代表联络站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确保代表联络站规范有效运行。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研究建立代表系统培训机制,统筹谋划全省各级代表培训工作,推进人大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强化代表履职保障,认真落实代表知情知政的制度,规范细化代表履职补贴制度,切实保障代表合法权益。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邀请更多代表参加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和作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和平台,丰富代表履职方式,提高代表活动实效。积极探索开展代表履职管理工作,综合运用教育、引导、服务、管理、监督等手段,完善代表述职、评价、激励、辞职、退出等机制,督促代表认真履职,塑造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五是加强人大组织建设。根据党中央的部署要求,目前我省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地要抓住机构改革这个机遇,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支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顺利进行。针对各地目前组织建设中反映比较多的问题,要持续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优化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注重增加组成人员中法律、财经、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进一步理顺各专门委员会与相关工委关系,有效发挥专工委的职能作用。推进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立相应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解决好县(市、区)人大机关编制偏少偏紧问题。加强乡镇(街道)工作力量配备,健全组织制度,确保基层人大干部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
六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街道人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全省街道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全省共设街道467个,而且街道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各地普遍反映,对街道人大还存在认识有待深化、履职实效有待增强、工作体制机制不够优化、组织保障有待强化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以此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目前人大街道工委性质地位不明、职责任务不清,制约了作用的发挥,亟待政策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和保障。可以考虑通过明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也可借鉴有些省市的做法,出台县级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保障和推动人大街道工委依法开展工作。这些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许多地方推行街道议政会制度,这是我省街道人大工作的一项创新。各地要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提高,加大推进力度;省人大要适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总结推广。
人大系统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就是要立足于高质量高水平,狠抓工作落实
梁黎明说,开展思想大解放行动大担当,最终的落脚点是要抓落实。我们要转变作风,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实效,推动人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党建引领抓落实。各级人大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一手抓履职、一手抓党建,把加强政治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做加强政治建设的表率机关。严格执行党委领导工作机制,自觉把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能不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试金石,做到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主动请示人大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确保我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强化党组的把关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专委会和机关的领导,健全人大党组织机构,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工作的质量带动人大依法履职实效的提高。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为担当的干部担当,让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省人大系统蔚然成风。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准备工作,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常态化开展。要深入贯彻清廉浙江建设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转作风、正作风。
完善机制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个人,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在推进具体工作中也可以借鉴党委政府的做法,列出任務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施工图,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任务抓得起来、落得下去。换届以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对人大工作的协调部署;出台向省委请示报告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的事项范围和工作要求;制定修改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以及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审查指导等10多项具体制度,提高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各级人大要对人大工作具体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把人大各项工作都规范起来,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确保常委会工作有效运行。
提升能力抓落实。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来,坚持以学习开局、以抓工作调研入手,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建立了主任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举办了专题学习会,以此推动作风大转变、能力水平大提高。各级人大要坚持正确履职、全面履职、有效履职、创新履职,着力在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要以加强学习为抓手,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吃透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神,在学习中提高本领。人大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比较强,既要靠我们自身不断提高做好工作的专业能力,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又要积极借助第三方力量,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技术,提高人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形成合力抓落实。上下人大之间虽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和指导关系。由于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性质、职责和定位都是一样的,决定了上下人大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要牢固树立上下人大“一盘棋”理念,上级人大要强化工作指导,为下级人大工作开展提供支持。要健全上下联动开展工作机制,每年选取1至2项重点工作,通过全省统一部署的方式予以重点推进。注重通过主任学习会、业务培训、交流座谈、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答复问题请示等形式,进一步密切工作联系。上下级人大运行有相同的规律、承担着相同责任,要通过上下人大的学习互动、工作联动和制度促动,加强人大系统性建设。人大机关内部虽然职责分工各有不同,但是“分工不分家”,目标任务是一致的,都是围绕服务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工作。人大机关要牢固树立围绕一线提供服务保障的理念,扎实做好会议服务、决策参谋、文稿起草、行政后勤等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