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徐江小学 陈丽虹
《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然而不少老师在课堂实践中却将“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与学生“独特体验”对立起来,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学生答案的独特性与多元化,追求的是课堂气氛的热烈,至于课文的人文精神何在,怎样引导学生正确感悟、体验,则被轻易忽视甚至丢弃了。
如有位教师在《狐狸和乌鸦》一课结课时,让学生谈谈狐狸和乌鸦在自己心中的形象,有位学生就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看法:这只狐狸非常聪明,他毫不费力就把乌鸦的肉骗到手了。老师当即就对该生的独特见解大加赞许。该教师设置问题情境,鼓励学生进行个性化地解读,大胆表达独特的感受,这是我们新课标所倡导的,但由于年龄和经验有限,他们的感悟体验是以日常生活经验为基础的,这些经验可能是积极向上的,也可能是片面消极的。这种只顾独特体验而不问价值取向的教学,是我们所提倡的吗?作为老师,不能一味只盯着答案的多元化与独特性,而无启发与引导的意识。
语文课堂倡导多元解读,尊重学生独特的体验,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一切都可以熟视无睹、听之任之。一个文明社会的存在,离不开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因此学生独特的体验还需要老师正确价值的引导。
新课标指出:“学生对语文材料的反应往往是多元的。”当学生的多元感悟与课文的价值取向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这就必须开展平等的价值交流:做到相互尊重,认知上求同存异;对自己的观点既不轻言放弃,又能学会保留与让步;乐意通过探讨来加深认知。这样做才能保护学生勇于独立思考、乐于合作交流的积极性。
如有一位老师在执教《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老师问学生最喜欢故事中的哪一个角色时,有一个学生说自己最喜欢白骨精,理由是:白骨精抓到唐僧后没忘记让母亲也来尝尝唐僧肉的味道,很有孝心。当时就引发了争议:有的学生认为孝敬母亲没有错,剩下的一部分学生认为阴险毒辣的白骨精不值得欣赏,一时争执不休。这时就需要教师站出来进行必要的价值引导,让学生首先商讨孝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在有效的价值交流中充分认识到孝顺的方式是应该通过合理的付出来实现的,而不是残害他人的犯罪。
新课程实施以来,我们要追求学生的独特体验,就一定会出现学生活力的绽放。这样,学生的理解与文本价值取向不吻合的情况就在所难免,这时我们就应在相互的交流沟通上花时间。
如一位教师在执教《小珊迪》时,让学生谈谈对小珊迪的看法,就在大部分学生都被珊迪的诚实、善良所动容时,一个学生却认为小珊迪是个颇有心计的孩子,他对先生说的话是为了达到先生能够收养他弟弟的目的。面对这样的学生,教师只是连连摇头。但可曾想过学生这种想法的生成确实有迹可循?想想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曾目睹或碰到过不少“乞丐儿”利用大众的同情心理与善良本性,大行坑蒙拐骗,这也难怪学生一见到珊迪,脑子里就自然而然地反射出了生活中的那些骗子。此时,教师应该巧妙地抓住这一意外的生成,引导学生将文本中的珊迪与现实生活中的“假乞丐儿”进行对比,引导学生与文本进行更深入的价值沟通,让学生在对文本进行深入解读的过程中发现珊迪有许多行骗的机会,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这样一来,学生对珊迪那种把诚实与善良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信念就能了解得更透彻了。
当然,在价值沟通时,教师必须要找到文本的价值取向与学生价值认定之间的联系,这样既能及时肯定学生独特见解中的合理成分,又能引领学生加深对文本的价值取向的认知。
学生对材料的理解、对文本思想内容的解读往往是多元的。比如《去年的树》一文的主题,有的学生理解为友谊中的诚信为贵;有的学生则理解为小鸟再也找不到朋友大树,同时还失去了自己的家全是人类破坏生态造成的悲剧,这些都是合理的。如果教师唯教材、教参为旨,不分是非黑白地否定其他所有合理的解释,这样的“价值引导”完全是一种僵化的“价值灌输”。
课堂教学潜藏着丰富的道德素养,作为教师,我们要积极关注和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品行发展,引导学生将自身的独特体验与文本的价值有机融合,以鲜活的事实、生动的感悟来搭建学生丰富的精神世界,从而使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人,老师只应该作为他们的指路人,当老师把学生的体验与情感放在第一位时,这样学生一定会创造出更高更广阔的价值,而课堂的气氛也会被激活,必定会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热闹场面,到那时候,我们就是那个“渔翁”,可以悠闲地欣赏着这春暖花开、繁花似锦的美好,何乐而不为呢?